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税局从1月11日开始向领取了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救助金的加拿大人寄送T4A收据,并提醒这些加拿大人在填报自己2020年税表时要把收到的疫情救助金做为纳税收入申报。
加拿大打工者每年年初都从自己的雇主那里得到T4收据,上面列出一年来雇主支付的工资、福利、预扣的所得税、公共退休金供款、失业金保险费等信息。T4A不是打工收入,而是联邦政府发给个人的福利和补助金数额的收据。
在COVID-19病毒肺炎疫情下,加拿大联邦政府发放的加拿大紧急救助金CERB、加拿大学生紧急救助金CESB、加拿大疫情恢复补助金CRB、加拿大疾病康复补助金CRSB、加拿大康复护理补助金CRCB都属于领取者需要申报的纳税收入。把纳税者所有的收入加总后得到总收入,扣除掉免税额度和已经预扣的税款后就是纳税人在2020年需要缴纳的联邦所得税。
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了疫情补助金的加拿大人要退还多领的钱,不少合乎规定领取疫情补助金的加拿大人也可能会发现自己由于收入超过个人免税额度而要为领取的补助金缴纳所得税。魁北克省居民要分别填报联邦税表和魁北克省税表。其它省区的居民由联邦政府代替省区政府收取属于地方政府的所得税。(文/方华,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