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久住的华人如果对时事政治感兴趣,就会发现加拿大的民主体制中有一些似乎不那么民主的、被刻意留下的漏洞,例如议会可以立法禁止某个紧要行业的罢工,总理有权解散议会,各省制定法律可以罔顾加拿大人权宪章(即宪法)的某些条款。幸好,社会共识、反对党的制约以及掌权者对选民和舆论的忌惮,使这些漏洞一直被小心翼翼地当成高速公路隧道中的紧急出口,而不是被当成抄近路图方便的后门来使用。
不过,本星期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对该省世俗化法的判决,还是引起了对加拿大宪法中的“但书条款”合理性的讨论。这项条款允许各省制定的法律可以在至少五年时间里不符合宪法的第2条和第7至15条。魁省世俗化法禁止教师、警察和法官等“权威岗位”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穿戴宗教服饰,但因援引了但书条款而使反对者无法利用宪法中关于宗教自由的条款提出起诉。此案的原告之一蒙特利尔市英语教育局只能另寻突破口,指控该法侵害了少数族裔的语言教育权利。有关此项权利的宪法第23条不在但书条款的涵盖范围内。法院裁定蒙市英语教育局胜诉。
加拿大宪法的制定经历了联邦和省级政府之间漫长而艰辛的谈判。由于担心宪法制定后自主权被联邦政府削弱,各省在签字前坚持要求加上但书条款,允许省政府在立法时可以不受部分宪法条款的约束。这一部分条款主要关于个人自由和权利。魁北克省没有签署宪法,但这并没有妨碍该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援引和遵守它。
谈判中在省长们和强硬的联邦总理老特鲁多之间斡旋的是时任司法部长、后来当选总理的克雷蒂安。他当时表示,但书条款将只会被用来“纠正荒谬的情况”。确实,这项条款在宪法实施近四十年来很少被动用。萨斯喀彻温省曾在1986年立法解决劳资纠纷时用它绕过关于结社自由的宪法条款,魁北克省在2019年通过世俗化法以前, 还在1982年制定保护法语的法律时援引过它。
魁北克省高院法官布朗夏 (Marc-André Blanchard)星期二下达的判决书长达240页。他在判决书中指出,魁省世俗化法对所有在公开场合展示宗教象征的人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受影响最大的是穆斯林女性。该法侵犯了她们的宗教自由和表达自由。但是由于但书条款涵盖宪法中关于这些权利的条款,而魁省政府按照正确的程序援引了但书条款,因此原告无法提出这方面的起诉。对于世俗化法的支持者来说,这正好证明了但书条款保障省议会独立运作的作用。但是布朗夏说,魁省政府使用此条款的方式“令人不安”。它在世俗化法中不是被用来在省政府和法庭判决相左时保驾护航,而是先发制人式的堵住了诉讼的可能。布朗夏认为魁省政府一心实施该法,表现出对受此影响的人的权利的漠然。
布朗夏的观点引起了一些法学家的注意。麦吉尔大学法学院的宪法专家莱吉(Robert Leckey)在接受CBC采访时说,但书条款的使用应该受到更多监督,而这样做并不需要修改宪法。例如,法院即使不能废除一项受到但书条款保护的法律,但可以宣布它是否侵犯了宪法权利。但是拉瓦尔大学法学院的塔雍(Patrick Taillon)认为,1981年宪法谈判的关键在于让民选议员来做关于如何管理社会的最后决定。如果缩小但书条款的适用范围,省政府当年争取到的自主权就会受到影响。(文/吴薇,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