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要服兵役却不能投票?

台湾是全球少数禁止18岁公民投票的地方之一,今年“九合一”选举期间将同步进行史上首次修宪案“公民复决”,如通过可望增加41万年轻一代选民,这对台湾政治格局有什么影响? 社会上有少数反对声音,背后反映了什么意识形态之争?

对台湾男生来说,收到兵单就是成人礼。在台中长大的苏信宇今年8月刚满18岁,就接到从台湾内政部寄来的信,征召他入伍服役。“那一刻真是有心态上的改变,觉得自己是大人了,原来已经到了要为国家奉献自己的时候。”他对BBC中文说。

但伴随着这项义务而来的,是一种权力“被剥夺”的感受。 根据台湾法律,他满18岁必须当兵和纳税,但要再等两年到20岁才有投票权。 “我要把自己奉献给国家,但没有权力投票选择谁来当领导人、哪些人可以支配我们,这不是很讽刺吗?”

18岁公民权议题已在台湾讨论近30年,此次修宪案公民复决一旦通过,18岁公民就拥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公民投票甚至被选举权。“1126请投同意票!”苏信宇早上六点半就和十几个学生在台中街头喊口号,向上班族和老人派发宣传品。 他目前在东海大学主修公共行政,过去几个月主动联系青年组织参加18岁公民权的扫街活动,走遍台北、台中、彰化、南投、宜兰等多个县市。

这次公民复决将直接影响18岁青年的权利,但18岁的人无法投票,他们只能游说20岁以上选民支持修宪,并看着比自己年长的人来决定他们的未来。 “这就是问题所在,没有选票就没有人重视我们的声音。”

并不一致的台湾法律
台湾法律关于成年人的定义并不一致。《刑法》规定满18岁者应负“完全行为责任”,即犯罪不能不罚或减刑;《宪法》规定20岁才有公民权;《民法》订明20岁才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满岁数者须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购买手机、在银行开户、签订租赁契约等,男性未满18岁、女性未满16岁不得自行结婚。

2020年立法院三读通过降低《民法》的成年年龄至18岁,2023年元旦正式实施。 随着《民法》与《刑法》的标准看齐,《宪法》要同步开放18岁公民权就显得更加迫切,否则介于18至20岁的人将有两年权责不符的“真空期”。“如果成年是18岁就应该18岁投票,国家偷走了他们的公民权,现在要把本来就属于他们的权利还给他们,这就像早期妇女没有投票权,我们透过修改法律把权利还给她们。”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公民教育与活动领导学系教授鍾明伦对BBC中文说。

他指出,现在的公民权“看起来只是晚两年行使投票权”,但意义是在于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过去的政治体系是不相信年轻人的,但现在的国际潮流,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来发起,而且台湾是young democracy(年轻的民主政体),假如我们把所有的公民权握在年纪比较大的人手上,这是跟国际主流价值背道而驰的。”

国际潮流迈向16岁
全球超过九成国家的18岁公民拥有投票权,在亚洲,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地近年相继开放18岁投票权,台湾仍把投票年龄订在20岁、新加坡21岁。一些国家甚至早在1970年代开放18岁公民权,现已讨论16岁投票权。新西兰最高法院近日裁定最低投票年龄设为18岁属年龄歧视,违反了该国《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国会须讨论把投票年龄下调至16岁。目前已下调投票年龄至16岁的国家,包括奥地利、巴西、马耳他、古巴等,苏格兰16岁公民可在地区议会投票,但无法参与全国大选。

对于降低公民权年龄门槛,台湾朝野党派已有高度共识,2022年3月,立法院以109票赞成、0票反对全票通过18 岁公民权修宪案。 根据法规,这一修宪案公告半年后须交由选举人投票公民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的半数才算通过。但这次公民复决被认为通过难度很大:按本次1923万名投票人计算,过半数即要有至少961万同意票才能通过,甚至高过2020年总统蔡英文连任时的历史性票数817万。

“意识形态之争”
在11月26日全民投票前,跨党领袖齐声呼吁投同意票,但社会上仍不乏反对声音,质疑18岁不够成熟。记者在台北街头随机访问十多名路人,发现反对者与年龄没有必然关系,不少老年人表示支持指“18岁可以自立,在国外18岁就被赶出去了”,“法律准许18岁买烟酒,就应该有投票权”,反而有多名20多岁年轻人说 “18岁太年轻”,“让18岁考驾照就可以了,不用给他们投票”。

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秘书长李欣过去几个月带领各县市的扫街行动,她说在接触民众时也有同样的观察。 “去公园和菜市场,很多六七十岁的老人特地走过来跟我们说加油,说要交棒给下一代,反而有些很年轻的人会说18岁太小。 那有可能是出于剥夺感,觉得我18岁的时候也没有这个权利,你们为什么要有?”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教授鍾明伦指出,支持或反对18岁公民权并非“世代冲突”,而是“意识形态”之争。 “这是进步的意识形态与保守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相信18岁太年轻是一种‘相信’,相信18岁已经成熟也是一种‘相信’。 用世代来划分是不对的,否则会否定了很多有进步思想的老人。” 他说,社会上的保守意识形态,反映部分人仍未脱离戒严时期的价值观。 “过去的教育学三民主义,强调的是服从、爱国爱党,认为年纪越大的人越成熟理性,年纪小的就是不懂事和冲动。 威权时代的意识形态遗留下来的一些东西,还弥漫在这个社会里。”

鍾明伦强调,经过20年的教育改革,目前台湾学生在公民科要学习人权议题、选举制度、国家法律等,培养批判性思考,已经有充足的能力去关心公共事务和国家发展,“只有透过不断的公民参与,才是最好的公民教育。 没有比完整的公民权实践更好的公民教育了。”

对台湾政党格局的影响
一旦修宪的公民复决通过,台湾将新增约41万名青年选民,似乎意味着选民当中的“天然独”世代比例增加。台大政治学系名誉教授赵永茂对BBC中文分析指,整体而言这对绿营更有利,但是也不能忽略年轻人对民进党日渐不满的现象。“年轻人比较不像老一代有政党惯性,他们的票是流动的。台湾已经有反对社会的形成,意思是做不好你就下台,我投给你不是因为支持你,而是因为反对另外一个,这是民主发展的一种进步,台湾也慢慢发展到了这个阶段。”

他说政党对年轻人往往感到“又爱又怕”,一方面需要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又害怕青年力量的监督和改革压力,但在老龄化和两岸紧张关系下,社会各界应该更加重视青年参政。“我们要接纳新的时代,对年轻人要有更多的信任,给他们承担更多,提高他们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大学生苏信宇也表示,过去数月环台扫街不只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公民权,也是为了推动台湾民主。 “如果连中国(大陆)都可以18岁投票,为什么我们不可以? 我觉得这不是台湾作为一个民主国家应该有的样子。”

台湾修宪史:2005年之前无需公民复决
根据台湾现在的修宪程序,不论是否与国家主权有关的议案,都要由立法委员1/4提议,3/4出席,及出席委员3/4决议,之后交由公民复决。台湾上一次修宪已经是17年前,过去七次修宪内容如下:

1991年第一次修宪,废除动员戡乱临时条款,改选第二届中央民意代表;
1992年第二次修宪,把总统与国大代表任期改为4年; 司法院设宪法法庭,监察院非民意机关、监察委员非民意代表; 落实地方自治,省长及北高市长民选;
1994年第三次修宪,确定总统、副总统由人民直选产生;行政院长副署权范围缩小; 将「山胞」正名为“原住民族”;
1997年第四次修宪,取消立法院阁揆任命同意权;行政、立法两院得以不信任投票与解散权相互对抗; 司法院正副院长须同时为大法官,不得连任;台湾省虚级化,省政府为行政院派出机关;
1999年第五次修宪,国民大会代表依附于立法委员选举,依政党比例代表制产生,延长第三届国大代表与第四届立委任期;
2000年第六次修宪,国民大会转型为职权缩减,重要职权移交立法院;立法院职权扩增,掌握修宪主动权;
2005年第七次修宪,废除国民大会;立法委员人数从225席减半至113席,以单一选区两票制产生,任期由3年延长至4年;修宪案、领土变更案改由立法院提案。这是台湾法律更改后首次需要进行公民复决,但至今仍未进入复决投票环节。(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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