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个人所得税表上的第219栏是“搬迁费用”:如果你因工作、创业或全日制课程需要搬迁,并且距离在40公里以上,那么你的搬迁费用就可以免税。54岁的安大略省教师约翰.科内奇尼(John Konecny)自认符合这两个条件。他每年交税都报一笔搬迁费用,也一直顺利获得免税。但是到了2014年,国税局忽然不干了。而科内奇尼也并不罢休。
他向CBC的渥太华记者Stu Mills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是渥太华人,1989年从教育系毕业后,在多伦多教育局和渥太华教育局都找到了教职。多伦多那边是全职工作,渥太华是暑期班。两份工作他都接受了。他每年总是在学年结束后从任教的惠特比市搬回渥太华,暑期班结束后再回惠特比开始新学年,报税时把两次旅行的费用算进免税额里。如此周而复始二十多年。
2014年,国税局拒绝给科内奇尼的$1,400旅行费用免税。他向税务法庭提出起诉,但是败诉了。他不仅需要补交所得税,而且还要支付$3,000的法庭费用。更让他受刺激的是,他自认是个诚实纳税的守法公民,现在却被法庭和国税局律师认为有逃税之心。法官认为,他每年的渥太华之行不是“因公搬迁”,只是用工作方式度假而已。他决心向国税局证明自己所做的是合法的。划独木舟的念头源于法官的一句调侃。科内奇尼花了大量时间查找法律资料和过去的税务纠纷判例。2018年,他决定用划独木舟的方式来测试所得税法中搬迁费用条款的适用范围。六月底暑假开始后,他把一些衣物,一辆自行车和一个小拖车放进一条二手独木舟,从惠特比的码头启航,开始了他的搬迁。在水流太湍急的地方,他就上岸用自行车和小拖车拉着独木舟走一段。当然,现在的独木舟已经不是用木头做的,而是用强化塑料。他还在独木舟里装了一个改造过的除草机用来助力。
他一路上经过了五个安省自然公园,忍受了蚊子和酷热,有时太累了就在岸边的野餐桌底下睡一会儿。他在五天后到达渥太华。一路上公园门票,露营用的木柴和冰块等花销加起来不到一千加元。他小心地收好所有的收据,今年报税时全数报进了搬迁费用。这一次国税局接受了。科内奇尼上个星期收到了退税。
记者采访到的税务专家说,所得税法的相关条款存在灰色地带,因为并没有说明搬迁必须使用何种交通工具,也没有说明到底多少费用可以被视为“合理”。但总的来说,科内奇尼所做的和开车搬家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只不过更便宜。同样距离如果找搬家公司的话,最低重量也要花差不多一千加元。根据科内奇尼自己的查询结果,他可能是1972年加拿大税法改革后第一个成功申报独木舟搬迁费用的人。他现在已经在计划明年暑假要怎么去渥太华了。有不靠谱的朋友怂恿他试试狗拉雪橇。(文/吴薇,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