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怎么过,就是文化

曾经有一个特别难忘的场合,做为台北市首任文化局长的我被要求当场“简单扼要”地说出来,“文化是什么?”

一九九九年九月,第一次以官员身份踏进台北市议会,开始了长达四个月的质询期,每天坐在议会里四五个小时接受议员轮番问政。议员发言多半用一种怒吼咆哮的声音,透过麦克风扩大音量,耳朵嗡嗡作响,一天下来,我总是在半晕眩的状态下回到办公室,再批公文到半夜。交通局长原是台大教授,他说他的症状是胃绞痛,呕吐。

到了十二月底,事情变得迫切了,因为预算必须完成“三读”通过,一月份开始的政务才能执行。咆哮了四个月的议会为了要表现“戮力为公”,很戏剧化地总是拖到十二月的最后一两天再以“通宵不寐”的方式审查预算,从下午两点开始连审二十四或四十八小时。在这个过程中,五十二个议员可以分批轮流上阵,回去小睡一场或者吃个酒席再回来,每个局处的首长官员却得寸步不离地彻夜死守。

我坐在大厅一隅,看着窗外冬夜的雨湿湿地打在玻璃窗上,戚戚作响,觉得全身彻骨的寒意。

就在这样的一个阴冷寒湿、焦灼不安,而且荒谬透顶的清晨三点钟,我突然发现“龙应台局长”被唤上了质询台,为台北市的文化预算辩护。一个议员,刚从外面进来,似乎喝了点酒,满脸红通通地,大声说,“局长,你说吧,什么叫做文化?”

对着空荡荡的议事大厅,冬夜的清晨三点,台北市文化局长说:

文化?它是随便一个人迎面走来,他的举手投足,他的一颦一笑,他的整体气质。他走过一棵树,树枝低垂,他是随手把枝折断丢弃,还是弯身而过?一只满身是癣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怜悯地避开,还是一脚踢过去?电梯门打开,他是谦抑地让人,还是霸道地把别人挤开?一个盲人和他并肩路口,绿灯亮了,他会搀那盲者一把吗?他与别人如何擦身而过?他如何低头系上自己松了的鞋带?他怎么自卖菜的小贩手里接过找来的零钱?

如果他在会议、教室、电视萤幕的公领域里大谈民主人权和劳工权益,在自己家的私领域里,他尊重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吗?他对家里的保母和工人以礼相待吗?

独处时,他,如何与自己相处?所有的教养、原则、规范,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怎么样?

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在一个文化厚实深沉的社会里,人懂得尊重自己──他不苟且,因为不苟且所以有品味;人懂得尊重别人──他不霸道,因为不霸道所以有道德;人懂得尊重自然──他不掠夺,因为不掠夺所以有永续的智慧。

品味、道德、智慧,是文化积累的总和。

那微醺的议员事后告诉我,他以为我会谈音乐厅和美术馆,以为我会拿出艰深的学术定义。

我当然没有,因为我实在觉得,文化不过是代代累积沈淀的习惯和信念,渗透在生活的实践中。

粉墙下一株蔷薇

清晨三时的议会其实不容许我把话说得透彻;否则,我想我会慢条斯理地继续说:

胡兰成描写他所熟悉的乡下人。俭朴的农家妇女也许坐在门槛上织毛线、捡豆子,穿着家居的粗布裤,但是一见邻居来访,即使是极为熟悉的街坊邻居,她也必先进屋里去,将裙子换上,再出来和客人说话。穿裙或穿裤代表什么符号因时代而变,但是认为“礼”是重要的──也就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的尊重,却代代相传。农妇身上显现的其实是一种文化的底酝。什么叫底酝呢,不过就是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因为祖辈父辈层层传递,因为家家户户耳濡目染,一个不识字的人也自然而然陶冶其中,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于焉形成,就是文化。

小时候我住在台湾农村,当邻家孩子送来一篮自家树种出的枣子时,母亲会将枣子收下,然后一定在在那竹篮里放回一点东西,几颗芒果、一把蔬菜。家里什么都没有时,她一定将篮子填满白米,让邻家孩子带回。问她为什么,她说,“不能让送礼的人空手走开。”

农村的人或许不知道仲尼曾经说过“尔爱其羊,吾爱其礼”,但是他可以举手投足之间,无处不是“礼”。

希腊的山从大海拔起,气候干燥,土地贫瘠,简陋的农舍错落在荆棘山路中,老农牵着大耳驴子自橄榄树下走过。他的简单的家,粉墙漆得雪白,墙角一株蔷薇老根盘旋,开出一簇簇绯红的花朵,映在白墙上。老农不见得知道亚里斯多得如何谈论诗学和美学,但是他在刷白了的粉墙边种下一株红蔷薇,显然认为“美”是重要的,一种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环境的做法。他很可能不曾踏入过任何美术馆,但他起居进退之间,无处不是“美”。

在台湾南部乡下,我曾经在一个庙前的荷花池畔坐下。为了不把裙子弄脏,便将报纸垫在下面。一个戴着斗笠的老人家马上递过来自己肩上的的毛巾,说,“小姐,那个纸有字,不要坐啦,我毛巾给你坐。”字,代表知识的价值,斗笠老伯坚持自己对知识的敬重。

对于心中某种“价值”和“秩序”的坚持,在乱世中尤其黑白分明起来。今天我们看见的巴黎雍容美丽一如以往,是因为,占领巴黎的德国指挥官在接到希特勒“撤退前彻底毁掉巴黎”的命令时,决定抗命不从,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保住一个古城。梁漱溟在日本军机的炮弹在身边轰然炸开时,静坐院落中,继续读书,思索东西文化和教育的问题。两者后果或许不同,抵抗的姿态一致,对“价值”和“秩序”有所坚持。抵抗的力量所源,就是文化。

日子怎么过,就是文化

十五岁那年,我们从台湾中部苗栗的农村搬到高雄海边的渔村。第一次进入渔村,惊诧极了:怎么跟农村那么不一样?

如果说农村是宁静的一抹黛绿,那么渔村就是热闹的金粉。原来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神,每一位神都有生日,每一个生日都要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地庆祝。渔村的街道突然变成翻滚流动的彩带,神舆在人声鼎沸中光荣出巡。要辨识渔村的季节吗?不必看潮水的涨落或树叶的枯荣,只要数着诸神的生日,时岁流年便历历在前。庙前广场有连夜的戏曲,海滩水上有焚烧的王船,生活里有严格遵守的禁忌,人们的心里有信仰和寄托。在农人眼中,渔人简直“迷信”极了。而十五岁的我,就这样开始了“人类文化学”的启蒙课:农村文化和渔村文化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的背面,有原因。渔人生活在动荡的大海上,生命的风险很高,未知数很多。尤其在长达三十八年的“戒严”时代里,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台湾政府甚至不准许渔民拥有基本的现代海上通讯设备,怕渔民“通匪”;于是风暴一来,救援的能力很低。夜里摸黑上船“讨海”的年轻父亲,并不知道自己清晨是否一定会回来看见家里还在温暖被子里的幼儿。所谓“迷信”,不过是在无可奈何中面对茫茫世界的一种自救方式,为无法理解的宇宙寻找一个能安慰自己的一套密码检索。

所以文化,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在特定的地理、历史、经济、政治条件中形成。农民不吃牛肉,因为对他而言,牛不是家畜禽兽而是一个事业合伙人。渔民在餐桌上不准孩子翻鱼,因为人在吃鱼神在看,他不能冒任何即使只是想像的危险。

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我们很难说文化有高或低,厚或薄,好或坏,它是什么就是什么。

但是文化还有另一个层次的意义。

文化决定社会发展

同样是祭鬼酬神,为什么有的留在“迷信”的层次,有的却从酬神的野台戏中提炼出伟大的戏剧,从土砌的庙宇教堂中发展出精致的建筑美学,从祭祀的仪式里观悟出舞蹈和音乐的艺术,而祈祷经文的念诵转化出隽永的文学、深刻的哲学?

人,对于自身“存在”处境自觉的程度,以及他出于这种自觉而进行反思,而试图表达,在自觉和表达之间所激发的创造力和想像力的强弱,就造成文化和文化之间的不同。人的自觉程度越高,反思的能力越强,表达的冲动越大,创造力和想像力的空间就越大。在这一个灵魂探索的过程里,思想的内涵和美学的品味逐渐萌芽、摸索、发展、而成型。

从这一个层次上来谈,文化是一种特别的品质,它可能高度发展也可能严重萎缩。有些社会结构适合文化的发展而有些结构会造成文化的停滞。连年战争屠杀或是长期的独裁暴政对文化所可能带来的伤害,历史里有太多明显的例证。龚自珍所看见的十九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就是一个因为集权控制思想到极致,整体国民创造力被侏儒化到了连盗贼都没有创意的地步。而即使在太平的日子里,不同社会结构里人们在文化艺术里渗透的程度也不同。是在这样一个语境里,我们可能做价值的评比,认为某些文化丰富多元,某些则呆滞而单调,某些文化充满活泼的创造力正走向高峰,某些文化停留在一个静态水平或者正从繁华丰盛走向一潭死水。我们也可能说,某一个历史朝代是文化盛世而另一个朝代是文化的荒原。

如果个人创造力和想像力被容许奔放,那么这个社会的总体创造力也会是生机蓬勃、创意充沛的。如果这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观的形成,是透过公民的深度参与和彼此碰撞激荡而逐渐形成的,那么这个社会的共识──也就是身份认同,也会是凝聚而坚定,向心力强大的,不易解体。

是因为文化可能蓬勃发展也可能呆滞停顿,人的自觉的水平和努力的程度,对于文化的发展确实会造成不同,所以我们才会去强调文化多么重要,但是,文化“呆滞停顿”有什么不好呢?为什么一定要“蓬勃发展”的文化呢?文化究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不同?也就是说,文化究竟是真的重要,或者它其实只是政治人物的美容术语,文化人的一厢情愿?如果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说出科学、经济、医学、科技为什么重要,我们是否也能用同样干净俐落、逻辑清朗的语言说出,文化为什么重要?

二十世纪初韦伯曾经用基督教文化里的价值观来解释为什么许多基督教国家发展出资本主义的经济繁荣。以韦伯的理论为基础,哈瑞森、福山、杭廷顿、普特南、英格哈特等等研究现代化的学者都不断提出论证,认为文化在形塑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行为上,是一个关键元素。

文化价值观上愈重视个人自主和多元开放的地区,经济力愈强大;愈强调集体意识、国家或宗族权力的地区,愈是穷困。文化价值观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就是说,是的,文化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一个社会如何面对现代化的挑战──与自由市场能否接轨、全球化的竞争能否适应、政府管治的清廉与否、公民意识的建立有无等等。有些文化很轻易就过关,有些却长期陷在传统历史的制约泥沼中,无能自拔。

为“四郎”哭泣吧

任何图表和统计都可能有欺骗性,任何学说都可能被推翻,这些学者以现代性作为衡量文化价值的标准,是否偏颇,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强烈反对的人也很多,但是韦伯和被韦伯所影响的学者们显然都希望为文化的重要找出一个科学的、甚至可以量化的方法,来解释文化的重要。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愿意从一场戏说起。

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聪慧善良的铁镜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日夜思念母亲。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国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他的眼泪一直流。我紧握着他的手。

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彷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散走四方,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人是一个温情脉脉、关系紧密的群体。

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地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不回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札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文化洗了他的灵魂,疗了他的伤口。

它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人是散落一地的珠子,文化是串丝线

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忧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原本不属于这段历史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政治人物可以喊一万次口号,要汉人尊重弱势的少数民族,但是一万个口号比不上一支歌。我记得一场露天的原住民诗歌晚会,我们邀请了一位长老,从东部山区部落特别北上来唱原住民的古曲。他开唱时,突然雷电交加,大雨倾盆而落,雨水打在长老皱纹很深的脸上,他全身湿透、仰脸向天,闭着眼睛继续歌唱,没有乐器伴奏的原音,苍老而悠远,交织在哗哗雨声中。满满的人群在雨中站立,雨水从头发流下来,流进人们的眼睛,但是没有一个人离去。

我看见年轻的原住民毫不遮掩地流着眼泪,眼泪和雨水混在一起–可能是一个孤独的城市打工浪子被歌声激起了自己对家乡部落的无限深情。大部分仍是汉人,淋着大雨听歌,深深被歌声震动。

雨夜中的一首歌,我相信,让汉人认识了原住民,让原住民认识了他自己。

我也记得公元两千年九月在台北市森林公园一场晚上的音乐会。几天前,九月二十一日,两千多人死于地震,幸存的孩子在瓦砾堆里哭泣。音乐会上只有素白的野姜花,散发着甜美的近乎哀伤的香气。夜色一沈,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入,在草坡上默默坐下。没有政治人物的致词,没有明星主持人的串场,从头到尾只有音乐和诗歌。两旁的萤幕上写着:“同胞,你的名字我们记得”。死难者的名字,一个一个出现。白底黑字,无言地出现。

好安静的夜晚。烛光里,人们的眼泪没有声音地一直流,为自己其实不认识的人。

音乐会过后,我收到很多市民的来信,其中一封,没有署名,只有几行朴素的字:

我从来不知道“同胞”是什么意思

一直到森林公园那个晚上。

我明白了。

强权做不到的

是文化的力量,将无意义的碎片组成有意义的拼图。

艺术,或文学,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一方面突出个人和群体之不同──任何艺术表达都是个人创造力的舒张和个人能量的释放,另一方面它却又把孤立的个人结合成群体。

你说,创造力舒张,个人能量解放,而社会却为什么不走向分崩离析?为什么反而走向“有意义的拼图”?也就是说,一个多元分歧的社会,依赖什么来凝聚?

除了文化的力量,还有什么呢?

在一个大厅里为“四郎探母”流泪的人群,在一个广场上为泰雅族长老的古曲顶着大雨不去的人群,在一个公园里听乐团演奏悲怆“江河水”纪念死难同胞的人群,或者是,在一个图书馆里聆听一场诗歌朗诵的人群,在政府大楼前面用行动剧来抗议示威的人群,在校园里为一个热门乐团尖叫晕眩的人群,其实是在进行一个重要的仪式:他们正在一个“社会共识体验营”里认识彼此,加深感情,建立共同的价值观。表面上是音乐的流动、影像的演出,语言的传递,更深层的,其实是“生命共同体”意识的萌芽,文化认同的逐渐成形,公民社会的塑造。

如果个人创造力和想像力被容许奔放,那么这个社会的总体创造力也会是生机蓬勃、创意充沛的。如果这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观的形成,是透过公民的深度参与和彼此碰撞激荡而逐渐形成的,那么这个社会的共识──也就是身份认同,也会是凝聚而坚定,向心力强大的,不易解体。反过来说,如果个人创造力和想像力是受到约束的──书可能被封,歌可能被禁,作家可能被放逐,学者可能被监禁,异议者可能被打断脊椎,那么这个社会的总体创造力必定是败絮其中的。在其中,社会共识不会来自人民的想像力和自发意志而来自从上而下的政治权力的恐吓和操纵,“生命共同体”的情感不易产生,共同承担未来的公民意识也难以发展。这样的社会,即使表面上和谐先进,其实脆弱得不堪一击。

使互不相干的陌生人成为“同胞”,使“同胞”彼此扶持,相互承担,政治强权是做不到的。文化,才是是公民社会的基础。(文/龙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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