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在加勒比海邮轮做厨师。移民加拿大后,不幸患癌病去世,留下太太和两个男孩。某天,他的幼子在学校给几个同学抢去书包,并扔在地上用脚乱踩。为了自卫,他不得不和同学打架,结果被抓去见校长,校长威胁要开除他,后来母亲和学校交涉,才免予开除。这个男孩读到高中毕业,虽然成绩优异,但他以学校的人对他不好,就不肯继续升学。
这件事不能排除种族的因素在内。一向以来,在加拿大华裔学生在校园受到欺凌,是经常发生的事,现在比较少,但一次也是太多。加拿大人并不承认有种族歧视。他们所持看法,就是一个人别人对他不好,是因为他自己没有做好。把责任推到受害人身上。另外,假如一个人说受到种族歧视,加拿大人就七嘴八舌,说没有这件事,可能是别的原因罢!有时甚至骂受害人 “A chip on the shoulder”。相当于广东人的“憎人富贵厌人贫”。反观美国人却肯承认美国有种族歧视。不承认,就不需要改进,所以美国种族歧视较轻,但美国因为有庞大的黑人人口,种族歧视问题,受到国际关注。
加拿大的种族歧视,是含蓄的,隐性的歧视,即是表面不明显,受到压抑,但有时会突然爆发,例如,在校园殴打中国学生,写反华裔涂鸦,以及散布谣言说中国餐馆用老鼠肉等。事实上散布谣言也是暴力行为,是“口头”暴力。
华裔青少年在校园受到欺凌,通常都不愿或不敢做声。父母知道了,也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因此问题比所知的更严重。一个学生受到欺凌,最常见的结果,就是离开学校,不再继续学业。因此我华裔不可纵容校园欺凌的行为。
教师应于在职训练,学习不同文化互相沟通的课程。各教育局应该订立对付欺凌的政策,包括种族的欺凌,和对贫穷人家孩子的欺凌,交由学校去执行。学校中应指定一个训导部门的职员,专责接受投诉,如果投诉没有结果,受害学生家长,可以向教育委员继续投诉。
约克区教育委员陈焕玲(Carol Chan)女士,所接受到的投诉,以校园欺凌最多。她曾参与制定指引,分发给学生和家长,教导在发生欺凌事件时,怎样处理。(文/林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