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退休後從香港移居加拿大,在多倫多一個主流住宅區買了一間獨立屋,作為安享晚年的居所,夫婦兩人在那裡度過了接近二十年的美好時光。一場豪雨將屋子的地庫變成澤國,損毀了他們的傢具,也打破了他們的平靜。他們這時才開始考慮是否永遠保留這間房子及繼續在那裡生活下去。
無可置疑,他們當時擁有的居住空間非常足夠,室內設計盡善盡美,前院種樹,後院栽花,周圍環境寧靜,是家居生活的理想選擇。房子連地庫在內一共有三層,臥室及浴室設在二樓、客廳、書房、廚房及其他活動設施都集中在地面的一層,儲物室設在地庫。這樣的安排對年紀漸長的戶主來說,開始是個問題,他們感覺上落樓梯對體力是一項挑戰。既然如此,就必須考慮改變生活環境,未雨綢繆。經過一輪思考之後,老陳決定將房子出售,搬到一個共管公寓大樓去。
共管公寓大樓接近地鐵,老陳已經考慮到將來不再開車時也可以藉此解決交通問題。他選擇了一個面積較大的單元,一見鍾情,很快就決定買下來。舊房子出售價格比新公寓單元買入價高出許多,老陳將差額向保險公司購入一個「年金」的儲蓄項目,每月固定收益可以支付公寓管理費及生活費。這些安排對於各方面的需要都充分照顧到,似乎萬無一失,他們相信可以安心在此終老。
殊不知公寓大樓在幾年之後開始呈現老化現象,業主管理委員會決定進行修葺。首項工程是將大樓的內部重新粉飾一新,更換地毯,花費了數十萬元。兩年前又決定將大樓的窗戶及陽台進行填縫工程,花費超越一百萬元,這樣將儲備金幾乎花光,但事前沒有徵詢個別業主的意見。按照法律規定,儲備金必須及時填補。羊毛出在羊身上,管理費(包括儲備金在內)立即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六。老陳發覺「年金」收入從那時開始僅可支付管理費,其他生活費在通脹壓力下,更令他感到百上加斤。除此之外,根據專家評估,管理費在五年後將會增加一倍。當老陳收到這個訊息之後,立即決定將公寓單元的擁有權出售,宜早不宜遲。他坐言起行,以低於市價來吸引買家,將公寓上市求售。結果如願以償,在一個月內成交,如釋重負。
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是由選舉產生的,任何業主都有資格參加。他們代表所有業主決定一切日常運作及維修工程,然後交給管理處執行。老陳發覺管理委員會成員除了熱心於公務之外,對管理大樓缺乏專業知識及經驗,往往被管理處的經理人誤導,被他或她牽著鼻子走。這些經理人多數由建築商的附屬公司推薦,他們在執行任務時或多或少都會受到推薦人的影響,忽略了業主的權益及他們所關心的事項,如日常運作是否適當?維修工程的決定是否正確?管理費失控由此而起,而且變本加厲。其中亦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但十分艱難處理。
老陳嘗過擁有共管公寓的苦楚之後,決定以後不再擁房,利用售房得來的款項購買「年金」,或將部分投放於一些風險較低的投資項目,賺取利潤來支付租金及生活費。市場上有很多「租金調整」受到法律管制的大廈或屋村提供給有需要的人。法律也保障租戶不會面對「逐客令」的風險,只要他們準時交租及遵守合約的規定。老陳選擇了一個環境綠化得非常好的屋村,以合理的條件租下了一個單元,希望從此一勞永逸,不須再為安居而煩惱。(20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