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籍额应该被注销。但实际情况是,不少移民国外的人士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移民后还保留中国的户籍。不过今后这种美事可能越来越少了。
公安部推户籍举报制
7月15日,中国公安部网站对外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反映户口问题,其中第四条问题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这就是说移民海外但拥有中国户籍的人士也在此次被举报之列。移民者一旦被查出,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注销国内户籍。
尽管近年来海外人士双重国籍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是中国政府对公民国籍及户籍的规管却日趋严格,中国的出入境政策及与此相关的户籍制度从无放宽。资料显示,中国过去6年5度收紧规管,2013年至2014年6月,中国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稽查违反规定持有户籍者,共注销户口106万个。
公安部推出户籍举报制
此前,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海关采取行动,重点稽查拥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的移民的国内户籍,发现没有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会禁止其出境,必须返原居地注销户口,方可放行。同时,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对于已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其中国国籍也自动丧失。
不过当前中国国籍管理与户籍、社保、税务、工商、边境等相关制度,并未在立法与实务操作层面形成无缝对接,而且上述分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系统也未实现联网共享的局面,因此一些当事人故意隐瞒已加入外籍的事实,仍以中国公民身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购房政策,甚至参加诉讼、出入边境。
严格说来,至少从字面上此举报范围,根本不涉及持有绿卡或枫叶卡等的海外永久居民,即已经移民但尚未加入外国籍的人士。不过此消息还是在许多海外华人移民中引起极大关注。皆因无论海外侨民还是入籍的海外华人,都与祖籍国有着千丝万缕联系。
为何不愿主动注销户口
虽然移民后还保护中国户籍目前在中国虽然并不合法,但对“移民不移国”者来说,却是能享受到“两头获利”的便利。即享有中国置业、子女教育、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入住酒店便利性等福利保障,同时又不影响在中国的生活和发展,可谓“进可攻,退可守”的理想选择。
注销户口不便①:回国需签证。情景模拟:你有急事回国,你不办签证入不了境,但签证并非立马拿到的。除非你一直保持有效签证,但现在长期签证又不好签,续签也麻烦。
注销户口不便②:国内财产问题。情景模拟:如果你被销户了,国内财产、股票、以及一些公积金、养老金的过户成了很大的问题,转接的过程也有点复杂。更不用说房产了,税率也会变。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又加入其他国籍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的法律定性,这种客观的国籍变动却无法立即反映到国籍、户籍管理查询系统上。
有一部分华人移民一直呼吁中国放开有关双重国籍的管制。他们认为,拥有双重国籍,对于定居海外的华人来说,也有着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获得欧美国家国籍,护照基本能畅行全球无阻碍。回国时拿着中国大陆护照,则不需要办理入境签证,省却了不少麻烦。他们还辩称,目前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基本都是发达或新兴的国家和地区,这也说明双重国籍、国家开放、人才流动、经济繁荣是可以划某种等号的。
据了解,隐瞒双国籍的手段有多种,比如采用改名换姓、第三国(地区)过境等“暗箱操作”手法。以加拿大为例,拿到护照后,每次从香港出境加拿大就用加国护照,经香港回国时则出示中国护照,可避免被怀疑和发现。业内人士透露,有不少选择加拿大投资移民的富人都是如此操作。但也有一部分人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国籍”会给贪官污吏开方便之门。那么反腐行动显得有些功亏一篑。
专家:新举措是反贪腐的迫切需要
上世纪90年代初出国留学的移民顾问罗宾表示,在90年代除办理出国的流程,要先申请护照再拿签証,然后办理出入境卡的B卡,再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之后才能拿到正式的出入境A卡。然而后来有所放松,留学不需销户口,但移民要销户口,再后来是移民、留学都不需销户口,只有入籍才取消国籍和户口。他猜测中国政府新举措应是严防裸官的措施。
公安大学刑侦系主任戴鹏说,公安机关加大对双重国籍的打击力度,可以有力推动户籍管理制度的正规化和法制化,也是反贪和反腐的迫切需要。“一旦贪官或者裸官取得了外国的绿卡或者永久居留权,他们就可以通过其掩盖自己真实的身份,把大量非法资产通过相关途径,如洗钱等转移到境外,并且一旦出事后,自己也即刻外逃到境外来躲避中国司法机关的打击。”
他说,公安机关一直在不遗余力的查办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的非法现象,不过同时面临很多现实的挑战和困难。一方面,公安机关没有便利的渠道进行相关的查询,另一方面,很多取得国外绿卡的中国公民,特别是一些贪官和裸官,为了达到一些个人目的去刻意隐瞒,更不会主动去公安机关注销中国户口。
戴鹏建议,首先,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双重国籍”的排查力度。除了接受群众的大量举报线索以外,“公安机关可以主动开展侦查,通过对相关涉案人员的一些异常举动,来主动发现并收集相关线索”。例如,相关涉案人员频繁进出境,他们把大量的可疑资产汇往其海外账户上,或是一些裸官已经安排他们的子女和妻子去境外留学和进行项目投资。此时,公安机关就可以把这些人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并顺藤摸瓜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同时中国应该进行相关的立法完善,相关执法部门间应该建立信息联网机制,来有助于公安机关发现相关涉案人员进出境异常行为。如:海关执法部门就急切需要与公安部门或银行系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如果相关涉案人员进出境时在海关申报相关携带可疑物品,或是大量资金,海关部门可以即刻把相关情况列入数据库以便公安机关进行线索排查。
再有,中国执法机关也应该与有关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执法部门进行相关国际执法交流与合作,因为很多中国的移民可能在中国已经涉嫌严重的经济犯罪或是刑事犯罪,这对移民地的安全和治安环境也会带来很大威胁,这时中国警方会把相关情况通报给当地执法机关请求司法协助,双方需要在开展案件调查和信息共享方面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来源: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