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留学生两次申请难民被拒将遣返回国

一个中国女留学生申请难民被拒,再以未婚生女回中国将受重罚,以及加国出生女儿返回中国不符儿童最佳利益为由,申请以人道主义和同情(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理由移民,结果被拒后,申请司法覆核近日又被驳回,正面临遣返命运。

据法院文件指,29岁来自广东的中国公民王妙妙(Miaomiao Wang,译音),2003年以留学生身分抵达安省,随后在加国先后生下两个女儿。2005年,她先以信仰为由申请难民,结果被拒。

2009年8月,王妙妙再申请人道移民,理由是她未婚生育女儿,返回中国将受严厉罚款,以及两个女儿应获允许留在加拿大,返回中国不符合她们最佳利益。

移民官则指,王妙妙曾在安省购入45.8万房产并拥有生意,无证据显示她在返回中国后无法支付罚款。另外,她未能提供亲友信件证明与加国有联系。子女最佳利益通常是由父母陪同,未有证据显示女儿返回中国不符最佳利益。

结果王妙妙的人道申请在2010年被拒,于是她提出司法覆核。联邦法院法官Daniele Tremblay-Lamer在3月31日作出裁决指,移民官的裁决合理、透明、易于理解,同时已尊重事实和法律规定,因此驳回当事人提出的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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