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说文》释为“善事父母”。善事父母就是对父母善、对父母好。作为儒家基本伦理规范之一,孝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论语》讲:“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是说,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仁道的根本。《孝经》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这是说,孝是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对下一代的教育就由孝生发。《孝经》还讲:“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身之为人,就应该行孝。
在儒家看来,孝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或者说功用:一是父母能得到赡养,即“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二是能维护伦理等级秩序,使社会得以长治久安。所谓“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孝,还有悌,为何会有这样的功能呢?因为家国同构,家庭血缘伦理可以推移、放大到国家政治伦理。在家孝父母,在国就可以忠君主;在家悌兄,在国就可以敬长。所谓“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孝经》)
孝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人都是父母生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父母养的。绝大多数父母在养育儿女时,都付出了巨大的辛劳。所谓“一把屎一把尿”,所谓“要知父母恩,怀里抱儿孙”。因此,孝敬父母,实质上是对给予自己生命、抚养自己长大成人的父母双亲辛勤劳动的尊重和回报。浅显的道理:一个人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爱,他还能爱别人、爱国家、爱人类吗?不错,是人都有自私的一面,但若自私到对自己的父母都没有了起码的感情,在父母需要帮助时,都不愿意付出,这样的人大概就只能用“非人”来定义了。我的祖父曾多次对我的父亲讲,不孝顺父母的人不可深交。同样的话,我的父亲对我也讲过多次。几十年来,我交的能够称得上朋友的人,都是践行孝道的人。
当然,我们讲孝,并不是主张“愚孝”。这里至少有两点要强调:一是对父母而言,若要求儿女孝,即尽“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自己先要“慈”,即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二是孝,不等于一点原则都不讲、一点底线都没有;不等于一味地顺从父母,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全盘接受;不等于父母错也跟着错,父母违法犯罪也随着违法犯罪。正确的态度和做法是:若发现父母有过错,要及时地、理性地劝说其认识、改正,只是言语上尽量做到和颜悦色。若发现父母违法犯罪,要及时地予以阻止,并视情节轻重,鼓励其自首、悔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是古代儒家的局限,与当代法制文明相违背。对因违法犯罪受到惩处、制裁的父母,要鼓励、帮助其重新做人,不可放任,甚至遗弃。
近些年来,大家多为中华民族的信仰缺失忧心、焦虑。我觉得,信仰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终极关怀问题,即超验的、灵魂最终到哪里去的问题。对一个民族而言,根本性信仰缺失,意味着精神散乱,凝聚乏力。中华民族目前呈现的状况是“儒家偏弱、道家偏玄、佛家偏空”,可谓“失魂而落魄”。你的杯子空着,外来宗教就乘虚而入,倒满你的杯子。结果便是,许多人被洗了脑而没有了抗体。面对“精神被换种”的危机,龙道信仰或可作为解决的方案。龙道信仰立足中华文化,借鉴世界文明,以龙的“容合、福生、谐天、奋进”的精神为底蕴,旨在解决人类社会,尤其是中华民族面临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问题。基本理念目前已提出四个字:“尊、爱、利、和”,四个字对应着四句话:“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尊”即“尊天尊人尊己”,是处世观、交往论;“爱”即“爱天爱人爱己”,是感情观、关系论;“利”即“利天利人利己”,是互利观、共享论;“和”即“和天和人和己”,是理想观、境界论。龙道信仰倡导在“尊天尊人尊己、爱天爱人爱己、利天利人利己、和天和人和己”之间找到最大的通约数、贯穿线、平衡点、合适域。用“尊、爱、利、和”也可以阐释“孝”,即“孝”可以理解、践行为尊敬父母、爱戴父母、利益父母、和悦父母。
在终极关怀即超验问题上,龙道信仰提出了“宇宙力”、“灵魂力”等概念。宇宙力是宇宙所有能量的综合,是具有本原性、超越性、自主性和永恒性的究极存在;灵魂力是由人的灵魂,即意识、思想、理念、情感、志向、道德等构成的能力。而龙,则是宇宙力,尤其是属于宇宙力组成部分的暗物力的代表,是灵魂力与宇宙力、经验和超验、有限和无限之间的中介。在人的肉身消散时,龙能够吸纳、承载足够强健的灵魂力冲决地球引力和大气层压力的束缚和框限,到更广阔的外空间去,成为宇宙力的一部分,随宇宙力运行化转,从而实现永恒和不朽。
那么,如何强健灵魂力呢?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即坚定信力、修炼德力。信力是信仰的力量,德力是道德的力量。要坚信宇宙力、灵魂力、龙的存在;坚信通过修养、修炼,人的德力,能够得到不断的提升、不断的强健;坚信在自己的肉身消散时,龙能够吸纳、承载自己的足够强健的灵魂力冲决地球框限,到外空间去,随着宇宙力运行化转,从而实现永恒和不朽。在修炼德力的问题上,中华传统文化提供了成系统的理念、条目,也积累了丰富的修持、践行经验,这里面就包括着“孝”,以及“仁、义、礼、智、信”等等。笔者提出的国人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规范–“龙道十不”(也称“龙凤十不”),即“不辱中华、不小看人、不恶父母、不懈子教、不起贪念、不说谎话、不事毒假、不怠工作、不虐动物、不剩饭菜”,其中的“不恶父母”就是“孝”。
总之,“孝”是“德力”,从而是“灵魂力”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中国人而言,强健灵魂力就要提倡、践行“孝”。(文/庞进,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