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未必真豪杰

常感叹人生若梦,岁月如流。但若平庸度过,不留任何痕迹,则又该转而痛恨人生漫长了。所幸者,人们不能拉长生命的长度,却可扩充它的宽度;无法预知其终点,却可选择归途–每一条归途上都有一道道亮丽的风景,装饰着孤寂的生命历程。这其中,有一道风景格外别致,它的名字叫真情。

情之真与伪,端赖于情之有或无。否则,蠢尔如草木,有动而无知,既难于像佛家那样归之于一切有情,更哪里谈得上有什么真情与虛情?可叹作为有情之生命,偏就有人钟情于无情。

古今谈到情,例不过父子之情、朋友之情和夫妇之情。但无论哪一种情,都有人跳出来唱反调。

第一篇:父子篇
说到父子之情,中国人最爱讲的就是四个字:父慈子孝。但有人立马不同意,这个人名叫老子。老子一声大吼:“六亲不和有孝慈”,于是父慈子孝不再牵缠着脉脉的温情,反而是现实得不能再现实、冷酷得不能再冷酷的无情。大概在老子看来,父子天性之间,竟然要心心念念时刻提醒自己勿忘孝慈,这本身就是假得不能再假的虚情。殊不知,不孝不慈已然是违背了天性,已然是无情之至,然则用有情的孝慈来矫正无情,从而复归于有情,儒家的至性至情又何错之有?难道儒道之间的决裂竟是“多情反被无情恼”的误会?

时光来到公元四世纪的西晋,一代名士王夷甫幼子早丧。这是每一个有情之人都无法接受的厄运。于是,平素施施然有出尘之表的王夷甫瞬间变身,留在史籍上的形象被定格为一个终日悲泣的衰朽老头。他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由山简出场,以晋名士特有的潇洒,云淡风清地劝了一句:“此孩抱中物,何至于斯?”–让我们集体成建制地为山简喝彩吧!这是何等的放旷,又是多么的洒落!想不到,摧肝断肠的丧子之痛,在山简口里,一句“此孩抱中物”就轻飘飘地交代了。古今无情之论,真可谓莫此为甚,由不得不为他喝彩!但我更想喝彩的,却是王夷甫的有情。王夷甫伤心之余,仍不失从容:“圣人无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载而下,这句话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始终回响在我耳畔,萦绕在我心间。想想吧,无情境界太高,未免曲高而和寡;不及情等同于蠢物,也缺乏沟通的基础。人之相处,岂不正贵在那一往深情!更何况,容我坏坏地想一想,我会猜,所谓的圣人无情该不会是不及情的托辞吧?

让我们的目光回溯到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当那场由一个女人引发的战争进入第十个年头,特洛伊人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因为他们的英雄、老国王的儿子、勇敢的赫克托耳倒下了,倒在了希腊联军不世出的战神阿喀琉斯的枪下。可怜的老国王看见儿子赫克托耳的尸体遭到阿喀琉斯的凌辱,悲痛欲绝,要大家放他出城赎回赫克托耳的尸体。对此,号称古希腊最大的哲学家柏拉图显得无动于衷,他无情地要求作者荷马不要“形容某人(赫克托耳的父亲)两手抓起乌黑的泥土,泼撒在自己头上,还说某人长嚎大哭,呜咽涕泣”。柏拉图的理由很简单:哀恸之情容易造成民众的“感伤癖”和“哀怜癖”,从而消磨人的斗志,让人萎靡、颓唐,一蹶不振。可怜的柏拉图!他当然不知道,有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叫做“化悲痛为力量”,他自然也无法穿越时空,来听听老子的教诲“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但他总该知道“女子虽弱,为母则强”的道理吧,一介弱女化身为复仇女神,岂不往往正因为“感伤”和“哀怜”?而这样的“感伤”和“哀怜”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喷射出多么璀璨的熊熊烈焰,创造了何等辉煌的不朽传奇,大概也非柏拉图所能梦到。原谅他吧,谁让他是公元前四、五世纪的人呢?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历史仅仅只是开了一个头而已。

其实,关于父子之情,又哪里用得着考索载册、稽古钩陈,这样的故事不就平平常常、时时刻刻地发生在我们熟知的人事中吗?据说鲁迅身上就有一个可堪玩味的掌故。鲁迅向来被人诟病的地方就是无情,然而当他和许广平结合,老来得子后,一切似乎都变了。试想想,一个“俯首甘为孺子牛”、对儿子无限宠爱的父亲,还是原来的那个无情的鲁迅吗?于是,有人开始攻击。中国人攻击这种事情有句很妙的话,叫做“风云气少,儿女情多”。我不想反驳它的荒谬,只想让当事人鲁迅来回应——鲁迅的回应是,大笔一挥,立成一绝: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

就让这首诗作为此文第一篇–父子篇的结束语吧!

第二篇:夫妇篇
至于夫妇之情,中国人普遍的态度是–暧昧。这在于,人们一边可以大秀特秀二人世界的有情,一边又可以大谈特谈夫妻之间的无情。听听这句话吧,“一夜夫妻百夜恩”,这是连愚夫愚妇都常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的妙处是,不惟可以形容正常夫妻琴瑟和谐其来有自,甚至连露水姻缘也都在被赞美之列。更不用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那种“幸甚至哉”的中了大奖的感觉,都快赶得上“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了。但是,且住!中国人还有另外一面–只有了解了这一面,才能真正明白什么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丈夫”们口含天宪:“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下面的推论还有必要吗–衣服是可以随扔随换的!女人啊,你的名字叫–认命!好在现如今该认命的不只是女人,也包括男人。所谓风水轮流转嘛,“丈夫”们随扔随换了那么多件衣服,也该轮到被扔被换了吧。只是,这样的夫妻还算是夫妻吗?

《周易》上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这是中国自有载籍以来,对夫妇之情推崇备至的最早文本。在《周易》看来,夫妇之情甚至是比之于父子更为本原的人之大伦。依此而论,所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从根子上就大错而特错。试想想,没有夫妇哪有父子,没有父子哪有兄弟?听着耳熟,对吧?用不着把这首“酒干倘卖无”式的曲子唱完,就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夫妇之道一旦灭坏,则父子兄弟全无着落。

于是,历史上口传笔录,涌现出无量数有情的夫妇。不必说举案齐眉的梁鸿和孟光,也不必说为夫人画眉的汉张敞;不必问“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是不是写的王者之风、后妃之德,也不必问“你侬我侬,特煞情多”是不是赵孟頫和他的妻子管夫人的千古佳话;单是民间故事中脍炙人口的“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就让人心驰神往,“只羡鸳鸯不羡仙”了。

然而,反例呢,不也是所在多有吗?印象中比较早的记录是由开周朝八百年基业的姜尚……的妻子保持的,据《封神演义》上说,该妻子姓马,她算是开了先河,不但夫妻不和谐,而且创造了妻子踹了丈夫的历史记录。

到了汉代,诞生了一个类似的故事。苍翠茂盛的烂柯山下,住着一位读书人朱买臣和他的妻子崔氏。后面的事情和姜尚夫妇如出一辙,无非都是妻子嫌丈夫没出息,于是–跳槽,跳槽的结局也一样–很惨。

谁能想到朱买臣和姜尚后来这么有出息呢?说实话,我从来没觉着马氏和崔氏有什么天大的罪过,以致于非要在故事中用自杀来忏悔。试问,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女人都养不起,凭什么要求人家一定要留下?
公平地说,这两个女人,要说无情,有那么一点。要说不幸,也够不幸的了。但还远不至于令人憎厌。真正无情而且可憎可厌的,还得要数“丈夫”们。

公元1592年,时值明万历20年,富室子弟李甲初识名妓杜十娘于京师。这一场风花雪月的风流韵事,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略知一二,它先是记载于冯梦龙的话本小说《警世通言》第三十二卷,随后又被各种地方曲艺和电影、电视所改编。所以,这个故事的情节毋需赘言,值得一谈的只是结局。李甲从所谓的“忠厚志诚”、与杜十娘朝欢暮乐海誓山盟,到最后路遇孙富,竟打起主意要把十娘卖给孙富,所为者不过钱、色而已,绝望的杜十娘只落得抱着百宝箱踊身投江的下场。可怜杜十娘临到最后都不改对李甲一口一个“郎君”的称呼,但十娘的伤心和决绝是彻头彻尾的、是无以复加的。因为她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十娘“椟中有玉”,而李甲“眼内无珠”–好一个无情的负心汉!好一个多情的刚烈女!

然而,这还不是“丈夫们”无情和可憎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要在另一个人身上才算是达到了极至。还记得《三国演义》有个“刘安杀妻”的故事吗?刘备的军队在小沛被吕布的部将高顺击溃,刘备弃家逃难,路遇孙乾,二人寻小路到许都投曹操。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是猎户刘安。刘安听说豫州牧到来,想寻点野味进食,一时不得,竟杀了妻子给刘备吃。刘备问:这是什么肉?刘安答:狼肉。刘备不疑,便饱食一顿。次日刘备见一妇人杀于厨下,方知是刘安之妻。

书中说,刘备“不胜伤感,洒泪上马”。我真的不知道:刘备究竟是在为谁而伤感,又是为谁而洒泪?但从事情的发展来看,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刘备“称谢而别”,其后又将刘安杀妻为食之事讲给曹操听,曹操赐给刘安金百两。原来,书中要盛赞的,无非是刘皇叔仁义过人,以致于天下归心:连自己老婆都能杀而食之。附带要表扬的,当然还有刘安–一个弃妻子如敝屣的“好男儿”!只是,我想问一问,只听说刘皇叔两耳垂肩、双手过膝,没听说他食肠过人,刘安果真忠义的话,何不自割其肉以待客?反正也费不了多少嘛!可见刘安之流,只是怯于舍己、勇于舍人罢了。这样的人要说忠义,真是从何说起!而人世间竟然有这样的丈夫,试问普天下的女子从此还敢嫁人吗?

好在一般人的经验中,世间夫妻和睦相处、相濡以沫的,总还算是多数吧。从婚前琴棋书画诗酒花的优雅和浪漫,到婚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碎和烦劳,一路走下来,大抵也还能相互扶持。但是,千万不要忘记:“同居”有风险,结婚需谨慎!我想,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各种已婚人士,而且作为警钟,更应该在未婚青年男女耳边长鸣!

“同居”的本义,是共同生活在一起,不同于这个词的现代意义–后者无非是“性”的隐语,而且未免把“同居”看得太狭隘、太世俗、也太猥琐了–不错,夫妇之情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同居”,就是共同生活。这种“同居”相异于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和朋友之间的“同居”。尤其是在现代家庭,正常夫妻必定是终生相伴以至白头到老;而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的“同居”决不能如此长久、如此亲昵,如此近距离,甚至是——零距离。而这,恰恰是导致夫妇之间有情或无情的关键!所以,有情也罢,无情也罢,可以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谓谁?距离是也。

君不见,热恋中的男女个顶个的如“隔岸观风景”,“看上去很美”,简直恨不能给对方罩上神圣的灵光圈?君不见,仅仅还处于“七年之痒”的夫妇却早已深陷“审美疲劳”,激情和温存不再,抱怨和不满齐飞?说穿了,这都是“距离”惹的祸!未婚前,距离尚远,所谓“佳妇难得,佳婿难觅”,自然倍觉珍惜;已婚后,距离拉近,新鲜劲一过,顿生“也不过如此”之感。喜新厌旧,本来就是人之常情!于是,就有所谓“爱情保鲜”之说。“保鲜”的秘诀何在?一言以蔽之,还得靠合适的距离。

当然,夫妇之间要有距离,并不是说从此就山遥水远、互不闻问,仿佛只有如此,才算合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真谛。这一点,相信时人都不会有什么异议。所以,导致夫妻之间从有情到无情,无非是两个原因:或者距离过远,或者距离过近。如果是距离过远,现代人的解决办法很简单–那就是分道扬镳,干脆利落。真正难解的,是很多夫妻不懂得距离过近才是扼杀爱情和婚姻的罪魁祸首!

距离太近,不外乎三种情形:一是身体,二是职业,三是灵魂。

说到身体,想必有人会大不以为然:难道夫妻之间,彼此的身体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吗?老实说,我是希望有的。时下有种看似很前卫的看法,有人总觉着中国人对待爱情缺乏足够的热情和泼辣。例证呢?比如《诗经》上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依这些人的看法,中国人最热烈的爱情无非就是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既没有肉体上的“赤”诚相见,又缺乏灵魂上的深入交流。

这种浅见是何等的鄙陋和可笑!这种人完全不懂得,再热烈的两情缱绻,再真挚的海誓山盟,也可以用含蓄、委婉的方式来表达。而夫妻感情之美,最美不过“含蓄”二字。本来嘛!闺中之乐,岂足为外人道!

在传统的中国人看来,夫妻恩爱是不宜为外人道,更不宜为外人见的。可叹时下之风气,满大街都是“秀”恩爱的夫妻–倘使真是“恩爱”,予小子自然也乐见其成;但我实在无法相信其真实:所谓“秀”恩爱嘛,一个“秀”字早已表明这仅仅是做给别人看的;而做给别人看的,只能是似真而实假、欲盖而弥彰!

所以,真正的夫妻恩爱,身体距离是第一大关键,而含蓄和委婉就是这合适的距离。距离太近,非但脱不了“秀”恩爱的嫌疑,而且对于真正的恩爱夫妻来说,也容易引发问题。还记得上文提到的梁鸿和孟光吗?梁孟之所以能成为夫妻恩爱的典型,其原因就在于夫妻间常存“相敬如宾”的每一份敬意,常重“举案齐眉”的每一个细节–“举案齐眉”表达的是精神上的礼敬,但靠的却是身体上的距离!试想想,一个对爱人的身体完全没有任何距离、对爱人的每一寸肌肤都了如指掌的人,还能时刻保持对对方持续的迷恋和尊敬吗?

再来看职业。中国人的婚恋观是讲究“门当户对”的,这“门当户对”除了包括一个人的身世、门第之外,甚至连职业也考虑在内。依照这种观念,似乎夫妻之间职业越近,甚至干脆就从事同一个行业,爱情之花就能越发绽放得美丽、娇艳。然而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中国人素有“文人相轻”之说。其实,文人相轻的恰好就是彼此共同的职业。按说同在一个行业内,互相知根知底,又有共同语言,本该惺惺相惜。然而,“利之所在,弊亦随之”。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可以增进彼此的友谊,却也能摧毁爱情的花朵。

不要跟我说赵明诚和李清照,赵明诚本身只是个金石学家而已,论文学上的才情,他连给易安居士提鞋都不配。也不要跟我说秦少游和苏小妹,话说苏家那个纯属虚构的小妮子,不仅她的诗赋妙才完全是子虚乌有,连同她那能和南极仙翁相媲美的凸出额头也不过是无聊的文人们的意淫罢了。更不用提尼采和莎乐美。我常常想,要是尼采只是想做莎乐美思想上的导师和朋友那该多好!尼采的爱情悲剧,就在于他一厢情愿地想把莎乐美发展到成为和他平起平坐的职业哲学家。听听尼采怎么说吧:“我以为我已经找到了一位能帮助我的人;当然,这不仅需要高超的智力,而且还要有第一流的道德,但是相反的,我却发现了一位只想娱乐自己的人物。她不害臊的是,梦想把地球上最伟大的天才作为她玩弄的对象。”悲摧的尼采!这位哲学界的巨人,在思想上有着鹰一样的视觉,可惜在生活中是半盲,更要命的是:在爱情方面是全盲!

再看看孙犁,作为中国数得着的几个大作家之一,其发妻竟然大字不识。但这并不妨碍夫妻两人恩爱一生,相伴始终。读孙犁的《亡人逸事》,文字是平实的,情感是含蓄的,但每读一次,都让人落泪。反过来,孙犁后来的续妻据说是编辑,职业和孙犁也算是“门当户对”了,可结局呢?终不免离婚而去。虽说那时的孙犁早已万事随缘,但依然发出了“晚离不如早离”的感叹。

其实,何止是文人才相轻。大凡职业相同,境遇相当,经历相仿,就意味着双方在各个方面都缺少一定的落差。而没有落差,就没有距离。没有距离,就没有各自挥洒的空间。于是,“各以所长,相轻所短”,长此以往,遂成情伤。反过来,倘若从事不同的职业,双方在相异的领域里各擅胜场,反而容易生发出彼此的尊重和崇敬。所以,依我看,夫妻要恩爱,最好不要从事相同的职业。即使从事相同的职业,其中一方最好也要达到让对方仰视的高度。

终于要说到灵魂了。

熟悉西方哲学的人都知道,自从柏拉图以来,灵魂与身体就被认为分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它们有如许多的差异,以致于处处针锋相对–比如身体是具体可见的,而灵魂则是隐匿无形的;身体是可以抚摸的,而灵魂则是不可触及的;身体可以愉悦他人,而灵魂则专属于自己;身体乐于满足欲望,而灵魂乐于追求知识。作为西方人的共识,这种观念直到今天依然在西方世界占据主流地位。

而在中国,人们本来是不大谈论灵魂的。传统的中国人把灵魂付之于死后之未知,所谓“未知生,焉知死”,连生前都没有活明白,又何暇虑及死后的灵魂?但在如今的中国,灵魂却成为一个尽人皆用的词汇,据我看,这应该是西学东渐受洋人影响所致。然而,尽人皆用,并不代表尽人皆知。正像很多本质上属于“外来户”的词汇一样,“灵魂”一词在中国往往会被误读、被误用。

如果要正本清源,其实,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对灵魂的基本看法还是殊途同归的。比如,灵魂是属于彼岸的–虽然能对此岸的现实发挥作用,但灵魂本身却并不在场,至少是不像有形可见的物质实体那样在场。但国人对灵魂一词的误用,却完全背离了对于灵魂的基本理解。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灵魂深处闹革命”吧?真够彻底,真够坚定!但不要忘记,“灵魂深深深几许”,自有生民以来,谁能自诩为“知人心者”?更何况灵魂与有广延的物体是如此的不同,哪怕借给你全宇宙的脑细胞,你能设想灵魂的藏“身”之所吗?想必你也听说过“触及灵魂”吧?可结果呢?除开触及了肉体,从来就没人能真正触及灵魂,因为灵魂是“不可入”的。

就是在夫妻生活中,不也经常会听到诸如此类的说法吗?比如“两个灵魂的结合”–原谅我的直观吧,老实说,我只看到两个肉体的结合。当然,说到灵魂的结合,肯定会有人拿柏拉图来说事,因为柏拉图的确说过“灵魂与灵魂的结合要比肉体与肉体的结合更有效、更直接”,但这些人根本就没弄明白,当柏拉图这样说的时候,他谈的不是“爱情”,而是“爱智慧”!

所以,永远不要在爱情生活中谈灵魂。灵魂与灵魂之间必定有距离,而这距离从本性上就无法逾越。知道萨特和波伏瓦在一起时为什么更热衷于谈论肉体了吧?因为他们很清楚,灵魂与灵魂之间的距离要大于肉体与肉体之间的距离;因为他们重视灵魂与灵魂之间的自由,更甚于肉体与肉体之间的自由。

那些正在相爱、准备相爱、还打算继续相爱的人们啊,为了日久生情而不是日久生厌,大家都长点心吧–给对方一点距离,不论是肉体,还是职业,还是灵魂!

……

我歌颂夫妻之间的恩爱,那生命中至珍至贵的真情。我憎恶二人世界的无情,它使得一切美好都不再让人相信。但我更渴望的是:在每一个霜晨雾旦,有人为你披一件温暖的棉衣;在每一个花朝月夕,有人会懂得欣赏你的距离。

走笔至此,眼前蓦然浮现一幅画面:一代才女林徽因沮丧地告诉梁思成:“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经过一夜的展转煎熬,虽然难掩自己的痛苦,但梁思成想到另一个男人的长处,他毅然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林徽因没有离开他,她对梁思成说了一句能让世上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话:“你给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来偿还!”若干年后,林徽因早已玉陨香销,为她终生未娶的金岳霖忽有一天郑重其事地邀请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赴宴,众人大惑不解。开席前,他宣布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一时举座唏嘘。

读者诸君!以及所有挣扎、纠缠于情感漩涡中的人们啊,我可爱的,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爱情路上的多人马拉松的途程中,你是林徽因?是梁思成?还是金岳霖呢?

第三篇:朋友篇
传统上论到情,历来有“五伦”之说。何谓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五伦之中,君臣已成历史陈迹,自不待论;而长幼实指兄弟,拜国策之所赐,亦渐有消亡之虞。剩下的,也就只有朋友之情可以谈谈了。

我把朋友之情放到本文的最后一篇来写,是有原因的。

相比于父子之情和夫妇之情,朋友之情另有一大特色。一般而言,每个人在自己生命的各个不同阶段,都将会经历前两种感情:从初知孩笑经历父子之情始,到成家立室经历夫妇之情终。然而这两种感情都有它的缺憾之处:那就是父子之情往往是有始而无终的,而夫妇之情往往是有终而无始的–再孝顺的儿子也无法阻止父亲先自己离世,再慈爱的父亲也不能陪儿子走完生命的最后路程;而另一方面,恩爱夫妻尽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却无法保证每一对夫妇都曾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反过来,大多数夫妻都是半路“成”家–在其生命的初始阶段,日后的小两口在缘定终生前无非就是陌路人而已。与有终无始的夫妇之情和有始无终的父子之情相比,朋友之情却几乎可以贯穿一个人生命的全部历程。从少小结缘的总角之好,到老来相知的刎颈之交,这种感情绵延长远、历久弥新,如陈年美酒,不饮已觉其香,饮之不觉其醉!

朋友分很多种,对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职业不同,处境不同,由此而结成的朋友自然也各不相同。想那童稚之时,一片天真烂漫,穿开裆,扎马尾,逮蟋蟀,掏鸟窝,捏面人,堆泥球……心有灵犀而身无俗念,这样的玩伴自是人生第一拨朋友,称为总角之好。及至长大成人,依然“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得友如子路,堪称贫贱之交。又或因职业而订交,称为职场之友。职业有林林总总,朋友分形形色色。周旋于银钱来去,是商场中朋友;寄意于翰墨往还,是文字中朋友。又或因性别而结缘,称为闺中密友。性别有乾坤二造,闺蜜有男女之分。至如以兴趣论,则嗜下棋的可称棋友,好打球的可称球友,喜写诗的可称诗友,爱唱戏的可称票友;一盅香茗而齿颊留香,为茶友之乐事;千杯不醉反提神醒脑,是酒友之豪情!逸兴遄飞时,有偏能凑趣的朋友;百无聊赖时,有惯会帮闲的朋友。知心者,无需相视而笑,遂为莫逆之交;知音者,何烦高山流水,自然闻琴高蹈。论孤傲,松竹梅称为岁寒三友;数疏狂,李太白位列酒中八仙。未曾谋面,何妨神交?久历沧桑,是为旧游。称小友,是长者折节下交抛出的橄榄枝;称老友,是平辈历经风雨收获的甜蜜果!

……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朋友之情都那么令人称道。丝竹娱宾,固可谓高朋胜友;酒肉灌肠,则多为狐朋狗友。闻过迁善,君子之所贵;于是有诤友,更有畏友。隐恶饰非,小人之所喜;因而有损友,复有衰友。视原则为神圣的人,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以原则作交换的人,可以插朋友两刀。更有甚者,偶因渔利而交,遂为乌合之聚。于是,临时通名道姓,互道仰慕之忱,虚情假意的话,佯狂装欢的酒,只要达到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本来嘛,“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逢场作戏而来,酒足饭饱而去,至于今后如何,更有谁去管它!

所以,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就讲究交友之道,不唯“择邻而居”,更且“择友而处”。邻人不善,则近墨者与之俱黑;友道不明,则沆瀣者同乎一气。孟母三迁,是择邻而居的育人佳话;损益三友,是择友而处的警世箴言!

正因为如此,交友之道贵在有一双慧眼。在这一点上,朋友之情与夫妇之情恰相类似,而与父子之情、兄弟之情迥然不同。父子兄弟之情为血缘亲情,其间贤、愚、智、不肖,种种异状不一而足,而且无可选择、无从逃避。理想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半在人为,半在天命。以大舜之纯孝,而有父顽、母嚚、弟傲之不幸;以宋祖之友爱,难逃夤夜烛光斧影之奇厄–可恨之余,除了徒唤奈何,还能怎样?然而,夫妇之结缘与朋友之订交却有广大的选择空间–“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十室之邑,必有忠信”,都是交友可以选择的对象;而“天涯何处无芳草”、“大丈夫何患无妻”,则告诉我们美人、佳丽所在多有,大可不必着急忙慌。顺便说一句,千万不要相信“你是我的唯一”这样操蛋的话,因为所谓的“唯一”无非就是多中选一罢了,一个“唯一”倒下去,还有千万个“唯一”在候补!所以,父子失和、兄弟反目,有时是无可奈何的,即使像大舜那样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捉弄;然而夫妻不谐、朋友成仇,则恐怕自己也难辞其咎–谁让你当初那样选择的呢?与其怪配偶反脸无情、怪朋友反目无义,不如怪自己有眼无珠–怪自己没有一双识人的慧眼!

交友之道,又不可有一双“俗眼”。俗眼之俗,表现在方方面面,然其要皆在于势利。在势利者眼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于是,朋友云云,不过是因一时利益而苟合的同伙而已。这种人可统称为“俗物”。十年别友,千里一面,本当畅叙衷肠;然所谈不过车子、房子、票子者,“俗物”是也;吹灯就寝,抵足而眠,倘有金石之言如醍醐灌顶,亦足以浇胸中之块垒、伸平生之素志;然所语无非情色者,“俗物”是也;又或“谈人生、谈理想”,然彼之所谓人生、所谓理想,止于“升官发财死老婆”者,“俗物”是也!

交友之道,还不可有一双“红眼”。所谓“红眼”,实因嫉妒;所谓嫉妒,就是见不得他人比自己好。所以,有“红眼”者,必有“黑心”。于是对人对事,不免处处刻薄,时时眼红。见人发财眼红,听人升官眼红;别人评职称了眼红,别人生儿子了眼红;别人夫妻和睦眼红,别人父慈子孝眼红;女有蓝颜知己,在他眼里一定是红杏出墙;男有红袖添香,在他眼里自然是在大耍流氓。

……

红眼源于度量太小,俗眼源于境界不高,慧眼则有赖于阅历和识见。渡尽劫波、慧眼识人的朋友,彼此间必能莫逆于心,以青目相加;而对于身具俗眼和红眼者,则只好报之以白眼了。
想起关帝庙的一副对联:“有半点兄弟性情,方许登堂叩礼;无三分忠义肝胆,休来入庙烧香”–圣人之择信徒,尚且如此之谨;我辈择友之道,可不慎乎!(文/周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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