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选,叫一仁兄去投票,他说那天没空。到了那天,他去了打麻将。另一仁兄说,“我们安分守己,不参与这些事情。”我又对另一位说,“华人应该出来投票,将来有什么需要,可跟民选官员讲。”他指着我的鼻子,说,“哗!原来你这个人是这么坏的。”我叫人去投票,变成了坏人。风俗如此,可悲可悲!
为什么华人对政治冷感,甚至痛恨政治呢?这和中国的制度文化有关。一个文化,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制度文化,即家庭制度、社会制度、政治制度。中国在秦汉时期,就已形成天子、诸侯和士农工商四民的社会制度。地位低于四民的是“贱民”。士就是读书人。中国语文很难学,只有家中有资产的子弟,才能读书识字,受教育是地主阶级的特权。他们受了教育,就不做别的事,专责做官。中国有官本位文化,做官的最大。做官的人讲话算数。读书人叫士,他们的地主父辈叫绅。“士绅阶层”是中国的实际统治者。中国改朝换代26次,“士绅阶层”屹立不倒。
中国农民大多不识字。根据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见解,他们一生在出生地十里之内度过。所有问题都能面对面解决,所以没有识字的必要。毛泽东的分析,认为农民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地主有地而不需下田劳动;富农有地,雇人,但仍需下田;中农有地,但无法雇人。无地而受雇者,是贫农。地主和富农,占农民约10%;中农占20%;贫农占70%。不是所有地主都是恶霸。中国的地主,比起欧美都很穷,有超过五万美元资金的就很少。
工人的地位不高,所谓工字不出头。但中国古代的科技,全靠工人累积经验而发明。首先制成活版印刷的毕昇,就是印刷厂的木刻工人。共产党歌颂工人。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工人的地位才大幅上升。中国的政治,几千年来操纵在士人的手中,唯一能与他们竞争的阶层,是商人,所以士人排挤商人,给商人极低的地位。县官每年春宴,商人不能下座,只能和仆役一样侍立着。有些朝代,商人不能与做官的同桌吃饭,不能骑马,儿子不能考科举。国无商则不富,几千年的恶商政策,使中国变成贫穷国家,国贫则邪恶生。四民之下,还有贱民,也称“下九流”,即奴婢、伶人、乐工、耍杂技、士兵、衙役、理发、修甲、看相、算命、看风水、皮革工人、娼妓、乞丐和疍民即水上人家。他们不能与四民通婚,不能考科举,不能买捐做官。有些朝代,他们还必须穿指定的衣服。疍民不得穿鞋,在明朝,娼妓的丈夫外出必须戴绿帽。
中国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平行而相辅。古时是家长制的原始社会,无阶层的分别。有亲缘关系的村落,很自然的联合成部落,部落联盟而成为邦国,曾经有过三次禅让,就是天子年老,由各部落领袖推荐承继人。但这不是民主选举,因最后由天子单独决定。尧禅让给舜,舜禅让给禹,禹禅让给东夷的领袖益。禹的儿子啓有民望,起兵把益赶走,建立了夏朝。为了巩固政权,益分封功臣及同宗为诸侯,诸侯又分封大臣,形成了封建制度。今人以封建指一切陈旧落伍的事物,这不是封建的原意。封建在秦始皇行郡县制时取消,所以夏商周三代,中国的政治操纵在贵族的手上。
郡县制把政治权从贵族拿走,但使到地主成为中国真正的统治者。这么大的帝国,必须有一庞大的官吏系统。西汉以察举选拔官吏,即由地方官员,发掘才德兼备的人,向政府推荐,然后经过考试策问而任用。受推荐的人都是地主的子弟,因为只有他们才读书识字。三国两晋南北朝行“九品中正”,由中正官把地方官推荐的人,分为九品而任用,但这制度为豪门世族把持,他们的子弟被列为上品,造成了变相的世袭制,也造成了一直维持到唐初的豪门政治。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而行科举,把选官的权力收回到中央,削弱了豪门大族的势力,也使地主的地位上升。科举在中国行了1300年,出了十万进士,一百万举人,这是中国历代官吏的基本队伍,都是地主的子弟。1903年,慈禧太后接受张之洞和袁世凯的建议,废除科举。在民国时期,小地主的子弟成为中学老师,然后转入县政府工作,或是读军校。大地主的子弟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成为大学教授,然后受到延揽而进入中央政府。
中国不是高度城市化的国家,以人口比例,居住城市的人口不算多,90%的人都是农民,住在农村。所以农村的管理,是政治制度重要的一环。中国的农村自古以来,实际上是自治。县官以下就没有行政机构,每条村由一户人或几户人创立,每户人的后人成为一族。每族产生一族长,由族中有力量的人指派,考虑的因素是辈分、年龄、地位、财富,多是由地主或其子弟当官告老归田担任。每一族负责管理共有田地、治水、灌溉、办学、修桥、筑路、施医、赠药、保安、救济、排难解纷、修葺祠堂、提供士子上京考试的路费。族长定下家规,包括敬老、互助、勤俭。如有违反,即施以“家法”,包括鞭打、出族甚至死刑,他们做的事,比官府还要更多。广东的农村,如妇女有淫荡行为,族人把她放在猪笼内,用小艇载到水面抛下淹死,叫“浸猪笼”。族长可以处死犯“家规”的族人。政府为了避免官员与地方勾结舞弊,南人北调,北人南调,县官的任期只有一至二年,所以对当地情况不了解,必须依靠族长。族长是农民和政府的中间人,也是农村的实际统治者,但这不是民主的制度,因为族长的产生,并非经过选举。
到了宋朝,皇帝才在农村建立保甲制度,每十户一甲,设甲长;每十甲一保,设保长。工作是举报犯罪的人。这是雏形的警察制度,沿用到民国。国民政府还在农村建立乡镇政府,把每县分为三至六区,区长的职务,就是助理县长。从此,农村自治不再。1958年中国在农村推行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治的“人民公社”,每个农民编入小组,小组归入生产队,生产队组成生产大队,上为公社,有镇或乡的规模。1982年废除,转变为乡镇政府。中国人是宗法社会(Folk society, Gemeinschaft),效忠的对象,是同族、同乡、宗亲、朋友。孙中山先生说这就是中国人团结力量所在,不同于西方大众社会(Mass society, Gesellschaft)。后者效忠的对象是国家和整个社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郡以下设县,行郡县制。从此地主垄断了农村的行政,他们的儿子读书而成为县、省、中央三级政府的官吏。这是“士绅阶层”专政的天下;老百姓不得过问政治。假如有一个人胆敢向官府申诉地方上的疾苦,官府可以把他处死。毛泽东在他向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口述的自传,说在慈禧太后时期在湖南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中国的老百姓,没有安全的、自由的表达自己意愿的渠道,谈政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所以不谈国事,但是暗中诅骂。而且对政治不了解,以为凡官必贪:“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中国人对暴政逆来顺受,很会吃苦。如果他们不是这么能吃苦,也许就不会吃这么多的苦。中国共产党建国以后,经过三反、五反、土改,士绅阶层消失了。二千年来专门负责政治的阶层不再存在。老百姓没有政治意识,所以闷嘴赚钱,国事理他娘。
陈谦益的政治硕士论文指出:加拿大选举局在每次选举后,会对候选人及党派投票状况进行分析,包括统计各选区、地区及族裔的投票率,提供给三级政府、政党及政治人物参考;投票率愈高的族群受到更高关注和重视。加拿大选举局在2006年发布一份名为《族裔社区及选举参与》(The Electoral Participation of Ethnocultural Communities)的研究指出,2004及2006年两次联邦大选结果都显示,30岁以上的华裔移民投票率比白人低16%,比黑人低11%。前民主改革国务部长傅磊才(Steven Fletcher)也曾发表讲话说,根据以往记录加拿大华裔投票率极低,华裔选民投票率在选区内平均只有10%至12%左右。近年来在传媒和社区领袖的鼓吹下,受过教育,中上阶层华人的投票率,已追上主流社会,但教育程度低;贫困的华人,还须努力。现在华人参政的热情进一步提高,参选人数增加,参选群体也变得越来越年轻,委任的也在增加,但与华裔人口占加拿大总人口的比例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移民族裔到了教育程度提高和有钱,就想争取政治权益。虽然华人政治冷感,但也不能摆脱历史的潮流。族裔参政有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族裔选族裔。但很快,就发现选出来的议员,对社区没有很大帮助,因为选出来的人,也是新人,没有经验,在议会里面,也是人微言轻。他们很辛苦,“不居其位,不知其劳苦”,我们要体谅他们的处境。于是族裔参政进入第二阶段,就是以政纲选人。能以政纲选人,又比选族裔成熟。第三阶段就是族裔内部,化散漫为团结、发展、扩大、组织起来,协调参选的同族,在几个要参选的人,协议支持一个人,以免分散选票。同时发动几百人一齐入党,使要支持的人取得党内的提名。印巴人已到了这阶段。最高境界是第四阶段,族裔建立游说的机构。
在加拿大,在法律范围内,人人可讲自己的话,做自己的事,不但可以自扫门前雪,还可以理他人屋上霜。华人在政治上是弱势族裔,虽然是加拿大第三大族裔,但政治上连自卫的能力都没有。弱势族裔争取权益最有力的武器,就是选票。就请你投下这神圣的一票;不但自己要投,也还要说服二个人,他们又各再说服二个人,使华人的投票率,几何级数的上升。(文/林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