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媒体曝出的山东“问题疫苗”,让很多中国人陷入了恐慌:疫苗还敢不敢打,应该怎样避开不良疫苗?在微信等平台上流传的与注射疫苗有关的重病案例、尤其是儿童遭遇的悲剧,拨动了大众敏感的神经。
随之而来的是一些“辟谣”,呼吁科学对待与疫苗有关的问题,还有不少人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媒体,认为媒体耸人听闻。然而,目前的事态基本上不能说是媒体的错。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有一种“恐慌的权利”,尤其是在核心信息短缺而监管跟进又疲缓的时候。
据澎湃新闻报道,自2010年以来,嫌疑人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的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低价购入了用于流感、乙肝、狂犬病等疾病的25种人用疫苗(部分临期疫苗),加价售往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18个省份,涉及的疫苗价值总额高达5.7亿元人民币。从各种媒介和官方信息来看,山东疫苗事件属实无疑。
接种这批疫苗的人,很可能因疫苗失效减效,导致接种者仍暴露在风险之中。假如疫苗变质,其可能产生的毒副作用更是让人担忧。涉案人员如此不专业地从事一项极需专业技能的生意,给公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近日有关部门高调公布了300名上下线的名单和手机号,让人感觉这起事件可能会高开高打。这次真能把牵涉问题疫苗的整个利益网络击个粉碎吗?我们拭目以待。奸商应当重罚,监管也应自纠–现在能把整条利益链涉及到的监管缺位相关责任人也公布一下吗?
山东问题疫苗目前暴露出来的只是该案的冰山一角。微观看,人们怀疑利益链的根部有没有保护伞,否则一对母女何以四五年来巨量非法经营疫苗却一路顺风?何况,早在2009年庞某卫就曾因非法贩卖疫苗被判缓刑。3月21日,国家食药总局公布了存在问题的九家药品批发企业,沃森生物卷入“疫苗案”已紧急停牌。网易路标还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点名的湖南华一法人代表,曾为出售疫苗行贿疾控科长。因此,这样一个牵涉甚广的案件,确实需要更高级别的权威部门总揽全局,才有望彻查案件、不留死角。宏观看,整个山东问题疫苗事件,恐怕也只是中国疫苗种种问题的冰山一角,必将引发民众对疫苗安全的焦虑。
3月22日一篇题为《疫苗之殇》的旧报道在微信朋友圈刷屏,这样一篇最初刊于2013年的报道到了2016年仍能刷屏,正说明在疫苗问题上,媒体不是报道多了,而是报道得太少了,尤其是能够呈现核心事实、解答公众疑虑的良心报道太少了。旧报道《疫苗之殇》被网民纷纷转发,更是了凸显了当下新闻业的寡淡和优质产品供给的严重短缺。
耐人寻味的是,就在同一天,中国记协公布了《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试行)》,除了极个别官媒负责人列席道德委员会之外,绝大多数席位都给了很多机构的领导,市场化媒体无论纸媒网媒,在其中都没有席位,他们都是将来的“被道德监督者”。看到此情此景,准确、优质新闻报道缺失的主要原因何在,已不言自明。
有些人把民众对疫苗的焦虑怪罪于媒体,指责媒体操纵舆论或者煽动,他们认为,是媒体过度渲染了疫苗问题,从而引发了公众焦虑。这项指责引发了一场网络口水仗,眼看就要撕裂朋友圈了。指责媒体是一种讳疾忌医的习惯心态,不去解决坏消息,先解决披露坏消息的人,过去在基层领导干部那儿很有市场,没想到现在一些以独立个性自诩的媒体人也学会了这种腔调。一定的科普也许确有必要,但把问题都归咎于媒体和民众的恐慌反应、忽视疫苗事件暴露的制度弊端,就有“洗地”的嫌疑了。
当然,公民有恐慌的权利,也有这种“洗地”的权利。言论自由,两种权利都能得到捍卫。但在恐慌和“洗地”之余,我们不要忘了还要捍卫公民的监督权,因为丧失了监督权,你就真的只能在恐慌与“洗地”的泥潭里不停轮回了。
我们必须追问,如果媒体不报道,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山东疫苗事件至今,针对新闻真实性的质疑几乎没有。有人说这条消息稍早前其他媒体报道过,然而我们知道,已被报道的简要消息,并不影响其他媒体做出更详细的深度报道,更何况早先的报道是一条没有后续的断头新闻。
关于山东问题疫苗,中国媒体还有很多文章可做,从技术层面说,中国的医疗业者是怎样为疫苗做温控的?政策和法律对此又是怎样规制的?执行层面做到了什么程度?中国的疫苗真的靠不住吗?体现在数据上,每年有多少孩子因此致残致死?相关的医疗卫生统计数据是不是该公布一下了?此外,发达国家一般是怎么做的?医学科学界对此又是怎么说的?信息短缺才导致恐慌,而恐慌有时会导致盲从,盲从会导致行为错乱。这些问题不搞清楚,我们就谈不上对保障疫苗安全有真正的尽力,自学一万种生存法则也无法给我们的生命安全免疫。
从监督监管者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持续关注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题。这种关注不仅是短时段的,更应该是长时段的。去年,农业部网站显示,2009年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被降级处分的王智才已出任农业部总畜牧师,包括当年被免职的时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时任市长冀纯堂、时任副市长张发旺在内的多名官员,已复出或履新。2009年3月,中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时任国家药监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记过处分。孙咸泽2012年担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2014年6月被任命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药品安全总监”。如果问题官员总是能够轻易复出升职,那么问责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其警示作用将被稀释殆尽,民众安危何所寄?
财新网赵晗的评论已经指出,按照法规,药监部门理应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监管工作,然而由于体制和行政级别“低了半级”,在实践中,当疫苗进入各地卫计委领导下的疾控系统后,药监部门的监管往往只能止步,造成疫苗流通使用漏洞重重。澎湃新闻也称,山东疫苗案有“体外循环”利益链,二类疫苗流通上下游存在两个缺口,疫苗从上游具备疫苗销售资质的药企人员处流出,经庞某卫等疫苗贩子倒手由“外管道”再次进入“内管道”,流入疫控部门、接种单位。这个过程中,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的一些个人可能成为既得利益者、滋生腐败。从根本上看,不彻底结束这些体制性的腐败,疫苗问题还是会在未来不断地引起一轮轮恐慌。
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力追回不良疫苗予以销毁,防止已流入市场的不良疫苗被接种,做好相关的医学科普工作,让普通人学会辨别疫苗的优劣,让那些怀疑接种了不良疫苗的人有途径去复查和补种。假如网络口水仗能够推动疫苗行业以及整个监管体系的整顿,也许是个好事。但最可怕的是,这仅仅是民众的一厢情愿,很可能吵过几天之后又不了了之。更何况,如此激烈的口水仗,如果主要矛头不是对准政府的不良机制和不良雇员、而是对准媒体,那不仅不能改进政府监管,还会撕裂社会、使我们陷入更大的危机可能性之中。(转载自F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