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在阿尔伯达埃德蒙顿一家旅馆,警方发现了辛迪·格劳迪(Cindy Gladue)的尸体。而造成她死亡的原因是,长途大卡车司机巴顿(Bradley Barton)在两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对辛迪的身体造成了无法修复的伤害。辛迪当年只有36岁。
上周五,在辛迪死亡近十年之后,阿尔伯达Court of Queen’s Bench Justice法庭的11位陪审团裁定,现年52岁的巴顿过失杀人罪名成立。目前,他正等待法官宣布刑期。而这已经是辛迪·格劳迪死亡案的第二次审理了。
2015年,案件第一次审理时,陪审团裁定巴顿无罪–没有犯下故意杀人或是过失杀人罪行。这一裁定引发巨大抗议声浪,几年来,原住民权益机构、女性权益机构一直帮助她的家人,就案件进行上诉。案子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阿尔伯达省上诉庭和最高法院都裁决案件需要重申,而最高法院裁定,只针对过失杀人罪进行重新审理。
巴顿罪成的裁定之后,辛迪的家人和朋友对这一迟到的正义表示欢迎。经过十年的焦虑、等待和努力,总算是可以松一口气。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她们不断为辛迪死亡案奔走,还要经历两次庭审的心理折磨。不过,她们希望,人们记住她是位好母亲,她有三个女儿。她也是个好女儿,她拥有家人和朋友的爱。她的母亲回忆说,平时,辛迪总是为她煮好早餐。那天,她因为有约定,一早出门。出门前还不忘嘱咐她要吃早餐。而那是母女俩最后的对话。
第一次庭审中,巴顿的辩护律师表示,俩人的行为是在辛迪“默许同意”下发生的,辛迪没有直接拒绝巴顿的要求。同时,俩人属于交易,因为巴顿已经支付了辛迪酬劳。但是,检察官认为,没有人会对可能造成自己身体巨大伤害、甚至造成死亡的行为表示“同意”。
检方还质疑巴顿证词的可信度。首先是巴顿在第一次接受警方调查时撒谎说,自己与辛迪死亡无关。之后,他在法庭上承认俩人发生了性关系,但辛迪“默许同意”了他的要求。而根据尸检,辛迪死亡时,血液中酒精含量比正常值高出四倍,以此怀疑辛迪根本无法“同意”。此外,巴顿发现尸体后,没有立即报警。巴顿的辩解是,担心自己的妻子会发现事件。当时,辛迪的尸体在酒店浴缸中,全身浸泡在血中,属于失血过多死亡。而她的阴道壁有11厘米的撕裂。
最高法院裁定针对过失杀人重新审理的理由是,在第一次审理中,法官没有明确告知陪审团,加拿大刑法中,没有“默许同意,Implied Consent”这个概念。在性行为中,只有“同意”的概念。在第一次案件审理中,辩方律师表示,辛迪没有就伯顿的行为表示异议,保持了沉默。但“默许同意”从来都不是一个法律定义。(文/梁彦,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