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莫因(Kimura Byol Lemoine)说,当年在韩国把孩子送到收养家庭,就和如今“卖掉一台LG冰箱、一台三星电视或一辆Kia汽车”那么简单。莱莫因就是其中一个被领养的孩子。她说和电器稍为不同的是:“我们没有售后服务。她解释说,一旦寄出,韩国不会想你回去、不会想帮你找回亲生父母、或者希望你他日明成利就时才好回去。”
为满足客户需求,伪造儿童个人资料
韩国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经过近三年调查后,上周得出报告,正式证实在朝鲜战争后近半世纪,韩国政府将国际收养作为加强国家儿童保护政策的低成本替代方案。1955至1999年间,儿童被私人机构大规模送去收养,这些机构为了满足外国客户的需求,会伪造儿童的个人资料和身份。报告说,假如拟定被领养的儿童在过程中死亡、或被其亲生父母领回,这些机构就会用另一个儿童来冒充以加快领养速度,这严重侵犯了被领养人的真实身份权。
莱莫因接受加广法语节目《Les faits d’abord》访问时说:“他们改了我的名字,我的生日,而且相隔三年。”1969年在比利时被收养的莱莫因,明明只有两岁,但证件上却写着她五岁。1991年,她与亲生父母相认,才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从此,她一直致力帮助集体收养制度下的人寻找身世。
收养申请审批仅48小时
多年来,有约14万人通过这个系统被送往国外收养,其中绝大多数是美国、法国和北欧等西方国家。虽然法例要求收养机构对养父母进行调查,但事实上审查名存实亡:在制度最鼎盛的1984年,99%的收养申请仅需48小时,便会获批。报告指出,孩子“就像行李那样”被送来,并展示了一张1984年的照片,显示婴儿被绑在一架飞往丹麦的飞机座位上。
一份1971年的文件,又显示一家丹麦收养所要求韩国增加每月送来儿童的数量,指申请名单不断增长。朝鲜战争后,出现很多韩国妇女与美军生下的儿童。莱莫因说:“如果是混血儿,孩子在韩国就不会有未来。”直至60年代,由于制度大有市场,因此收养的儿童扩展至贫困和单亲家庭。
报告还指出,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没有遵守须得父母同意的法律程序。蒙特利尔圣茹斯廷医院(CHU Sainte-Justine)收养和国际健康诊所的儿科医生奇科因(Jean-François Chicoine)说:“这都跟钱有关。”“在没有社会支持下生小孩,就会出现犯罪、顶替、身份变更和医院儿童被盗等问题。”
奇科因解释,对一个刚摆脱战争或处于艰难政治局势的国家而言,本来绝非进行收养的好时机。但即使时在今日,仍有西方父母因感到自己很可怜、或本着“拯救儿童”的心态,漠视这个事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主席朴善英(Park Sun-young)形容:“这是我们历史上可耻的一章,”她希望以此机会揭露过去的创伤,同时标志着集体努力的开始。委员会建议韩国政府向受害者正式道歉,并采取措施保护被收养者的权利。朴善英说,“收养国和被收养者都必须团结起来,以解决许多被收养者面临的身份危机,为他们提供教育和就业机会,并采取措施来治愈他们的伤痛。”
对莱莫因来说,这份报告只是沧海一粟,但能引起外国留意,也希望它可带动改变。即使委员会没有法律权力,但至少它可以追踪个案,并正式确认所发生的欺诈行为。(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