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外买多少酒谁决定?

2012年秋新不伦瑞克省退休工人杰拉德.科莫(Gerard Comeau)像往常一样开车去邻省魁北克买酒,回来的路上被警察拦下。他的车里有14箱啤酒,2瓶威士忌和1瓶烈性甜酒,超过了新省允许携带入境的数量。他因此被罚款$292.50,酒也被没收。科莫不服,把省政府告上了法庭。这笔不到三百加元的罚款引起的官司一直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4月19日终于有了结论:九位大法官一致通过的判决书说,省级政府拥有限制商品进入省内的宪法权利,只要限制的初衷不是设置贸易障碍。

新不伦瑞克省政府胜诉了。其他省政府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关注这项判决的不仅有那些为图便宜去邻省购物的加拿大人,还有加拿大葡萄酒厂商和癌症防治协会。这项判决也有可能对BC省和阿尔伯塔省之间的跨山输油管争端产生影响。科莫所在的新不伦瑞克省的规定是,个人从外省购入的酒类最多不能超过12品脱啤酒,或者1瓶葡萄酒或烈性酒。科莫状告省政府的依据是加拿大宪法第121条。该条款禁止各省对其他省份的产品设置贸易障碍。

2016年4月,新不伦瑞克省法院判决该省政府对外省酒类产品的限制违宪,科莫胜诉。新省政府不服判决,在当年11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决说,宪法第121条禁止各省制定限制省际贸易的法规,但是为其他目的制定、有限制贸易的附带作用的法律不在受限之列。新省酒类管理法正属于后一种。它的首要目的是监督管理该省酒类产品的生产、流动、销售和使用,禁止拥有过量的、来自不受本省政府管理的供应渠道的酒类产品。

最高法院认为,如果完全剥夺省政府控制入境商品的权力,一些关于公众健康、环保或农产品供应管理的省级法律也将受到波及。实际上在1921年的一项判决中,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对宪法第121条做出仅禁止各省设立关税的解释。星期四的最高法院判决在维护省级政府管控贸易权力的同时也强调,各省不能设立贸易障碍来达到惩罚其他省的目的。BC省司法部长大卫.伊比(David Eby)认为,这项判决表明阿尔伯塔省的B-12法案是违宪、违法的。

阿尔伯塔省政府上个月宣布限制购入BC省葡萄酒,本星期提交法案,建议给予省能源部长限制能源产品销售和运输的权力。最初单挑省政府的科莫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没道理:去别的省买什么都可以,为什么单单限制他最爱的啤酒呢? 他表示还会照老习惯去魁北克省买酒,不过“肯定不会买得跟过去一样多了”。只要两个省的物价有差别,省界附近的居民跨省购物是拦不住的。新省政府也明白这一点。最高法院判决下达后,该省主管贸易政策的部长莫朗松(Roger Melanson)赶紧表态说,省政府非常理解本省消费者希望有更多选择、更低价格的心情,未来并不排除修改酒类管理法、提高从省外买酒个人额度的可能性。(文/吴薇,来源:RCI)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