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暴力与宽容异己都是普世价值

11月13日巴黎发生的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引起了全球的悲伤和哀悼。不同种族、国籍和信仰的人对滥杀无辜的行为,表达了共同的愤慨和谴责,包括世界各地的伊斯兰国家与穆斯林民众,以及欧洲的穆斯林团体。对野蛮杀戮的谴责和对生命的尊重,本身就是一种普世价值。在巴黎袭击之后,我们再次看到了全人类的普世大爱。

不仅那些谴责暴恐的穆斯林值得赞誉,法国的反应也值得赞誉。法国政府和主流民众在伤痛之后依然清醒地明白,绝不能在极少数恐怖分子和绝大多数的穆斯林公民与移民之间划等号,应该继续尊重多元文化与宗教自由,继续鼓励不同族群的和平共处与融合,继续在能承受的限度内尽人道主义的义务,接收来自中东、北非的难民。同时,不能为反恐目的而进行大规模的监控,侵犯公民隐私与言论、行动自由,尤其不能专门针对少数族裔采取这些措施。尽管也出现了一些零星的仇恨言论与行为,但法国社会多数人都认可并配合这些开明政策。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法国恐袭激起的中国舆论反应中,有不少人、甚至不少知识分子,对法国的文明应对方式提出了隐含或公开的批评。一种很流行的观点是,这是一种过于仁慈的“圣母”情怀,是所谓的“白左”的一厢情愿,潜台词是,继续宽容和引入穆斯林移民是引火自焚,可能带来更大的危机。有人认为这不过是“政治正确”,潜台词是,虽然根据名义上的自由平等原则,应该给予穆斯林群体公平对待,但事实上他们不配得到这样的对待。与此同时,一些整体性、系统性将穆斯林“污名化”的言论在网络空间中流传,而中国知识界不仅没有对这种歧视群起强烈抗议,反而有部分人推波助澜。

“政治正确”原本是一个正面的政治和法律词汇,是指,应当用政治中立的语言来描述事物并做评价,以避免损害弱势群体的尊严或利益。但在该词在中国却主要带上了负面意味,被用来嘲讽那些主张宽容、平等的人幼稚、无知。但事实上,即使在已经高度文明的西方,继续纠正族群歧视依然是社会的重要课题,“政治正确”虽然有时会出现矫枉过正问题,但在绝大多数情形下仍应当强调,以纠正那些既不文明,也不符合科学、历史、社会证据的种族、文化偏见。对于仍广泛存在族群、性别、阶层、身份歧视的中国来说,“政治正确”不仅不多余,而且值得倍加强调。

就法国及欧洲整体的政策而言,我们应该看到,其对这次巴黎恐袭的反应方式不仅是道义驱动的,也是利益驱动的。绝大多数穆斯林在欧洲奉公守法,与其他群体和平相处,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虽然那些极端分子声称与他们信奉同一种宗教,但除了族群与宗教因素外,普通穆斯林与欧洲公民的共同点,远远大于他们与那些极端分子的共同点。暴恐分子在袭击时,是不考虑袭击对象的宗教信仰的。在世界各地,恐怖分子也杀害了很多穆斯林。所以各族群都痛恨暴恐分子。

至于欧洲所谓的穆斯林“融入”问题,则是指欧洲要努力消弭穆斯林亚文化圈与整体社会的隔阂,实现经济与社会意义上的共同繁荣,而不是要让穆斯林改信其他宗教。穆斯林完全可以在保持其宗教信仰的基础上,与欧洲社会融为一体。同时,“融入”是经济文化课题,不是反恐课题,不是说欧洲国家把所有穆斯林都视为潜在的恐怖分子。我们可以想象,假设欧洲国家在恐袭之后一时头脑发热,对穆斯林群体采取系统性的防范和监控,或者纵容国民歧视、伤害穆斯林,就可能将一些穆斯林推入极端组织的怀抱。而只有平等相待,推动融合,文明的力量才能联合起来共同对抗野蛮势力。

近年来,每当发生暴恐事件,就有人或故意或无意地声称伊斯兰教本身鼓吹不宽容和暴力。然而滥杀无辜完全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历史证据也没有表明,穆斯林群体更倾向于与其他族群冲突。在美国学者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他只是说在20世纪末伊斯兰文明似乎出现了与其他文明冲突增多的现象,而且他将此主要归于政治经济原因——何况本书本身充满争议。和其他世界主要宗教一样,伊斯兰教和广大穆斯林崇尚和平、宽容、理性,这不是“政治正确”,而是确凿的事实。

法国及欧洲在恐袭之后不夸大事态、不制造恐慌情绪的做法,不仅代表着文明和自信,而且如前所述,是“义”与“利”的结合。这也告诉我们,在现代倡导宽容、平等、自由、多元化,不仅是基于伦理考虑和人心深处的道义呼声,而且是基于全社会成员最大的共同利益。如果在不测事件发生后全社会陷入非理性恐慌,疑神疑鬼,乃至不公平对待一些完全无辜的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这不仅不符合政治伦理,而且会加大社会动荡和冲突的风险,对所有人都不利。种族歧视在欧洲有长久的历史,给欧洲以惨痛教训,纳粹毒气室的阴影依然弥漫在人们的心头。正是在吸取这些教训的基础上,欧洲这一次做出了文明而理性的选择。当然,宽容弱势群体不等于宽容极端势力,这毫不影响对恐怖嫌疑分子的严密侦查和监控,对恐怖组织的严厉打击,以及对“伊斯兰国”(ISIS)的军事行动。

在这次巴黎袭击以及此前的难民危机中,一些中国人对欧洲的误读,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这说明很多人脑子里仍然存在着种族、宗教歧视的尾巴,所以才不能理解欧洲既符合道义又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国际经验证明,消除歧视、增进宽容,不能只靠人的自发努力,还必须靠主动的教育,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中国本身是一个多族群的社会,有很多穆斯林,而且人口的跨区域交流日益频繁。同时,中国与全球的交流也日益密切,而穆斯林人口约占全世界的1/4。如果普通国人不能牢固形成尊重多元文化的意识,这对中国参与国际交流、追求海外利益、改善国际形象都会很不利。如果说普通人的一些种族、宗教歧视意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话,知识分子至少应该首先负起责任,并通过端正自身的言行来改变社会。

在本次巴黎恐袭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来源和权威性都很可疑的文章在中国网络空间中流传,很多对伊斯兰教、穆斯林做出了刻板的负面描述,甚至整体性的污名化与侮辱。其实,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佛教都是世界主流宗教,信众规模庞大。自传入中国以来,穆斯林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与其他群体相处融洽,而且与本土文化相互影响,互有贡献,形成了独特的有中国特征的伊斯兰文化圈。在遭受外敌入侵时,穆斯林也和其他民族一起联合抗敌。无论在海外还是在中国,穆斯林都应得到尊重。如果说一些人对伊斯兰有陌生感的话,那么深入了解最好是依据权威的书籍及其他信息,或者与身边的穆斯林群体深入交流,而不是不加查证地轻信一些可疑的消息源,并以讹传讹。伊斯兰教并不神秘,不仅不害怕,而且需要被更大范围的中国人了解。

尊重穆斯林群体,不仅关系到社会关系与族群稳定,而且牵涉到中国其他领域的改革与转型。如果我们轻易地歧视其他宗教、民族,我们如何能推动改变性别、户籍、地域等歧视的努力?如果我们毫无根据地对其他宗教、民族百般猜疑,甚至做有犯罪嫌疑的推定,我们如何能推动司法制度走向公正?如果我们仓促地听信一些错误信息,对一些社会经济实力与话语权都较弱的教徒做负面定性,我们如何公正地对待中国社会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弱势群体,改善他们的处境?不合理的歧视一旦发芽并被普遍化,就会污染整个的舆论与制度环境,固化其他方方面面的歧视。从此意义而言,在中国和在欧洲一样,倡导宽容平等不仅是伦理要求,也符合我们所有人的现实利益。

谴责暴力和尊重异己,都是普世价值。中国文明、伊斯兰文明及其他世界主流文明,都倡导和平,反对对无辜者使用暴力,这是全人类坚守的普世价值。同时,世界各文明也都倡导理性全面看待事物,保持宽厚、中正之心,不基于错误偏见妄断他人。正是在这些普世价值的推动下,不同族群才彼此包容、合作,走向全人类的命运共同体。惨烈的巴黎恐袭令人痛心,但在悲痛的同时,尊重、包容和团结异己的普世价值,始终应当得到强调和珍视。(文/刘波,原载于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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