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法律相关信息

加拿大最高法院要求联邦政府制定有关医生协助死亡法律的最后期限是在6曰6日,这意味着在理论上讲,从星期二开始,加拿大医生若协助患者安乐死已不再属于刑事犯罪。自由党政府这两个星期以来忙着推动议会批准关于医疗协助死亡的新法案,也是为了在最高法院限定的日期前出台一个全国性的标准。

该法案在几天内通过了众议院的三读, 并已提交参议院。自由党内阁政府希望参议院也能够尽快讨论通过这一法案。但来自参议院的最新消息说,他们最快也只能在这个周末才能投票表决。

尽管医生协助死亡的法律未能在最高法院规定的日期前出台,但这并未妨碍有的省份已开始公布医疗协助死亡的操作方案,例如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而其它省的医生们则暂时无法可依,也没有全国统一的指南可以遵循。

联邦政府卫生部长简·菲尔波特(Jane Philpott)6月6日在渥太华的全国卫生会议上说,“省级司法机构将无法提供必要的医疗协助死亡指南和保护法律。各省规定的医疗协助死亡的标准各不相同,例如有的规定只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有的则没有年龄限制;有的省规定医疗协助死亡必须有两名见证人签字同意,有的只要求一个人,还有的不需要见证人”。

如果这个C-14法案今后能获得通过,那当然就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些问题都有希望解决,只不过时间上要晚一些。可现在的问题时,这一法案本身仍然面临着很大争议, 能否通过还是问题。无论是参议员们、司法专家,还是民间团体都对这一法案本身有很多意见。有的认为不应匆忙表决; 有的认为过于宽松,如加拿大医生联合会;还有的认为过于严苛,例如卡特案的诉讼方家属及背后的民间团体;还有司法专家认为这个法律并未符合最高法院的裁决的初衷,即使现在勉强通过,也会很快因有人提告,而被最高法院否定 。

6月6日上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民权自由联合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批评新法案所规定的医疗协助死亡条件过于严格。会议还邀请了去年最高法院判决案的当事人凯·卡特女士的家属。她们认为,联邦政府制定的法律限制太严了,那些还没有走到生命尽头的患者仍不会得到帮助。卡特女士甚至说,她觉得有一种被哄骗了的感觉。“大约五年前,我和家人送母亲到瑞士,因为在那里她可以合法地得到医疗协助,摆脱病痛的折磨。而在加拿大那是不合法的。今天,我们在一起庆祝,终于加拿大也有了允许医疗协助死亡的法律。可我却有一种被哄骗的感觉,因为按照这个法案,我母亲即使活到现在,也会被排除在这一法律之外”。

现在这一法案已经提交给参议院。加拿大参议院的议员们比起众议院来,由于很多并不属于哪个政党,因此意见更独立、也更分散。对医生协助死亡合法化的法案,许多人持强烈反对的态度,认为立法中需要进一步明确严格的保障措施,以保护患有严重疾病的弱势群体。同时却又另一部分参议员认为这一法律还不够宽松,还可以走得更远。

宪法专家埃罗尔·门德斯(Errol Mendes)指出, 目前C-14法案遇到了概念上左右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反对医疗协助死亡的人想把医疗协助死亡严格限制在患有不治之症病人的生命最后阶段,而最高法院的裁决则含义非常明确,远远超出这一含义。这也是为什么我和其他宪法专家认为新的医疗协助死亡法案不符合最高法院裁决主旨的原因”。

他的意见确实代表了大多数司法专家的看法。加拿大参议院司法和宪法事务委员会从今天开始就医生协助死亡法案举行听证会,出席听证会的见证人中就有一位是加拿大宪法的起草人之一彼得·霍格(Peter Hogg),他也认为,现在的C-14法案与高等法院就卡特案裁决时所考虑的宪法精神因素并不一致。最高法院的裁决中明确指出,医疗协助死亡应该适用于那些已被确诊患有不治之症, 并承受着持久病痛折磨的成年人, 只要是他们本人同意,并明确这意味着什么。而现在的法案却增加了很多限制条件,例如“医疗协助死亡只适用于那些已经确定无法治愈的患者,并且已经到了生命最后阶段,可以预见已接近死亡的人”。这等于排除了那些遭受病痛但却还不会很快死亡的绝症患者。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此,即使此法案颁布施行,也会很快又有人提出诉讼,挑战这一新法律”。(文/亚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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