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天主教教皇方济各上周专程到访了加拿大,就原住民寄宿学校历史道歉。华裔历史学者蔡小珊(Lily Siewsan Chow)女士一直密切关注教皇的行程。过去三十年,她从研究自己丈夫家族在BC省的历史开始,足迹遍布西岸内陆早期华裔劳工的聚居地,采访了大量当事人,还原、记录华裔劳工在BC的生活,并出版了五部专著。
而当中,早期华裔劳工和原住民社区发展出的特殊情谊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书中说,“遗憾的是,华裔劳工与当地原住民的这段不寻常的友谊被历史遗忘了,但这段关系是加拿大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时候找寻、研究、记录、并认识这段关系了。”
周末,已经年过九十的蔡小珊女士在BC省维多利亚市家中接受了加广记者的访问。她认为,教皇此次道歉,对某些原住民可能是有了一个说法,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但对另一些原住民可能重新打开了噩梦般的记忆。治愈创伤需要时间,原住民可以原谅,但无法忘记受到的伤害——因为有些伤害如此之深。
被遗忘的历史
从十八世纪下半叶,华裔劳工抵达加拿大,逐渐与原住民社区建立了平等对待,相互依赖、支持的关系,他们共同从事繁重的劳动,比如修建太平洋铁路,在农场、渔场、以及伐木场一起工作、成为搭档,华裔和原住民社区商贸往来频繁,也在BC内陆开设了最早的杂货店、餐馆,而华裔与原住民女性通婚/同居的状况也很常见。
蔡小珊女士认为,原住民和华裔同样受到种族歧视,可以说,他们在共同面对的受歧视受压迫的困境中发展出一段不寻常的友谊。原住民社区是非常慷慨和善良的,给予了漂洋过海寻找生活出路的华裔劳工很多帮助。比如,有报道显示,原住民曾救助生病或受伤的太平洋铁路华裔工人;两个族裔的工人们会联合起来一起反抗矿井中的白人霸凌等。再比如,很多原住民小时候唯一的美食享受就是华裔从中国贩运过来并在商店出售的橘子和糖果。
原住民努查努斯(Nuu-chah-nulth)社区的长者威力先生(Mr. Harley A Wylie)在接受BC华裔历史协会采访时表示,小时候,有人告诉他,有些奇怪的人,他们和我们肤色相近,吃很奇怪的食物(指米饭)。威力先生说,“当时,法律禁止华人餐馆雇佣白人女性,因此很多原住民女性在中餐馆做侍应以及帮厨。原住民会觉得,在白人餐馆自己可能不受欢迎,但中餐馆永远欢迎原住民。现在是非常好的时机来回顾两个民族150年的历史,让原住民社区、华裔社区、主流社区都了解我们有很长时间的友谊。”
BC大学历史学副教授于全毅(Henry Yu)则认为,“在当下,讲述华裔与原住民情谊的历史显得更加重要,因为BC省正在改变。华裔和世界其他地方的殖民者、拓荒者是一起抵达加拿大的,但因为这段历史是由白人写就,所以,原住民和其他族裔的记录非常少。”
蔡小珊女士研究整理了华裔劳工移民加拿大历程:
1788年,英国探险家、航海家、毛皮贸易商约翰·密尔斯(John Meares)的货船在广东带上了79名中国劳工,来到加拿大的BC省的努特卡海峡——密尔斯的船只遭西班牙扣押,船上的华裔劳工逃往内陆。
到了1858年,几百名中国淘金客从加利福尼亚北上,抵达菲莎河谷,加入淘金大军。
1858年到1898年,从美国、香港、以及广东陆续有大量淘金客来到加拿大,出现在不同的金矿挖掘点。
而最大规模的华裔劳工抵达加拿大则是因为太平洋铁路修建,从1880年到1885年,17000中国劳工参与了这项工程。
但在太平洋铁路修建结束之后,加拿大立即开始排华。几千名无法返回中国的华裔劳工进入BC省内陆,在菲莎河谷(Fraser Canyon), 奥卡纳根(Okanagan), 以及斯帕伦切山谷(Spallumcheen Valley)定居。
1885年,BC省通过法案,禁止原住民和华人拥有投票权。同一年,加拿大开始向华裔征收50加币的人头税。几年后,这个金额涨到了$500——相当于当时劳工们两年的工资。政府还禁止华裔从事律师、医生、药剂师、会记等专业职业。1923年,加拿大更是通过了《排华法案》,完全拒绝华裔入境;直至1947年,法案被废除,华裔才拥有了投票权。而原住民一直等到1960年才获得了选举权。
因为加拿大的《印第安法》,华裔失去了在原住民保留地居住的权力。而《排华法案》以及之后的经济大萧条,迫使华裔开始逐渐离开BC内陆,前往温哥华等大城市谋生。但他们在原住民社区留下了一些痕迹,比如饮食、中草药治疗、杂货店等,还有,部分华裔与原住民女性通婚/同居而出生的孩子们留在了当地——几个华裔的姓氏一直保留了下来,比如Min和Chong。
当然,两个族裔之间的交往也并非是完全和谐。蔡小珊女士的研究中发现,原住民和华裔曾经因为保留地之间的土地购买产生纠纷,继而发展为打斗。此外,当时的政府禁止向原住民发放销售酒精的牌照,而华裔移民则可以得到牌照。同时,华裔企业也会更快捷地得到矿业、园艺等的用水许可证,这些都引发了原住民的不满,称华裔移民“拥有特权”。
通婚很常见
蔡小珊女士以及另一位BC历史研究者娜奥米·米勒(Naomi Miller)花费大量时间,查阅早期BC省的教会、政府统计、学校记录、以及整理了家人口述,发掘出三十对原住民女子与华裔男子登记结婚/同居记录。她们还发现,当时一些华裔与原住民女性是以基督教仪式结婚,因为原住民女性信仰基督教——在结婚文件中,注明妻子是基督教,丈夫是佛教。
BC大学(UBC)教育学系荣誉教授简·巴尔曼(Jean Barman)博士分析说,三十份婚姻/同居关系记录中,大部分是在BC省腹地,华裔多是早期的淘金客,年过三十,甚至到了四十岁,开始放弃寻找中国妻子的希望,转而在身边寻找伴侣。而历史记录显示,当时的华裔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根据1885年BC省的统计中,来自中国的男性为10,099人,而已婚中国女性仅为59人,此外,还有妓女72人。
蔡小珊女士曾经采访了十几位原住民和华裔的后裔,了解这些家庭生活的细节。她表示,华裔男士与原住民女性组建家庭,这给华裔男子提供了一份稳定和温暖,几乎所有的亲密关系都有了下一代。当中,一些美满的婚姻结果是,相互间欣赏彼此的文化,下一代开始寻根。比如,在2009年,蔡小珊女士就帮助加拿大参议员Lillian Dyck Quan回到她父亲的故乡,广东开平寻根,并受到热情款待。Lillian Dyck的母亲是一位克里族原住民,也是寄宿学校的幸存者。
但这些婚姻也面临巨大挑战,他们之间的文化和价值观相差很远,同时,华裔男士中其实大部分在中国已经结婚,有所谓的“原配”、甚至有孩子,只是因《排华法案》而无法将她们带到加拿大。1947年,《排华法案》废除后,又出台了相应的家庭团聚法案,允许华裔将他们在中国的妻子和未满18岁的孩子带到加拿大——这令他们与原住民女性的家庭受到很大的挑战。
蔡小珊的记录显示,有些华裔男子离开了保留地,抛弃了妻子孩子;有些则把孩子带回了中国——这些孩子后来如何?是否能够见容于在中国的原配家庭和社会,始终是个迷。她了解到的一个例子,一位叫做Judy的混血女孩随着父亲回到中国广东,结果,家中的原配妻子对她非常恶劣,辱骂甚至不给她食物。最后,勇敢机智的Judy逃离家庭,辗转到了香港,向在那里的加拿大领事馆求救,得到了相应的文件,回到了加拿大。
而离异对成为单亲母亲的原住民女性在情感和经济上带来很大打击,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原住民与外族通婚之后,就自动失去了原住民身份,就算之后离婚,也无法恢复。此外,他们的孩子们在双方社区都有受到歧视和虐待的现象。而随着华裔男士离开保留地,留下的孩子们与中国历史和文化没有任何联系,而逐渐失去了华裔的身份和意识。(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