安省政府正式通过具争议的212号法案,令市政府日后在安装自行车道时,假如必须取消一条车道,就必须先征得省政府同意。法案又会拆除多伦多Bloor Street、Yonge Street和University Avenue上的三条主要自行车道,但目前仍未知悉是全部三条自行车道都拆除还是只拆部分。
交通厅长萨卡里亚(Prabmeet Sarkaria)说:“在城市街道上安装自行车道时,立法可确保它们不会阻碍交通。”省政府又将对过去五年内落成的自行车道项目进行审查。批评者认为,取消多伦多自行车道的举措,根本缺乏数据支持,仅属传闻证据和部分业主的抱怨。拆除单车径的费用将由省府将埋单,多伦多市政府估计成本为$4,800万。
212号法案也引起Mississaugas of the Credit First Nation原住民的关注,因为法案除了自行车道外,也允许413号高速公路在完成原住民咨询前就动工,并使该项目免受《环境评估法》的限制。413号高速公路全长52公里,连接皮尔(Peel)、哈尔顿(Halton)和约克(York),大部分属于原住民条约土地。
反对党新民主党领袖斯蒂尔斯(Marit Stiles)抨击省政府,应先关注家庭医生短缺和房租飙升等对安省市民来说真正重要的事情。绿党领袖施赖纳(Mike Schreiner)亦批评说:打击环境法、强行通过昂贵的高速公路项目、拆除自行车道,这些都不会减少交通堵塞,反而会使情况更糟,因为更多高速公路和更多汽车上路,即意味着要花更多时间在交通堵塞上。(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