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这个信息时代,商业广告可谓无处不在。不过,商家们做广告的时候可要当心,因为加拿大消费者早已被各种形式广告轰炸得头昏脑胀兼愤怒无比,一个带有误导性或不准确信息,甚至放在错误位置的广告,都可能会让他们彻底放弃这项产品或服务。
当然,本国商家也无须太过担心消费者的反感,在打广告的时候缩手缩脚。据本国广告行业的自我监管机构(Self-regulatory group)“加拿大广告标准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Canada)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很多加拿大人在浏览各类媒体时对广告并不反感,甚至会较为主动地接受广告宣传。超过三分之二的接受采访者都表示,他们对媒体上的广告“有些好感”(Somewhat favourable)。
可是,一旦加拿大消费者发现广告“不可接受”时,他们就会觉得很“愤怒”。24%受访者表示,广告存在明显的误导性或不符合现实,是最不可接受的;21%则表示存在性别歧的广告最令人讨厌。其他让消费者觉得不可接受的广告内容还包括色情、说教(或摆出炫耀或高人一等的态度)、充满陈词滥调等等。这个时候,广告非但起不到宣传的作用,而且还可能起到反效果,让消费者彻底放弃这个产品(或服务)。
有65%的受访者表示,由于某个商家的广告“不可接受”,他们已经停止购买该项产品或服务。与此同时,只有24%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广告令自己讨厌,而改变购买习惯。值得商家注意的是,加拿大消费者“逆反心理”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人因反感某个广告而停止购买产品。在去年(2013年),有61%的人表示会因为商家打出了令自己“不可接受”的广告而停止购买产品,比率比今年少了4%,而2011年这个比率只有58%。
调查还发现,加拿大商家在广告上做得功课不足,经常打出让消费者反感的广告,有4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最近发现他们“无法接受”的广告;有46%的受访者没有发现此类广告,还有12%的受访者表示不确定。
“加拿大广告标准局”的这项调查发现,如果按行业分类,餐厅、旅游观光、家居用品和零售商的广告最容易取得加拿大消费者的相信。究其原因,可能是这类广告图文优美,让读者放松,容易让人觉得真实和准确。可是,政客、保健品、电信公司、汽车商和律师的广告便容易令消费者反感,而它们的信任度得分都比较低。
此外,对不同宣传媒体上的广告,加拿大消费者的信任程度也不同。颇出人意料的是,在移动媒体技术如此成熟和广泛应用的今天,加拿大人最相信的竟然是传统媒体上的广告,其中首推报纸,然后是宣传册、传单、店内广告、公交广告、广告牌和杂志广告。至于网上和社交媒体上的广告,加拿大消费者觉得它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都不如前者。
在今天,越来越多的商家聘请写手撰写“新闻”、“采访”或“生活经验分享”,却将商业信息隐藏其中(即所谓的“软文”)。大多数加拿大消费者接触到这类广告后,并不会十分生气。不过,如果软文是社论(Advertorial)、或赞助内容(Sponsored content),则可能会触怒消费者者。作为一个明智的商家,应该尽量避免让自己的“软文”广告归入让消费者讨厌的一类。(来源:加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