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省市选,“加拿大华裔参政同盟”订下了举办连串活动的方桉,以引发华裔对参与政治的关注。我们在锦绣中华邀请候选人与传媒见面。华裔投票率向来偏低,因而不能得到应有的政治权益。西安大略大学政治系教授Miriam Lapp曾经做过一个研究,结论是在两种情况下华裔会乐意投票:一是认识候选人,一是有他们关注的问题。有鉴于此,“同盟”于候选人与传媒见面后,在同日也邀请了社区领袖,演讲这次市选华裔应该关注的问题。其中一人是胡龙杰先生,演讲市政与地产的关系。
市政与地产关系大矣!地产在联邦、省、市三级政府中,归市政府管辖。从土地使用的规划,建筑和装修的批准和检验,房产税的征收,都属市政府管辖的范围。而且百多年来,地产界处心积累,控制加拿大的市政,而以律师作代言人。胡先生从事地产业三十余年,创有地产公司,成绩超群,而又曾经是市议员候选人,对地产和市政都有极深切的了解。演讲地产与市政的关系,他是最适当的人选。
消息传闻,有人打电话给“同盟”名誉会长黄维忠博士,认为胡先生的演讲,有“利益冲突”。胡先生识大体,有远见,为了理事会不至为难,于是自动退出。
胡先生的演讲,究竟有没有利益冲突呢?首先要知道在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定义是什么。就是利用自己的职位,谋取个人的私利、损害公共利益。胡先生会不会从这次演讲获得私利呢?有可能,但不大。地产业客路的主要来源,是靠人介绍,从一次演讲中获得客户,不是没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另一方面,有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呢?不但没有,而且有利公共利益。华人属于移民族裔,我们每年有大量新到埗的同胞,而且华人有40%没有足够的语言能力。华人社会需要长年累月的举办大量社区教育的活动,如邀请律师讲解家庭法、医生讲保健等。不邀请专业人士,社区教育无法进行。指责有“利益冲突”的人,缺少法律常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我曾以此事走访Peter Stephens律师。他说此事并无“利益冲突”的成份。今年二月份安省家庭日,我受邀去演讲家庭团聚法例的施行实况。我请示“加拿大移民顾问公会”执行长John Ryan,他认为移民顾问演讲移民法例,没有“利益冲突”。由此类推,胡先生演讲地产,也没有利益冲突。那些认为有的人,把他们当做几只苍蝇嗡嗡叫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