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王州迪在国会司法委员会上作证,爆出的有关SNC-Lavalin处理的“猛料”颇多。媒体说“猛料”显示了有政治干预,王州迪自己也明确表明她认为对她的政治压力“没有违法”,反对党则坚持“严重违反法律”,而执政的自由党则坚持所有行为都是“正当合理并且专业”,并且强烈不同意前任部长王州迪对系列事件的定性。–我们不知道对多次相关会面、交流的事件的描述是否有争议,但如何解读所表述发生的系列事件,如何定性?各方的意见众说纷纭,取决于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不要忘了,有关SNC-Lavalin的事情,魁北克两任省长都在为此奔走,保守党和新民主党的党魁和议员也曾做过会面,商议对该公司“可能的延迟起诉协议”事宜。反对党以各种激烈的言论形容执政党在该公司事务上的商谈,是否也可以用同样的言语形容自己在有关事务上的行为?
1) 利比亚贿赂,SN- Lavalin公司的原罪?
在审视整个事件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事件的起因。资料显示,SNC-Lavalin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魁北克满地可的集团企业,业务遍布全球,是国际工程设计的领头兵。不仅参与加拿大国内的很多工程项目,也曾参与中国泰山核电厂、三峡、黄河水利枢纽、北京地铁等工程,在世界各地都参与很多重大工程。
2012年加拿大媒体揭露,SNC-Lavalin公司为了争取利比亚的建设工程,涉嫌贿赂利比亚官员,其中甚至包括与该国当时最高领导人卡扎菲的工程协议。众所周知,在加拿大,涉嫌贿赂、腐败政府官员等行为都是非常严重的指控,皇家骑警得到报告对此进行调查。但这些涉嫌的控罪并不是发生在加拿大境内,而是发生在卡扎菲统治下的利比亚。而近期有知名媒体人士披露,在利比亚的营商环境之下,不实行贿赂有可能寸步难行。笔者无心为当时的SNC-Lavalin高层主管开脱,现在公司高管已经换人,当时涉嫌的公司高层已经受到司法的调查和处理。
当前的问题是,是惩罚高管?还是惩罚所有员工?当年这家公司几个高管在利比亚所涉嫌犯下的罪行,是否应该让SNC-Lavalin公司当前的9,000名普通打工者以及养老金接受者来接受惩罚?我已经看到,有的政治人物为了党争,已经开始对整间公司进行妖魔化。
2) 内阁保护就业的沟通,是否违法?
据王州迪前部长在听证会上介绍,内阁多个官员和职员找她和她的幕僚商谈,她认为这是给她政治压力。与王州迪商谈涉及法律的事情,试图和她“寻找解决方案(Find a solution)”,这是“干预司法”吗?需要指出的是,在加拿大的体制之下,当时的王州迪有两个头衔: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是内阁成员。司法部长可以说是有政党性质的,而总检察长(按照英文原文,Attorney General应该是政府的首席律师)则是更具法律专业性。英国具有同样的议会体制,但这两个职务是分开的。而在加拿大,另有一个非党派的官员,专门负责统管所有的公诉,这就是“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公诉署长”。
对于SNC-Lavalin这个涉及如此众多人就业的问题,内阁官员和王州迪商谈,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商谈才是不负责任。特鲁多总理近日表示,“我们政府始终专注于就业以及我们的经济。我们当然讨论过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可能发生的9,000个工作机会的丧失,包括对可能发生的对养老金的冲击。作为总理,我的工作一直都是为加拿大人民和加拿大人的就业挺身而战。”作为内阁成员,王州迪有权、有责任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听取来自不同选区的国会议员表达对本区就业的严重关注,这些沟通都是完全属于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而总理和内阁官员从始至终都清晰表明,有关SNC-Lavalin的决定权,最终依然在于王州迪,而且仅由她定夺。王州迪的证词再次证实了这一点。
在西方体制下,确实存在着符合法律和规范之内的“解决方案”。在英国,工商标准银行下属的公司曾涉嫌在坦桑尼亚向官员行贿以谋求业务,英国的监控机关与公司达成“暂缓起诉协议”,缴纳罚款并对公司进行整改。这都是有法可依。在香港,某主要媒体集团曾被控涉嫌欺诈广告客户,考虑到诉讼会影响2,000名媒体员工,律政司最终对涉事人员判刑,但以证据不足和公众利益为理由,不起诉集团主席。
“暂缓起诉协议”不是放过涉事的企业高管,这些人依然要受到法律的裁定和惩处,但是却可以保住数千个打工者的就业,并让很多加拿大人的退休金免受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