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公司继续被中国监管层“追着打”,滴滴上市后即遭网络安全审查,事件还未尘埃落定,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对22起互联网企业的投资进行处罚,其中涉及滴滴、阿里、腾讯等巨头。
滴滴出行上市仅一周。股价从首个交易日开盘16.65美元,截止7月8日美股收盘,已跌至11.21美元,跌幅32.7%。市值蒸发超过260亿美元。但中国监管层显然没有把目标局限于滴滴,满帮、BOSS直聘,以及刚刚被处罚的22起案件,使中概股们集体连跌。仅7月8日近八成中概股下跌。
从这一轮处罚中不难看出,虽然涉及22起投资,但穿透股权结构,其实几乎都集中于少数几个巨头。由此也可折射出中国这轮“反垄断”的背后逻辑。刚刚公布的22起反垄断案件,与阿里巴巴收到的182亿天价罚单不同,属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大意是企业通过投资或者并购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超过一定标准就要在实施前向监管部门申报。
而本次处罚的案件,属于进行了上述股权投资或并购,但没有申报的情况。按照法条进行处罚,只有50万元人民币,对动辄万亿市值的互联网企业而言,并无太大影响。梳理22起案件,其中涉及滴滴出行的有8起,比如滴滴子公司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涉及阿里巴巴的有6起,比如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涉及腾讯的有5起,比如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其他三起则涉及美团与苏宁。继续深究,除了阿里巴巴和腾讯直接涉及22起中的一半,美团的最大股东为腾讯,苏宁背后阿里巴巴则为第二大股东,仅略低于创始人张近东。而此次站在风口浪尖的滴滴出行,更为特别,通过先后并购快的和Uber,滴滴出行成为中国市场上少有的同时获得阿里巴巴和腾讯投资的企业。
互联网领域津津乐道“赛道理论”——新的商业模式意味着一条新赛道,大大小小科技公司竞逐其上,攻城略地,最后赢者通吃。从电商、团购、外卖、短视频、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等无不如此。一条条互联网赛道上,领先者背后往往能看到阿里巴巴和腾讯的身影。通过高强度投资,两家公司逐步构建起各自的商业疆域,中国排名前30的App中,超过20个都来自两家巨头。据估算,阿里系和腾讯系的企业市值都达到10万亿的超大规模。至此,阿里巴巴和腾讯成长为中国互联网领域支柱型的两家商业帝国。
作为中国最早的一批互联网公司,在经历了“从0到1”的颠覆式创新和“从1到100”的规模化发展,从鲜花和掌声中,也投来怀疑的眼神——不断有批评声认为,巨头们从创新者逐步变成垄断者。咨询公司博达克(BDA)董事长邓肯·克拉克(Duncan Clark)说,“从创新者到市场主导者的转变,先是企业家们感受到的,大概从10多年前开始,初创企业不得不苦于接受阿里投资还是腾讯投资的问题,从短视频、电子商务到出行和外卖,都出现这种现象。我们看到两个帝国的浮现。”这使中国的创业者面临一个难题——要么接受阿里或腾讯的投资被收编,要么等待阿里和腾讯携巨资入场与自己竞争。最近的例子就是社区团购,早在该领域立足的兴盛优选,旗下员工被巨头们数倍于己的工资挖走,在巨头们补贴之后,自己的价格不再有竞争力。
当互联网经济触及金融——监管似乎变得更为急迫。邓肯·克拉克提到,蚂蚁集团相比其他互联网公司不一样,实际上它更像一家金融科技公司,甚至是金融公司。而在金融领域必须对消费贷等业务进行监管,因为触及货币体系和更广泛的金融稳定问题,科技公司的“规模经济”优势和监管层要求的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以及要有足够资本支撑贷款等实际需求之间存在根本性矛盾。
路透社援引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称,世界各国的监管经验都表明,对垄断资本的监管从来都是从严为佳,而不是放任自流,更不能任由垄断资本特别是数字寡头凌驾于法律和监管之上。“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更是创新发展的天敌,而监管不是。”王军表示。
但在中国,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有别于西方。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欧美不绝如缕的立案调查和“天价罚单”,中国这轮所谓的“监管风暴”对比之下力度并不大。然而无论是中概股股价还是企业家本人似乎成了“惊弓之鸟”,甚至监管层仅仅喊话,企业就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收缩。克拉克认为,相比欧美,中国有强力政府,可以与科技巨头对抗,甚至让他们公开道歉、自纠自查、自我整顿等。中共要显示出自己才是最大的玩家,科技巨头们则相形见绌。
不过,从鼓励到监管,背后展现出中国监管层所希望的某种平衡。克拉克表示,“虽然中共需要科技巨头们的效率来提升消费,也不想从根本上降低科技上的创新能力,但关于国有企业在经济中主导地位的讨论,总感觉有种风险——长期而言中国希望统治这些公司,即便这仅仅是企业家和投资者的感觉。”(转载自BBC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