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塔省的斯蒂芬夫妇的儿子四年前死于病毒性脑膜炎。他们被指控未向幼儿提供生存必需品的罪名,本周被陪审团定罪。法庭宣判后,多伦多医生大卫.哲林克在推特上写道:“如果加拿大卫生部不把那些江湖医术合法化的话,因此而死的孩子可能就会少几个。”
2012年2月底,斯蒂芬夫妇的儿子,当时只有19个月大的艾泽吉尔病了。夫妇俩笃信草药,而且一开始以为儿子只是得了感冒或是喉炎,因此没有去医院,而是自己在家用洋葱、大蒜、橄榄叶等物和一个自然疗法医师开的草药为他治病。半个多月后,他在卡尔加里儿童医院死于脑膜炎。这是他出生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进医院。
本星期,阿尔伯塔省的43名医生联名写信给该省的自然疗法医师学会,投诉给艾泽吉尔开药的医师特蕾西.塔尼斯。投诉信说,从任何客观的医疗专业标准来说,塔尼斯都没有医治儿童的资格。斯蒂芬夫妇在带艾泽吉尔去她的诊所时,脑膜的严重发炎已经使孩子的身体僵直得坐不进儿童座椅。塔尼斯没有给他做检查就判断他患的是危险程度较轻的病毒性脑膜炎,给他开了草药紫锥菊。
紫锥菊有增强免疫系统的功能,经常被用于治疗感冒,在加拿大并不是非法药物。如果说让阿省医生质疑的是当事医师的水平的话,最让临床药理学专家哲林克生气的,是负责监管检测药物的联邦政府卫生部竟然“批准这些没用的东西”,而且误导大众,让人以为天然药物得到批准就是有效的证据。卫生部赶紧表示,它从来没有批准过声称能治脑膜炎的天然药物。
多伦多大学药学院长希瑟.布恩的看法没有哲林克这么激烈。她认为,像斯蒂芬夫妇这样因拒绝常规医疗而致死的例子是很少的。绝大部分加拿大人是既看西医也不排斥天然疗法。例如,癌症患者会一面做化疗一面为增强免疫系统服用维生素保健品。
但是她至少在一点上同意哲林克的看法:即加拿大卫生部批准上市的大部分草药没有科学证据证明其有效性,而公众对此了解不足。它们不像制药厂出产的常规西药那样通过科学实验和检测,对它们的批准是基于“传统证据”。例如中药和印度传统草药,制药商需要证明的是它们在一个传统医学体系中被连续使用至少50年,而不是提供实验室数据。
布恩认为,重要的是让公众了解卫生部批准药物的标准和这些标准的含义。她建议加拿大人在购买天然药品时仔细看标签。如果标签上说这种药“传统上被用于……”(Traditionally used as,或提到Traditional),就说明它获得批准是基于传统证据,而不是科学临床试验。她的另一个建议是,突发疾病,受伤或症状几天不消失,就应该寻求常规西医治疗。天然药物可以用于慢性病和预防,但是患者必须让所有治疗者,不论是西医还是自然疗法医师,都知道自己正在服用什么药物。
4月26日下午在阿尔伯塔省Lethbridge法院,由八名女性和四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裁定斯蒂芬夫妇罪名成立。有罪的判决一宣布,挤得满满的法庭里一阵骚动。艾泽吉尔的母亲柯莱特哭了起来。夫妇俩的家人认为判决不公。即使是本案的公诉人也不否认斯蒂芬夫妇对儿子的爱。但是她在休庭后表示,希望公众能从这起案件中明白,有时候仅有爱是不够的。按照加拿大刑法,父母必须向孩子提供最基本的治疗。(文/吴薇,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