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出生那天起,命运便注定我的妈妈必须为我这么一个小屁孩服刑。
那些日子里,我的妈妈绝对很忙很累。面对老是生病的我,还有身后那个空空的家,她自己做起了顶梁柱。她囚禁了自己的自由、欢笑,整日像头只知受苦受累的牛。她或许认为,自己稍有不慎,房屋就会倒塌。妈妈心甘情愿累死累活,只是想支撑起这个家。
然而,这座房屋最终还是在妈妈很努力的情况下出乎她的意料,倒塌了。妈妈拉着我从残破的房屋里逃了出来,我们身上都有伤痕。妈妈重新建了个房屋,还是她自己做顶梁柱。怀着对我的内疚与歉意,妈妈给自己加长了刑期。
我曾想,自己对妈妈带来的痛苦应该很多吧?随着我渐渐长大,什么事都有:顽劣,不思进取,还经常顶嘴。即使现在已经十二岁了,依旧顽皮,惹事。
直到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判妈妈十八年有期徒刑》,才明白了我的妈妈,她当时有多难,服的刑有多重。我,就是那个牢笼,是我囚起了我的妈妈,是为了照顾好我她失去了自由!
晚上,我让妈妈也看了那篇文章,并问她:“妈,你说,我是不是也给你判了刑?”
“没有!你在一起,妈很快乐!”妈妈坚定地回答,看不出有半点犹豫,“有了你,照顾你,是妈最最高兴的事。”或许,她觉得这样回答我,我的心里会好受些吧?可我分明看见了她看那篇文章时紧咬着嘴唇,扑闪着眼睛!
值得庆幸的是,十二岁的我意识到了这一点,我明白,屋里的顶梁柱可以换成我了,不会再是妈妈,–她,不再服刑了!
别给妈妈判刑,学会与她共同承担;别给妈妈判刑,自己承担起自己成长的责任;别给妈妈判刑,还得学会照顾好那个最疼爱自己的人–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