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成为多伦多新建住房标配?

对于应对住房负担能力危机,其实多伦多市府拥有强大的规划工具,不过倡议者担心市府并不会发挥其所有潜力。包容性区划允许市政当局要求在所有新开发项目中拥有一定数量的经济实惠单元。前安省自由党政府在2018年制定了区域战略,目前多伦多市政府正在研究如何在多伦多实现这一目标。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该规划已经在北美800多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利用,包括旧金山、纽约、洛杉矶、波士顿和温哥华等。在蒙特利尔,自2013年以来已经建设了8,000个经济实惠的单元。市议会住房委员会会议上,Brad Bradford说,“包容性区划是解决这个城市住房可负担能力的关键因素,这不仅今天如此,未来几十年也会如此。”

市府工作人员提议要求在市中心区域内超过100个单元的项目都得安置有经济实惠单元,希望出租给那些家庭收入在$35,000到$67,000之间的人群。对于公寓,根据位置的差异,要求10-20%的单元是经济实惠的。对于专门建造的租赁项目,2.5-5%的单元必须是经济实惠的。所有经济实惠单元必须确保25年内不变。

正如其他城市所做的那样,倡议者希望更多的单元能够永久地作为经济适用房。比方说,纽约市硬性规定,在拥有10个或更多单元的建筑物中,高达30%的新单元属于经济适用房,没有时间限制。

目前的评估被认为是给开发商压力,一位租客倡导组织East York ACORN主席Alejandra Ruiz Vargas表示。他说,“如果需要提供经济适用房,许多开发商声称没有人愿意在多伦多建房。真的,这真是太荒谬了!多伦多是全国最热的地产市场,我们是真正的金蛋。”同样是ACORN代表,养育双胞胎的母亲Ebony Menzies表示,她再也无法负担多伦多西北端的租金,而该区并不是拟议的包容性计划的一部分。目前她不得不依靠家人的经济资助。她告诉市议员们说,“市府所拟议的报告标准设置太低,而且太过于谨慎。住房负担危机很难通过谨慎办法来解决。我们必须大胆一些。”

议员投票支持市府员工考虑将经济适用房周期延长至25年以上,并计划与非营利组织合作。根据市府工作人员的说法,在过去5年中,多伦多所建造的新单元中只有2%被认为是“经济实惠的”,等于或低于平均市场租金。市议员Mike Layton说,“我们失去太多的机会。”他估计,假若多伦多从2011年就实施包容性分区的话,那么多伦多现在至少有12,000个经济实惠单元。

市府报告指出,租客仍处于劣势。23%的租房者,其租金占比,超过其收入的50%,几乎是房东支出的一倍,而2006半年这个比例是21%。报告称,20%的租客所住房屋没有足够的卧室,而只有6%的房主被认为住在不足的房屋内。租客家庭的平均年收入为$45,385,不到那些拥有自住房的一半。然而,一居室单元的平均租金是$1,738/月,这意味着每年必须赚取超过$69,000才能够负担起租金,按不超过30%比例计算。

房屋所有权仍然遥不可及。市府报告发现,一居室单元的购买成本为$383,421,这意味着购买者必须有$90,000年收入方可承受这笔房屋贷款。前自由党政府住房部长Peter Milczyn在会议上发言说,当他在任时就负责包容性区划规划。他表示,多伦多正向正确的方向走,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可负担问题可能会恶化。他说,“包容性区划可以在城市创造经济适用房极其有效的工具,我认为你们走对了方向。”

现任进步保守党政府原本计划在5月初推出全面的房屋开发立法,名为“More Homes, More Choice Act”,这可能会限制市政当局要求经济适用房比例的区划。Peter Milczyn表示,他预期新规并不会影响目前市府工作人员所拟议的包容性区划提案。多伦多计划6月开始进行公众咨询,一直延续到秋季,并在2019年年底向住房委员会提供最终报告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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