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万锦法律日(2019 Markha Law Day)之际,焱律师事务所(Y. Liu Law Firm)特邀Ms. Nirmala Armstrong (安思创)婚姻家庭法律师,助阵焱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客座首席法律顾问。安律师拥有超过二十年的婚姻家庭诉讼法律经验,2014-2018年曾任职加拿大安大略省万锦市市议员。
华人移民海外,安居置业,将生活的方方面面桥架于海外,增加了民商事私法法律需求。二十一世纪是一个迁移的世纪,“走出去,看世界”,登上了广大民生的人生规划日程。换一个环境,换一种活法,走出国门的时候也就走出了一个国家固有的传统、文化、和法律体系,也就衍生出了新的法律关系。 看似稀松平常的人生百态也因此冠上了“国际”、“跨国”、“跨境”。 而跨境婚姻家庭法律作为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每个跨境法律主体的生活中: 与留在中国的原生家庭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衍生家庭在不同国家的多国民事法律关系;与加拿大本地婚姻、儿童,以及家庭的法律关系。
随着人们的生活的多姿多彩,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也随之增加。 到底是适用中国法律解决法律争端还是适用加拿大法律解决问题本身就是国际私法的主要冲突。 随之而来的文化差异更增加了异域法律主体对法律的理解冲突。具体涉及到加拿大本地婚姻、儿童,以及家庭法的加拿大本土法律适用时, 在中国普遍公允的“真知”和“真理”, 到了加拿大,可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了。聘请一位中国律师来解答加拿大的法律肯定是不被认可的,而聘请一位加拿大本地的加拿大律师来解析带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关系一样不能够完全的淋漓尽致。
焱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资深跨境双牌照律师事务所,特色在于双持牌,出处于中国,了解中国文化法律背景,熟知加拿大本地法律,律所聘请多名知名加拿大本地律师助阵,协助广大华人移民精准解答加拿大民商事国际私法法律问题。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团队,焱律师事务所,理华人所思,耀华人之光!
附:婚姻家庭法务部法律服务内容
* International Family Dispute Resolution(跨境家庭纠纷解决);
* International Divorce and Financial Disputes(跨境离婚及财产分割);
* International Dissolution of Civil Partnerships and Financial Disputes(跨境解除同居关系及财产分割);
* Pre-Nuptial Agreements and Pre-Civil Partnership Agreements(婚前财产协议/同居前财产协议);
* Disputes between Unmarried Couples(未婚配偶争议解决);
* Disputes relating to Children(子女权益争议解决);
* Child Custody and Access(子女抚养权争议解决);
* Spousal and Child Support(配偶抚养费/子女抚养费争议解决);
* Separation Agreement(分居协议);
* Property Division(财产分配);
* Uncontested Divorce(合意离婚);
* Restraining Orders(禁制令申请);
* A Divorce Decree: The Final Step(申请离婚判决书);
* Marriage Contracts and Co-Habitation Agreements(婚内财产协定/同居财产协定);
* Alternatives to Going to Court(非诉法律救赎途径);
* Domestic Violence Injunctions(家庭暴力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