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一家正在皖南游荡。那日入住绩溪,打算第二天去上庄看胡适故居。一位朋友的朋友在宾馆探望,听说我们的打算,大摇其头:“你们这时间不巧哇。我们这里,清明比过年还大!过年不回家,爸妈可能不说啥,清明不回家,腿都要打断!”他说,以前清明不放假,单位也剩不下几个人。现在有假,更是人人都回老家。
据他说来,我们清明之行将会困难重重,一是下乡扫墓的车辆众多,会把路堵惨;二是根本没有饭店开门做生意,找不到饭吃。
我们吃他一吓,一夜都没睡好。第二天一早将小孩唤醒,急急上路,心里预计着要在路上堵两三个小时。结果……还好,可能是因为走得早,路上没有预期的堵,但真的是处处鞭炮,乡乡聚会,道路两旁的坟墓大都被供品与纸灰、丧幡遮满,为此还差点错过了曹诚英的墓。
来到上庄,胡适纪念馆就根本不开(纪念馆旁边的公厕也锁着,这个比较要命),胡适故居倒是照常开放。问守门大姐:您不过清明吗?答:我们轮流值班,这里来的人多。
游完上庄,吃饭的地儿是真难找。一路开了百把公里,才算在某县城找到一家开门的饭馆。
这次的皖南清明之旅,让我深深体会到,虽然清明节是全国皆放假,但在不同的地域,节日的意义大不相同。像皖南,大多数人还恪守传统的程式,回家、扫墓;而在北上广这种大城市里,清明大抵只是一个“假期”。
不过我没觉得这种差异有什么不好。老友施爱东,是专研民俗学的研究员。我关于清明节的一点儿知识全是打他那儿来的。在他年复一年的熏陶下,我完全了解清明本身就是一个“多功能复合型节日”。
简单来说,清明至少涵盖了三个节日:用来扫墓的寒食节,用来谈恋爱的上巳节(三月三),用来踏春的清明节。宋元之后,三节渐次合一。清明节遂变成兼顾“扫墓游春谈恋爱”的综合性节日。
南宋绍兴年间,杭州帅不帅不知道但肯定很穷的许仙许小哥,就是在清明节去保俶塔追荐祖宗归来,于蒙蒙细雨的断桥上邂逅一对美女主仆。美女言道:“奴家白姓,小名素贞,为因清明节近,今日带了丫鬟,往坟上祭扫了方回。”话本小说写到此处,赞曰:“几宿春山逐许郎,清明时节好烟光;归穿细荇船头滑,醉踏残花屐齿香。”香艳缠绵得紧,“追荐祖宗”、“祭扫”什么的,都只是陪衬。
施爱东说起这些,每每感慨今人说起清明节,只记得伪托杜牧所作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那付凄清景象。其实早在唐代,人们就是扫墓与郊游、饮宴并行的。所谓“风光烟火清明日,歌哭悲欢城市间”,清明扫墓,从礼宜悲,从天宜喜,而且以喜为主,唐人羊士谔《寒食宴城北山池》“别馆青山郭,游人折柳行。落花经上巳,细雨带清明”就讲清楚了这种“三节合一”的情形。
所以在唐宋时期,清明与寒食、上巳并行,节日活动除了扫墓,还有各种游艺活动,诸如沐浴、踏青、蹴鞠、拔河、斗鸡、画蛋、荡秋千、放风筝等等,这段时日,几乎就是古代中国的嘉年华会,或者叫黄金周,与日本人的春日赏樱有些仿佛,正所谓“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吴惟信《苏堤清明即事》)
民间是这样的欢乐,讲求传统啊、秩序啊的人会看不顺眼。扫墓是很悲的事啊,你们整这么高兴,不利于“慎终追远”,建设国朝精神文明啊。因之唐高宗曾在公元662年颁布诏书,对寒食上坟予以禁止:“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唐高宗的意思,古代并没有“墓祭”这回事(《汉官仪》等书都说“古不墓祭”,王充《论衡》则称“古礼庙祭,今俗墓祀”),祭奠祖宗应该在宗庙里举行,现在你们不但春天去上坟,还一个个笑逐颜开的,这怎么行!“并宜禁断”,连寒食上坟都不允许,在家里拜祭吧。
可是春日扫墓兼游春这事儿,它符合人性啊,大好春光,关在家里干啥?尤其礼教日严,大姑娘小媳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年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去亲近大自然,谁还管你官府禁令?官府禁了七十年,估计也撑不下去了,唐玄宗只好重订礼制,称“寒食上坟,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既然如此,“宜许上墓,用拜扫礼于茔”,但是强调祭奠完要“泣辞”,“不得作乐”。可以扫墓了,但得悲戚,得哭,不能搞娱乐活动。
这就是政府要用礼俗制度强行干涉个人情感生活的范例。效果呢,不太好。在张择端的旷世名作《清明上河图》里,我们可以看到宋代清明节的景象(关于图名中“清明”一词何指,学界有争议,很多人认为是指节令,至少从图中树木枝叶等自然景色看来,符合宋时开封春天特征)。《清明上河图》描绘了各色人物550多人,牛、马、骡、驴等牲畜50余匹,车轿20多乘,大小船只20余艘,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但总体的样貌是“不仅不见丝毫哀伤之情,反倒洋溢着一幅欢乐祥和的气氛”。
文字记载就更清楚了。宋代最出名的两本笔记,《东京梦华录》列举汴梁清明景象:“清明节,都城人出郊,士庶阗塞,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圃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梦粱录》则描绘临安的清明节:“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以尽思时之敬,车马往来繁盛,填塞都门……随处行乐。此日又有龙舟可观,都人不论贫富,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虽东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
自近代以降,清明作为节日,已远不如唐宋繁华,清末《燕京岁时记》云:“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古人最重之,今人不为节,但儿童戴柳,祭扫坟茔而已。”但是“游春兼扫墓”这一点还是保留了下来。丰子恺说他从小“把清明扫墓当作无上的乐事”,因为可以“借墓游春”。从“市井尘嚣的低小狭窄的百年老屋”,来到乡村田野,感觉异样的新鲜。(《清明》)周作人在《百草园》里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上坟时节顶高兴的是女人,其次是小孩们”,“坐了山轿,到山林田野兜一个圈子,况且又正是三月初暖的天气,怎能不兴会飙举的呢?”周氏家乡绍兴有儿歌云“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说的就是这付景象。
政府又一次重视起清明节来,是在1935年。为了应对“九一八事变”后深重的民族危机,凝聚民心士气,1935年清明节,国民政府率各界民众5,000余人公祭黄陵,呼吁中华民族“复兴之大谊”,并将清明节定为“民族扫墓节”。1936年,经历了西安事变的国共两党共祭黄陵,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特派代表林伯渠前往参加“民族扫墓典礼”。据爱东说,就是在那时,“清明时节雨纷纷”被择了出来,成了清明节日的代言之作。这是清明节在历史上最近的一次发挥政治功用。
时至今日,清明节的有些功能已经丧失,比如“扫墓”的扫。近年来有“代人扫墓”的商务兴起,其实大可以不必。古时坟茔,须年年维护,修整土圹,拔除杂草,清除虫蚁,以尽孝思。所以主人不能亲临,也可以派人或由守坟田户代为办理。现今墓地,大部分钢筋水泥,统一管理,亲友来祭扫,重点是“祭”而不是“扫”。祭祀可以庙祭,可以家祭,也可以遥祭,而且不必限于清明,只要能抒发心意,不拘时地,都能表达。冯友兰曾说“行祭礼并不是因为鬼神真正存在,只是祭祖先的人出于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礼的意义是诗的,不是宗教的”。行祭的人,能怀前贤,表哀思,求心安,就可以了,得其意,不妨略其形。
而大好春光亘古不变,不管是“借墓游春”,还是专程踏青,都应当是清明假期的题中应有之义。至于怎么过,才不辜负这煦暖春日,不妨让人自由选择。所谓“传统”,本来就是变动不居随时移易的,传统节日的产生,本来就出自人性的根本需求,如果需求有所变化,节日的过法随之而变,是自然而然的事。重要的,是“勿失本心”。1905年,大多数维新之士都认为中国的春节是“陋俗”,各种不文明,中国要立宪图强,必须尽废春节(后来果然两朝政府均行此“壮举”),唯有上海《时报》有一段持平之论:
“我人勤苦一年,此数日之快乐不可少也。我人疏阔一年,此数日之交际不可少也。我人静默一年,此数日之活动不可少也。唯当以有益之快乐,有味之交际,有思想之活动易之而已。”
“有益之快乐,有味之交际,有思想之活动”,各位自己设计去吧。清明节快乐。(来源:腾讯 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