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婚,中国“剩女”放弃房产权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房地产市场中,有多少本房产证上出具了女性的名字?这个问题包含了女性拥有房产权的两个类型:共同拥有和个人独自拥有。但即便是这两类署名类型加起来,全国也只有“百分之三十”。这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前美国记者洪理达(Leta Hong Fincher)引用Horizon中国在2012年的一项调查给出的答案。

近日,洪理达的新书《剩女:中国性别不平等死灰复燃》 (Leftover Women: The Resurgence of Gender Inequality in China)在美国出版,并因为《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时代周刊》等媒体的报道迅速引起了国内舆论关注。书中,洪理达将中国境内的“剩女”现象视作一场有主导、由媒体发动的“洗脑运动”,目的是为了掩盖性别不平衡(男性过多)的问题,同时为了让女人早点生育、提高人口素质。这一运动的后果,导致“在中国,很多人(剩女)为了面子而结婚”。

“中国媒体在过去七年中反复告诉女性,如果她们到27岁还没结婚,就会成为没人要的‘剩女’。这种说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导致很多人仓促结婚,还形成了连锁反应,对于中国社会的性别平等造成了负面影响,许多女性以及他们的父母,为了婚姻而放弃了房屋所有权。”洪理达认为,中国女性错过了过去十年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黄金期,这是她们在财产权上遭遇到的新的不平等。

70%以上贷款婚房,由女方出资

时代周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中国剩女现象的?

洪理达:2010年底,我在清华选了一门叫劳动社会学的课。当时,我在做一个房产市场的小民主制调查,在北京观察了几个房产公司,参观他们的销售活动。我注意到了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个性别观念:很多房子都写在男人的名下。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婚姻法的新解释,引起了很大争议,我开了微博账号,招聘人们来参加我的研究,看他们如何看待买房和性别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对婚姻法的新解释。我在网上做了很多访谈。我还开了一个专门进行研究的邮箱,开始做深入的访谈,对象是生活在北京和上海的、25-32岁年龄段的人,主要看他们买房和结婚的习惯。

我在跟这些年轻女性做访谈的时候,发现有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经常会把她们的积蓄交给男朋友,用来买婚房、付首付,可是婚房最后常常只登记了男人的名字。我问那些受过教育的、能干的女性,为什么会愿意只登记男人的名字?有一个访谈对象跟我说,她已经26岁了,马上就要进入剩女的年龄段,所以非常急着结婚。这是一个在2011年婚姻法新解释出台以后做的访谈,在那之后,我开始研究“剩女”这个词到底是从哪儿来的?我开始研究媒体报道中关于“剩女”的描述,在之后的访谈中也会问采访对象,有没有考虑到“剩女”这个现象跟自己结婚买房压力之间的关系。

时代周报: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观点。谈论中国式婚姻与房产市场的关系时,我们往往会把责任推到丈母娘身上,中国丈母娘常常要求男方必须有房子才能嫁女儿。

洪理达:对,其实我就是批评媒体,因为很多概念是从媒体来的。我在实际调查中发现,虽然有些丈母娘要求男人先有房,可实际上,25岁以上女性的中国父母都非常着急,他们为了让女儿嫁出去,就不要求男方做什么了。很多父母还说,女儿自己着急,希望房产证上能登记自己的名字,但父母反而会劝她不要跟男人争,因为父母就怕她嫁不出去。

这其实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性别歧视。媒体观念就是中国女性非常贪心,都是丈母娘的错,都是中国女性的错。不只是我的研究结果如此,2012年零点调查公司做过一个随机调查,是关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结婚和买房现象的。那个调查组织了一个媒体活动,袁岳讲了很长时间,说以下现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丈母娘要求男方买房才肯结婚。袁岳说—跟我的调查结果一样—中国女性到了二十六七岁,她的母亲会非常着急,急着把女儿嫁出去。

袁岳劝男人说,如果女朋友的父母要求有房才能结婚,你就拖,把她拖到27岁,就不需要买房了。他们的调查发现,70%以上用贷款买的婚房,其实是由女方家庭出资买的—这个跟我自己的研究也是相关的,虽然我的样板不是随机的,而且相当小,在微博上总共才283个。在中国,大部分父母只会给儿子买房,不给女儿买房,所以很多女性因为父母不给买房,要把自己的积蓄掏出来交给男朋友,就为买婚房—最后还经常不登记女方的名字。我希望这本书可以翻译成中文,提高大家的意识,让女性去争取这个权利,因为这个很重要,她们如果不在房产证上署名,她们的父母也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时代周报:房产证上登记女性的名字,你认为重要在哪里?

洪理达:我在采访中遇到过少数的情况,房子登记的是女性的名字,但这种情况非常少。我的书里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北京女性,独生女,父母在2004年给她付首付买了一套北京的房子—2004年的北京房价还没那么疯狂。到28岁的时候,她结婚的压力非常大,因为她觉得自己到了剩女的年龄,必须要结婚,于是就跟一个认识几个月的人结婚了,但婚后他们很不愉快,尤其是这个女的很不高兴,说这个男人不关心家务,什么都不干,她生了宝宝之后,那男的也不管,甚至还打了女方的父亲。他们之间最关键的是: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她就跟那男的说,你搬出去!到法庭离婚的时候,法官把房子判给了女方,因为房产证上只写了女的名字。这就说明,女人如果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自己的名字,会自己非常有利。

中国家庭的储蓄流向男人

时代周报:写这本书的过程中你采访了两百多个人?

洪理达:我的样本总共283个,包括微博上回答问题的。他们来自全国,都是城市居民。他们回答的是比较简单的问题,我没有亲自见那么多的人。我自己见了并进行好几个小时正式深入访谈的,有60个人(包括男性访谈对象),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另外有3个在西安。

我做的深入访谈,一半对象是独生子女,一半对象有兄弟姐妹,因为我想比较,假如你是独生子女,父母帮助你买房的计划是不是有区别?我的研究发现,假如同时有儿子和女儿,父母总是帮儿子买房,不帮女儿买。我根本没有找到一个例子,男的到了结婚年龄而父母没有给买房。相反,大部分父母都不会给女儿买房。房子非常贵,大部分父母要凑钱才能买一套房。基本上家庭里的钱是往男人那里流的。

独生子女也有特殊情况。我做的访谈中有个家庭,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希望买房,她的父母有能力、有钱,但还是不给她买,反而有例子是帮着女儿的表哥买房。当然,这个不是随机样本,所以我不能说到底有多少这样的家庭。

这个观念非常强,父母那一代的观念是:男人必须要有房,女人不需要有房。这些传统的性别观念约束了年轻一代,尤其是女性。我曾经还以为肯定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家里如果又有儿子又有女儿,父母会不会只给女儿买房不给儿子买房?我想,中国那么大的国家,肯定会有这样的例子,但我根本没找到。中国父母如果有钱,一般都会优先给儿子。

时代周报:因为样本量比较小,所以你的结论其实会存在大部分质性研究都存在的代表性问题,有些人因此评论你的书夸大了部分事实。

洪理达:我看了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2010年做的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那是很重要的一个全国性随机调查,每十年进行一次。他们的结果也是说大部分房产都属于男的。我当然不能只靠自己的研究说中国房产大部分属于男人,因为我不是随机的。但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做的是那么大范围的国家调查,那个是随机的,而且很官方。

很多学者的研究还发现,中国农村女性的土地权非常弱。房子那么贵,年轻一代不可能买得起,或者说只有极少数年轻人可以靠自己的能力买一套房,绝大部分都要靠父母长辈凑钱帮他们买。所以我认为,虽然买房的是年轻一代城市居民,但如果父母是农村的,性别概念就更强了,这方面有很多证据说明女性的土地权利被侵犯了。

不光是农村,我也发现有北京户口的独生子女,从小在北京长大,父母还是不帮她买房子。总体上我的感觉是,大城市的性别观念比较现代化,所以在大城市有更多的父母会愿意帮女儿买房子。

结婚时必须把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时代周报:对于女性的不公平,中国女性应该如何克服?

洪理达: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女人,我总是说,第一,你不要那么担心结婚,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要那么随便嫁给一个人。很多女人根本不考虑是在跟谁结婚,只是在承受结婚的压力,就好像30岁没嫁出去就永远找不到丈夫似的。实际上不是这个样子的,而且中国男人没有那么歧视女人。媒体数据显示,中国90%以上的男人认为如果女人27岁没嫁出去就不想跟她结婚,我觉得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中国男人有这个概念,但我的研究结果表示,很多男人也愿意跟比他年纪大的女人结婚,和比他受的教育程度高,或者薪水比他高的女人结婚,有相当多这样的例子。我会劝女人不要那么早结婚,假如你没找到你爱的人,就不要结婚。

在我的研究当中,单身的女人或者离过婚的女人,反而比结了婚的女人觉得更加自在。中国现有的婚姻制度不能足够保护妇女的权利,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家暴。假如丈夫打他的妻子或者侮辱她,妇女很难很快脱离这个坏的婚姻。还有就是买房的问题,因为大部分房子都登记在男人名下,假如那个女的已经把全部积蓄交给男人而没有登记自己的名字,一旦婚姻不成功或者发生家暴,女人的地位就比较弱。所以我非常想强调的是,假如女人要结婚,必须要把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我知道,中国男方家庭经常反对女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所以虽然她想,可最后大部分情况下还是妥协了,就连自己的父母也劝她妥协。实际上,这是很重要的,不署名是非常不平等的财政安排,有非常长远的效果,对女的一辈子都有影响。假如一个男的不愿意在房产证上登记你的名字,就不要跟他结婚,不要怕找不到别的男人。中国男人比女人多,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意愿,为什么要做那么大的牺牲?!(来源: 时代周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