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应销毁文件堆积如山

在网络时代,80%的加拿大纳税人已经是通过电子方式填报税表;Canadian Revenue Agency(国税局,简称CRA)也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电子报税的好处,希望更多的加拿大人选择用电子方式报税以减少处理纸张税表的负担。但报道说,根据联邦政府信息公开法案得到的加拿大财务监管委员会Treasury Board的文件显示,国税局对其已经收集的堆积如山的纳税人报税纸张材料并没有及时销毁。

联邦政府财务监管部门Treasury Board的审计结果是,国税局在2014年到2015年期间没有销毁任何已经过期的纳税人纳税纸张表格,所以给国税局的评估结果是零分。相比之下,联邦政府其他主要部门在销毁处理过期文件方面的平均分数是50分;换句话说,这些联邦政府部门在过去一年中应该销毁的文件有一半已经被销毁。

当然了,公平来说加拿大国税局在联邦政府各个部门中属于要处理的文件最多的部门,有3,500万纳税人和公司的税务资料要处理。税务法规规定,国税局要保持纳税人的税表资料至少5年的时间。国税局把那些需要上法庭打官司的纳税人税表资料存在自己在全国各地的办公楼资料库里;而那些没有官司问题的税表则被存放在温哥华、多伦多和渥太华三个城市的几个文件仓库里,由专门的档案文件库存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国税局不但有未能及时销毁过期的纳税人纸张税表文件的问题,而且对于那些选择用电子方式报税的纳税人来说,加拿大国税局同样没有及时销毁超过有效时间的电子税表。Treasury Board给国税局在及时销毁电子数据方面的评分也是零分;而加拿大其他34个主要政府部门的平均得分是14%。(文/方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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