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关于禁止外国人买房的规定将从1月1日开始生效。这项禁令为期两年,范围仅限于住宅,而且留学生、外劳等群体和房地产市场不过热的地区可以不受其限制。
和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一样,在加拿大暂居的外国留学生、外劳、难民、外国使领馆人员,国际机构人员也不受此规定限制。但是留学生和外劳买房前必须在加拿大住满一定时间。其中留学生是买房前五年中每年在加拿大居住不少于244天,外劳是买房前四年中必须在加拿大工作至少三年。外企等“非加拿大实体”不在豁免范围内。
这项禁令涵盖的房产仅为单户住宅和3户及以下的公寓楼。不受其限制的房产包括更大的公寓楼、位于房地产过热城市以外的任何类型的住宅和所有地区的度假屋、乡间别墅等“娱乐用房产”。
鉴于该禁令有限的实施范围和外国人购房在房地产交易中所占的比例(2-6%),一些房地产政策专家认为它的作用不大。他们认为,更有成效的做法是增加市场上平价住宅的供应。也可考虑像BC省和安大略省那样征收外国人购房税。(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