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车不应该“黄”

拥有1千万名消费者,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情。一个90后北大学生用几年的时间创立了一个人称“小黄车”的企业,这家企业开创了一个全新的行业:共享单车。虽然共享单车给城市管理者带来诸多烦恼,但它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算得上是一项大胆的创新。但是今天,这1千多万消费者正在争前恐后地做一件事:他们要退出交给这家公司的押金。顿时,一场前所未有的挤兑狂潮平地而起。几乎没有一家公司的资金链能够应付得了这样的冲击,更不用说一个不到30岁的创业者。

小黄车的挤兑不是因为恐慌,100或200元的押金不足以造成恐慌,但为什么会有1千万人排队退款,而且这个数字还在继续增长呢?因为100块钱也是钱,更因为人们不再相信小黄车,人们认为它注定要“黄”了。小黄车的挤兑狂潮也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会传染到其他企业那里去,因为小黄车崩溃之后,它的竞争对手就更加安全了。如果1千万用户的挤兑发生在金融系统,监管层早就出手干预了。因为金融系统一旦发生恐慌,人们挤兑的金额相当巨大,如果恐慌扩散,银行面临垮掉的危险,会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发生危机。共享单车不过是一种出行方式,已经破产的共享单车企业也不是一家两家,政府没有任何必要去救助一家私人企业。而且,市场竞争本身就是残酷的,当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的时候,它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但是,如果这家即将倒闭的企业是市场中最后的两家中的一家呢?

对政府来说,显然政府不应该出手救助小黄车。但问题在于,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避免出现一家独大的垄断格局,可小黄车是共享单车领域最后的一个竞争对手。如果政府袖手旁观,任由挤兑狂潮导致小黄车倒闭,市场就会出现一家垄断的格局。而这又是和政府的职责背道而驰的。对用户来说,当某一家企业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的时候,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它一定会滥用垄断地位,滴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么,如果小黄车破产倒闭,在市场上销声匿迹,共享单车市场就剩下摩拜一家。于是,消费者将面临的是一个垄断的市场,他们别无选择。当他们别无选择的时候,摩拜就可以任意提价,任意收费。也就是说,在消费者掀起挤兑狂潮的同时,帮助摩拜消灭了竞争对手,也放弃了自己的利益。相反,如果消费者愿意帮助小黄车,长远来说,其实是在帮助维持一个有序竞争的市场,其实也是在帮助自己。

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悖论,政府和消费者在这个悖论面前无所适从。当然,没有人可以要求政府这样做;当然,也没有人能够要求消费者这样做,这就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政府和消费者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市场从一个有竞争活力的市场滑向一个垄断的市场却无能为力。寄希望于小黄车倒闭之后市场诞生出新的竞争对手是不现实的,因为行业壁垒已经形成。不出意外,摩拜可以像滴滴一样,稳定地占据这个市场。

值得深思的是,在BAT之后诞生的所有互联网行业中,竞争之下的行业格局都是沿着这样的轨迹演化的:从初期的两家公司双足鼎立,到因为同质化只好烧钱大战,到最后走向合并,由合并后的一家公司垄断市场,比如滴滴合并快的、美团合并大众点评、58同城合并赶集网,等等等等。只有在共享单车领域,两家公司分足鼎立、经历了烧钱大战却没有合并,而是保持了一个有竞争性的市场。那么,我们要问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是相信市场竞争的,我们为什么要抛弃小黄车呢?

如果政府不主动采取行动,当垄断形成,政府是否会后悔当初的袖手旁观?如果消费者不行动,当我们任由摩拜宰割的时候,我们除了怨声载道是不是也会后悔当初置小黄车于死地?共享单车和其他行业不一样,它是交通出行的一种形式,涉及千家万户。政府也许可以出面干预小黄车的挤兑狂潮,比如对小黄车的押金进行托管,让公众消除紧张的心态,帮助小黄车缓解兑付的压力,以维持一个有竞争力的市场。“为众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我们不应该放弃戴威,恰恰相反,我们应该感谢他创造了这个行业,改变了我们的出行。再了不起的企业家都会犯错,对企业家来说,他们唯一不可能避免的就是犯错。在错误中学习,从错误中走向成功,是每一个企业家的必由之路。如果我们赞许企业家精神而不是套现走人为上,我们就应该尊重戴威的坚持。如果我们相信没有公平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我们就不应该放弃小黄车。放弃戴威就是放弃我们对市场的敬畏,就是放弃我们自己。

悖论的好处就是,我们终于可以开始思考了。从最初的可恨、到现在的可怜和可惜,共享单车给了我们太多值得思考的话题。这个寒冷的冬天,我们要押的是什么?是春天还是支付宝里的百元钱?(转载自FT中文网)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