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选民资料不受隐私法监管败诉?

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省民有权根据省隐私法对联邦政党提出质疑,以确定政党掌握了甚么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使用有关信息。法官韦瑟里尔(Justice Gordon Weatherill)在5月14日颁布这项意义重大的司法覆核判决。法官的判决维持了早前特派审裁员、御用大律师卢克德利斯(David Loukidelis K.C)的裁决,即联邦政党在卑诗省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时,须遵从卑诗省《个人信息保护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PIPA)。

提出司法覆核的自由党、保守党及新民主党表示正在研究判辞,他们将有30天时间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事件缘于2019年,三名卑诗省居民要求联邦政党披露手上有哪些选民信息,及会如何使用。在各党均没有给出满意答复后,三人向卑诗省信息和隐私专员公署投诉。有批评指,政党在收集选民个人资料时一向欠缺监管,加拿大人无权过问政党如何使用他们的个人资料。

卑诗省信息和隐私专员公署亦曾发现,有政党会有选民的详细背景,除了名字地址年龄性别外,连种族、工作地点、社交媒体帐号、兴趣及是否容易游说等也列在其中。信息和隐私专员遂任特派审裁员、御用大律师卢克德利斯(David Loukidelis K.C)进行调查。2022年,卢克德利斯裁定,PIPA适用于各联邦政党。政党于是联手兴讼,称PIPA不适用于他们,并要求撤销专员的调查。

政党辩称,强制要求他们遵守隐私法,会侵犯他们与加拿大公民接触的能力。而与加拿大公民接触,有利于民主进程。然而,法官并不同意这个观点。法官韦瑟里尔说,“要求各党向卑诗省公民披露他们所掌握的个人信息,以及如何使用这些信息,对联邦选举的核心权力没有任何影响。”

法官认为,投诉的公民担心政党在未事先征得同意下收集个人信息,并利用信息建立选民档案,将他们分类,再决定向他们发送’微目标’政治广告,或完全避免与他们沟通。法官补充说,“投诉人尤其担心,当政治传播者深入了解公众时,他们可以制定针对性的政治信息,根据特定个人的个性、态度、信仰等方面来进行游说,以达到可预期的互动时,结果就是一个不公平的制度,损害了选民的自主权。”(来源:RCI)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