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上厕所遇阻是不是人权问题?

多伦多女子海丽•亨德森(Haily B. Henderson)向人权委员会投诉一家酒吧不让残疾人使用洗手间。亨德森24岁,因脊柱有问题,走路需使用套在前臂上的拐杖。她去多伦多市东面一家酒吧餐厅要求使用洗手间时,曾遭到服务员的拒绝。服务员说,怕她万一摔倒受伤会起诉餐厅,让餐厅赔偿。

事件发生在去年八月十九日,亨德森在附近的咖啡店等朋友时,想上厕所。可那里的洗手间有人排队等着,她就试图到附近的这家餐厅。亨德森说,开始时女服务员挡在去地下室的楼梯口,不让她去地下室用洗手间。女服务员明确提到是因为她使用拐杖,万一在下楼梯时跌倒,餐厅将承担责任。后来经过五次请求,那个服务员才说:”好吧,这个酒吧里的每个人都是见证人,我已经告诉你不要下楼了,万一你跌倒了,是你自己的事”。

亨德森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我后来想起这件事觉得受到了羞辱,失去了尊严。就像有人对着我喊,你有残疾,故意让我难堪。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最后是否使用了卫生间,都让人觉得很不愉快”。因此她决定要讨个说法,向安大略省人权法庭提出了投诉。她在投诉中提出,残疾人有自己承担一定风险的权利。投诉的另一个重点是希望将使用洗手间作为社会运作中一个基本人权概念。

约克大学专注于性别研究的教授希拉·卡瓦纳福(Sheila Cavanagh)曾在一本书中谈到过,洗手间曾是种族隔离时期争论的焦点之一,那里曾经把非主流的人排斥在外。现在又出现了变性人和残疾人权利的问题。(文/亚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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