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美国长住不交税

随着加美出入境交流资讯计划(Entry Exit Initiative)的实施,两国民众在两地的实际居住时间信息等于透明。经常南下购物、甚至长期居住美国的“雪鸟”(snowbirds)族可留意以下几方面,以免造成困扰。

加人可在美国待多久?
通常每年最多182天(需向美国国税局填表申请),可以累加或算单次停留。非加拿大的其他外国人每年最多在美停留90天。

加人在美居住多久可不必向美国政府缴税?
对于加国国民可每年在美居住182天而不必缴税,需要特别注意计算方式–当年在美国逗留的每一天都计算为一天,前一年所逗留的天数每天折算为1╱3天,再前一年的天数每天折算为1╱6天。如果三年内逗留的天数达183天及以上,美国国税局就认定你为美国的税务居民,需要报税。

比如说,某位“雪鸟族”近三年每年在美国居留120天,那这三年的总天数为120+40+20=180天,未超过182天,因此不必在美国报税。又比如,如果2013年和2014年这两年都在美国待满了180天,那么2015年毋须向美国缴税的居住时间仅为92天。当然,也有可豁免的情况,比如学生、教师、外交人员或在美期间因为身体疾病而无法离境的。对大多数雪鸟族而言,最好每年填写填写美国国税局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免税申请”(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Statement for Aliens)表格(也称8840表格)。简单来说,填写了免税申请表,每年最长可停留182天;不填表格,每年最长可停留120天。

如何保留本地健保资格?
卑省、亚省、曼省、安省和新省(Nova Scotia)的要求是必须每年在本地住满五个月以上,才可以保持医疗保险。纽芬兰省和拉布拉多省的要求是四个月,其他省需要住满六个月。

如何保留房屋保险?
房屋保险政策因保险公司不同而各异,但总的来说,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这种长期不在家居住的情况有额外的续保要求,比如一些保险公司会要求房主在离开期间有其他亲人或朋友会上门定期查看。(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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