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就公司税制展开公共咨询,试图堵塞漏洞,让高收入的老板和拿工资的打工者在缴纳收入税方面能够站在更加相当的平台之上。然而这个行动刚刚开始,反对和争议声音就异常强烈,反对党和一些团体纷纷表示反对。值得注意的是,医生协会表示反对,而护士协会则表示支持,随后有部分医生也公开表示支持。
对税改的设想出现如此大的反弹,应该是可以预料的,因为毕竟这将触动一部分人士的利益。
此间争论的一个重大议题,是认为此项税改行动将严重影响小企业业主的积极性,令企业迁出加国,令律师不愿意在加国继续打官司,令医生不愿意在加国开诊所行医,准备搬到其他国家去。甚至有消息称,已经有大老板决定把数十亿元的资金转移到国外,不准备在加国继续做生意了……
反对者表示,做老板其实很不容易的。不论是专业人士还是创业者,他们需要投资教育使自己获得相关资格认证,需要对自己的生意付出投资,需要承担风险,从带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促进社会繁荣;在私营企业对工厂、机器、设备的投资依然低迷的时候,“加拿大需要做任何可能的事情欢迎和鼓励这些人士”;然而现在经济刚刚有些起色,政府竟然用税改来减少这些做老板的收入,“打击经济增长”……
然而事实是,如果一个企业的业主将营业获得的收益按照上面所说的那样,转为企业的再投资,用于发展经营规模,购买新的设备,或者雇佣新的人手,把公司的盈利再度放回经济循环,他们的公司利润将按照低于15%的税率缴税。但是如果企业业主不是把这一收益转作再投资,而是转为个人的收入消费,则按道理这个业主应该和其他打工者、或者是该企业其他员工一样,按照30%或以上的税率缴税。
另一方面,年收入在15万以下的小企业业主,都不会受到这一改动的冲击。这也正是大部分小企业和中产阶层的范围。
对于高收入的部分,按照15%的税率缴税,还是和打工者一样按照30%以上的税率缴税?这正是做老板注册公司以后,有可能获得比打工者优越的便利条件,这样的机制使得老板缴税和打工者缴税站在不同的平台上。这也正是不公平的地方。
反对者声称这一税改将打击家族小生意,这也是有所误导。如果家庭成员本来就在公司里边打工,做出贡献,他们像其他打工者一样照拿工资,这并不受影响。但是如果家庭成员并没有对公司运作做出贡献,却可以被申报拿工资,而抵消老板的高收入,这对其他打工者就是一种不公平。
Paul Lefebvre是位国会议员,也是一位小型企业业主,更重要的他是一名税法律师,对帮助高收入者避税的渠道非常清楚。他评论说:“加拿大之所以有企业,并且公司税率低,就是为了方便这些企业把他们的利润再投资,或者投资设备、或者并购其他公司、或者聘请更多的员工。”“对于部分没有促进经济、没有增长经济的企业,我们不应该让他们享受和那些确实增长经济的企业同样的税务优惠。”
注册一间公司,应该是用来做生意、做事业的,如果 投资用于发展规模、创造就业,自然可以享受加国非常低的企业税率。加拿大的企业税率,是西方国家中最低的,这正是为了鼓励创业者做生意,积极发展。但是如果将企业盈利转成个人收入而消费,就应该和打工者一样地缴税。就像离岸公司不应成为高收入人士的逃税天堂一样,注册公司,也并不应该成为高收入人士的合法避税天堂。(文/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