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仍兼总检察长引争议

联邦司法部长拉麦迪(David Lametti)表示,联邦政府不会把总检察长和司法部长这两个职位分开任命两个人担任,但是会更清晰、更明确地区分二者。这也是前副总理麦克莱伦(Anne McLellan)的建议。拉麦迪说,加拿大自联邦成立之日起就是由同一人兼任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这个制度通常是运转正常的。

在SNC-兰万灵行贿案引起的争议中,总检察长和司法部长是否应由两人担任的问题重新被提出来。前司法部长威尔森-雷布尔德称自己受到总理及其手下官员的压力,他们要求她行使总检察长的权力,指示此案检察官放弃起诉,允许SNC-兰万灵签署延迟起诉协议。此事在加拿大联邦政坛引起政治风暴。前副总理和前司法部长麦克莱伦受命研究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的职位问题并向政府提供建议。

拉麦迪在接受CBC采访时还表示,除了重新界定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职位以外,他今年将处理的问题包括修改安乐死法律,起草关于实施《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宣言》的法律,成立一个处理错判案件的委员会。(文/吴薇,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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