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Justin Trudeau(特鲁多)7月13日在渥太华召开记者会,宣布新一届加拿大总督的人选。但是,就政府对前关塔纳摩囚犯Omar Khadr(卡德尔)的$1,000万赔偿,媒体对特鲁多依然穷追猛打。特鲁多解释说,与卡德尔协议赔偿是负责任的方式。他进一步解释,他理解加拿大人的心情,他自己感同身受。但是,他说,如果我们继续打官司,肯定会输。再加上赔偿等,政府支出大约在3千万到4千万。
哈珀政府曾就卡德尔案打了三场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结果,三场皆输。2010年,最高法院还裁定,加拿大政府侵犯了卡德尔的人权。前政府三场官司的花费是$500万。特鲁多再次强调,加拿大尊重人权,赔偿会令政府以后从中汲取教训。他说:“衡量一个社会,一个法治社会,不只是做出可以轻易判断的、或者是受到欢迎的决定时,要体现尊重公民的权力;而是要在为困难的、不受欢迎的事件做出决定时,依然坚持尊重人权。”
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会问,最高法院仅仅是裁决政府侵犯了卡德尔的权利,但是,并没有就赔偿金额做出裁决。不过,CBC的一篇分析文章引用了此前最高法院裁定之后,受害人的赔偿金额。2016年,Ivan Henry 案,政府赔偿$800万。原因是他被错判入狱27年,赔偿主要是针对他的人权被侵犯。类似的案子还有,在1999年,Daivd Milgaard因错判入狱22年,得到$1,000万赔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的Vancouver vs. Ward 案例。最高法院的判决显示,一旦“侵害人权”,即便是没有受到实质损害,或是权力当局出于正确的动机,人们也可以追究赔偿。
CBC还采访了三位律师,请他们回答政府如果继续诉讼是否可以取胜,卡德尔赔偿可以有多少,政府协议赔偿的方式是否明智?
Eugene Meehan(米韩)曾经是前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行政干事。他说,最高法院的裁定中明确指出“卡德尔的生命、自由、以及人身安全”这些人权宪章中的条款被侵犯。从之前的案例也可以看出,在错判羁押这个层面,赔偿可以达到上限。政府要考虑的是,是否需要再拖个10年,然后,再在最高法院输掉官司?这也是$1,000万的来由。
Howard Anglin(安格林)是前总理哈珀的法律顾问之一。他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例子,有必要进行澄清。他对特鲁多的建议是,你有其他选择。他说,在2004年,卡德尔的赔偿要求是$10万。但是,到了2014年,这个金额上升到了$2,000万。其中重要的转折点是,加拿大法院裁定“加拿大政府与美国政府合谋,侵害了卡德尔的人权。在这一点上,政府是可以有辩论余地的。
事件发生在阿富汗和关塔纳摩监狱,加拿大政府没有合谋,加拿大政府也不对卡德尔在监狱受到的虐待负责。此外,赔偿的另一部分是加拿大没有把卡德尔接回来。这部分也有充分辩护余地。所以这不是一个常规的案子。他还称,政府可能接受了一个风险评估,最后决定协议赔偿。他说,在2014年,卡德尔的律师曾表示,希望召开一个听证会,让人们知道卡德尔案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觉得应该给卡德尔这个机会,也应该让民众了解真相的机会。
Lorne Sossin(索森)是约克大学法律系教授。他表示,政府有充分的理由做出这个决定。卡德尔在2014年提出了$2,000万的赔偿要求,如果继续诉讼,有可能成功得到这个数目。而把这个残酷的案子在民事法庭重新审理一次,时间可能长达数年,政府为此支付大笔的诉讼费用。协议赔偿可以令双方都避免了一场高曝光率的事件。而这个案子也再次说明,法律是有它的限制的。它不可能让在战场上死去的斯皮尔生还,也不能让卡德尔的青春岁月重来,更抹不去他在关塔纳摩监狱被非法关押,遭到非法对待。赔偿并不是完美的解决方案,而是双方愿意达成和解。赔偿也不是要决出胜利者和失败者,而是表明,双方都愿意向前看。(文/梁彦,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