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77岁的女子,曾经走上法庭,倡议对那些已经死亡(Excruciating)、享受病痛、患有不治之症但依靠药物生存的人能够接受协助死亡,终于在自己身上实施死亡。代号成为AB的妇女患有严重的骨关节炎(Osteoarthritis),但由于担心她不符合“合理的可预见死亡(Reasonable foreseeable death)”要求,她的医生不愿意帮助她结束生命。
在向法庭递交的文件中,该位女士的律师Andrew Faith强调说,立法对于获得该项医疗服务缺乏明显指标。上周四Dying with Dignity Canada在一份声明中说明该女士死亡。声明中还说,“在AB死后,她的女儿说,这是几十年来她第一次看到母亲不再忍受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