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加拿大公共场合不穿上装裸露乳房被认为是有伤风化甚至是触犯法规的行为,但身体还没有发育的6岁女孩也不能在游泳池裸露上身却让一位蒙特利尔母亲感到太没有道理。
报道说,斯蒂芬妮.弗尔凯(Stephanie Felkai)8月6日带着她6岁的女儿去蒙特利尔北区的社区公共游泳池享受夏天室外游泳的乐趣;但泳池安全员却把她叫过来对她说,按规定在公共泳池女性要穿盖住三点的泳装、男性要穿遮住下身私处的泳装;而她女儿只穿短裤却没有穿盖住胸部的泳装乳罩,这违反了市政府的法规;所以在她女儿裸露胸部的情况下不能继续在游泳池戏水、必须离开。
斯蒂芬妮说她女儿还只是六岁的孩子、身体还没有发育、身上并无女性特征,看起来与男孩没有任何区别;这么早就强迫6岁的孩子时刻提醒自己是女孩、把自己局限起来,这种做法实在是有害无益。斯蒂芬妮为此向区政府提出了正式抱怨,要求放松对小孩儿的泳池着装要求。
虽然蒙特利尔北区政府官员没有人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但区政府的发言人Daniel Bussières指出,所有去公共泳池游泳的人都必须穿适当的泳装,这意味着女性的泳装要遮住三点;但他承认该泳池的安全员可能是过于机械的理解这一规定;区政府准备与泳池安全员们进行沟通,让他们今后以公共泳池着装要求法规的精神为指导,在执法时要有适当的灵活性。(文/方华,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