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特鲁多2月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有人根据自己的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申请并领到了抗疫紧急救助津贴(CERB),只要他们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不需要退还已领取的款项。
另外,CERB的领取者如果过去一年的应纳税收入不超过$75,000,他们缴纳所得税的最后期限可以推迟到2022年4月。当被记者问到政府为什么不干脆取消CERB的所得税时,特鲁多回答说,对于那些领过CERB然后又恢复工作的人来说,他们领到的津贴应该属于应纳税收入。而对于那些收入很低的人来说,他们本来就不用交多少所得税。
加拿大政府去年三月份设立抗疫紧急救助津贴(CERB),以帮助因疫情失业或停工停薪的人度过难关。由于国税局的相关说明有模糊不清的地方,或者由于申请人的理解和计算错误,许多不符合条件的人也申请并领到了津贴。他们被要求返还错领的款项。特鲁多宣布的新规定主要适用于自雇者。他们的总收入(或毛收入,即没有减去经营成本)和净收入之间可以有很大区别。申请CERB的条件之一是在提出申请前的十二个月内税前净收入至少达到$5,000。(文/吴薇,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