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6月29日下达判决,裁定大学在录取新生时考虑肤色或种族因素违反美国宪法。这将使哈佛和北卡罗莱纳大学等高校不再能在招生时为增加黑人、西班牙裔和原住民学生比例而采取“平权行动”。九位大法官以6人赞成、3人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这项判决。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判决书中写道,对一个学生的评价应基于他的个人资历,而不是基于种族标准。
美国华裔和其他亚裔移民一直非常关注围绕平权行动的争议和诉讼。一些美国著名高校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意在纠正过去的种族歧视造成的不平等,增加黑人、西班牙裔和原住民学生的比例。近些年来,平权行动不断受到质疑。2014年,保守派活动人士布鲁姆(Edward Blum)领导的”学生争取公平录取协会”提起起诉,指控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歧视亚裔学生。在数次败诉后,他把官司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总统拜登和苹果、通用汽车等大企业都呼吁维持平权行动。投反对票的三位大法官认为,今天的判决推翻了过去的判例和几十年来的社会进步。(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