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得强迫员工穿高跟鞋?

安大略省一位议员提交法案,要求禁止雇主强制女员工在工作时穿高跟鞋。省议员 Cristina Martins 10月17日在省议会提交了一项个人议案。这项议案要求省政府修改省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法案”(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保护雇员,使雇主不能强迫员工穿不安全的鞋子。

安大略省医学协会会长说,穿高跟鞋比不穿高跟鞋,更容易使人的腿部、脚部受伤。安省人权委员会(The 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也在去年发布了一份涉及性别特定着装规定的政策文件。文件说,在餐馆和酒吧工作的妇女不应被强迫穿高跟鞋、短裙和低腰上衣。今年早些时候,BC省已经立法禁止在工作场所强制妇女穿高跟鞋。(文/赵黎,来源:R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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