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有不有言论自由?有;但是,有限度。你说话不能有种族倾向,更不能攻击她的司法制度。今天,我要触触底线,对加拿大的个别法官表示不满,为一对母女鸣不平。我的博文也许根本就不会被要人们看到,但是,即使这是我的最后一篇博文,我还是要说,因为这太欺负新移民了。
这家移民来此刚一年多,父亲还在中国工作;一个丝毫不懂英文的母亲带着一个十四岁的女儿和一个八岁的儿子在多伦多艰难地生活。女儿刚考上了TOPS–多伦多高中里最难的科学项目,正是为了照顾两个孩子的上学,让她们在住处的选择上毫无余地。
她们住在北约克的一家公寓楼。奇闻般地,有一天,楼上那个单位的水管子突然爆裂,把她家全给淹了!所有的衣服、用具全部泡在水里,很多东西都无法再用了。大楼管理方用三台鼓风机吹了三天,才把湿地吹干;她们被迫住进了旅馆,费用还得自己掏。
大楼管理方所做的,也就仅仅是出动了三台鼓风机而已,就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她们提出要大楼赔偿损失,得到的答复只有一句话:不,我们没有任何责任。于是只得上法庭。大楼方请了某个大牌律师,而她们没有钱请律师–请律师的费用远远损失的费用;请名律师的费用的几分之一就足够赔偿的了,可大楼方就是不赔。
由于母亲不懂英文,写起诉书、准备证据、法庭所要求的各种材料,这所有的事情都落在了一个八年级学生的身上。而她还得上夏校、做义工;值得一提的是,才八年级,她早已经自学完了高中的全部数、理、化课程!她们足足准备了几英吋厚的证据材料,为此女儿被累得病倒了。
好不容易等到开庭,她们还满以为自己会赢!谁知道,那法官根本就没有看一眼她们按要求、辛辛苦苦准备的材料,只是任凭对方的律师在那里满嘴胡说八道!她们听见对方的瞎说,却无法用英语反驳–因为英语不好。法官的判决完全是按照对方的意愿进行的:毫无责任,一分不赔。母女欲哭无泪,因为泪水只得吞进肚子里。
她们感叹,这里的法庭比中国还黑,在中国至少还有人情在。女儿怀疑,对方律师肯定跟法官认识–律师是干什么的?不就是整天在法官面前耍弄喉舌的吗?说不定,他们早已串通好了呢!
尊敬的大法官,您给一个八年级学生、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留下了什么印象?这就是您要告诉移民们,加拿大高贵的法律制度?
我来此十几年,只上过一次交通告票的法庭,还配有中文翻译。轮到我时,法官并没有问我任何事情,开口就说,扣分减半,罚款减半,你认不认?我稍一迟疑,认了吧!对我们这些平民,法律是玩不起的,那是律师们的生计。要想过一个平静的生活,还是远离法律为妙:小心不犯法,也别跟法庭打交道。(来源:51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