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模式下的媒体管控

新加坡政府4月1日向国会提交打击“假新闻”的法案。一旦法案通过,传播“假新闻”在新加坡可最高被判处监禁10年,罚款10万新加坡元(约50万人民币)。新加坡自1959年独立以来,一直由同一政党执政。虽然它有西方式的议会民主制度,但由于对反对党的政治打压,被认为是一个威权主义国家。该法案引发人权组织担忧,新加坡式威权国家可能利用法案控制网络言论自由。

新加坡如何定义假新闻?新加坡律政部称,制订《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真实的言论和思想不会埋没在网络假信息之中,从而破坏民主进程。”根据该法案,假新闻是指对事实的虚假陈述,包括捏造信息、歪曲事实,但不包括基于事实发表的个人观点、批评、讽刺或讥讽性模仿。如何判断新闻是否属实成为法案最大的焦点。新加坡通讯部长称,各政府部门的部长是“判断假新闻的最佳人选”。律政部称,判断新闻真伪的最终权利在法院。该法案赋予每个政府部长权力,评估信息是否会对公众利益造成破坏,比如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及对外关系等,是否会影响选举或公投结果,以及是否引起团体对立和仇恨等。但是,法案并没有对部长如何评判信息给予指导,也没有提出任何行为标准。

“违反公共利益”的新闻?如果符合法案设定的条件,政府可要求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平台对当局评定的假新闻加上警告字眼,并刊登“更正”版本。律政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称,“这种方式令读者可以有选择地阅读他们想要的信息。”法案还规定,无论发布信息的人是否身在新加坡,只要信息可在新加坡传播,当局即可发布更正指示。如果不遵守指示,可被判处最高12个月监禁和2万坡元(10万人民币)罚款。新加坡律政部称,法案只会针对“恶意破坏社会”的信息传播行为做出刑事制裁,有权要求作者把信息从网络平台上撤下。而一旦信息已经广泛传播,政府则可能要求主流媒体、社交网站等平台都刊登更正。如果网络平台在六个月内发布三条以上“违反公共利益”的信息,会被当局要求刊登声明,公告自己的网站被列为假信息源,不得从中收取广告收益。

威胁言论自由?尚穆根认为,法案设定的惩罚方式与直接删除贴文不同,不会危及言论自由。他说,“法案打击的是对事实的虚假陈述,不会针对个人观点。无论合理与否,个人观点都不会受到影响。”但是,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教授乔治亚(Cherian George)说,监管媒体的最佳方式是要求监管机构最大程度地避免政治干预,但该草案并没有提出独立的监管机构,反而赋予每位政府部长最大决策权。“因此对于政治家来说,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工具。”

Facebook亚洲公共政策部副总裁米尔纳(Simon Milner)表示,社交媒体平台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同时,支持实施减少伤害的监管措施。但是,对于新加坡政府部门有权强制要求社交平台删除其所认为的虚假信息,他担心这种权力太过宽泛。人权观察组织亚洲区副主任罗伯森(Phil Robertson)认为,新加坡政府部门的部长不应该有权利独自判断信息的真伪。他说,“鉴于新加坡长期禁止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论,当局对其声称的网络谎言和选举操纵的担忧极为荒谬。”由于新加坡国会由执政党控制,通过法案几乎没有悬念。(转载自BBC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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