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通讯巨头华为高管孟晚舟被捕事件尚未结局之际,中国法院以走私毒品罪改判加拿大男子死刑,引发中加两国新一轮外交争议。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此前被辽宁大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上诉后被发还重审,大连中院1月14日重审一审判处谢伦伯格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处在风暴中心的加拿大迅速表示抗议,并更新对中国之旅游警告。中国外交部1月15日反指加方“没有认真学习中国法律”。
谢伦伯格的辩护律师张冬硕向BBC中文证实当事人将提出上诉,并质疑重审过程有违法之处。大连中院则强调当事人一切权利获得保障。谢伦伯格的姑姑Lauri Nelson-Jones通过邮件向BBC表示:“这是个可怕的、不幸的、令人心碎的情况。我们最坏的打算成真了,无法想象他现在什么感受,在想什么。”记者麦笛文(Stephen McDonell)分析说,现行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终审后仍需最高法院核准方可执行,中国也许以此作为谈判筹码,争取加拿大释放孟晚舟。
一个月前,华为高管孟晚舟因美国请求被加拿大拘留,中国警告加拿大要承担“严重后果”,随即北京方面逮捕了两名加拿大人,但不包括此次被判死刑的谢伦伯格。谢伦伯格被改判死刑的消息于1月14日晚公布后,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公开表示严重关切,指责中国的死刑判决“武断”,这是他就中国接连拘留加拿大公民事件爆发以来最强烈的回应。与此同时,加拿大联邦政府目前已对考虑前往中国的加拿大旅客发出警告,提高对中国旅游安全的风险级别,称由于中国“存在任意执行当地法律的风险”,前往中国需“高度谨慎”。
针对特鲁多的说法,中共《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1月15日发表社论反击称,特鲁多的言论是从价值观出发,“武断”地以加拿大法律为参考标准,却没有从中国的司法角度考虑问题。加拿大不设死刑,但中国的刑法规定,毒品走私犯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月15日也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我不知道加方有关人士讲这个话之前,有没有认真地读一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发布的相关信息,有没有认真地学一学中国的有关法律。”“我觉得加拿大政府是应该向本国公民发布一个提醒,但不是说提醒到中国可能面临威胁,而是提醒加拿大公民千万不要到中国来从事走私贩毒这样的严重罪行。如果到中国来从事这样的严重罪行,一定会有严重后果。”
大连中院在重审宣判后发表声明称,2014年底,谢伦伯格与其他人合谋,试图从中国走私222公斤冰毒到澳大利亚。谢伦伯格在被捕前曾准备逃往泰国,但在途中被捕。谢伦伯格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去年12月底,辽宁省高级法院裁决将谢伦伯格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因出庭检察员提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12月初,加拿大警方在温哥华机场逮捕中国公司华为的高管孟晚舟。《环球时报》1月15日的报道称,受加拿大使馆委托替谢伦伯格辩护的张冬硕律师称,谢伦伯格在案件审理期间应当享有的辩护、翻译等各项权利得到了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很顺畅,法庭在短时间内重审“完全合乎法律”。
张冬硕1月15日到看守所会见谢伦伯格后向BBC中文记者指出,他的说话遭《环球时报》歪曲。张冬硕确认,会见当事人的过程“没有遇到很多阻碍”,重审的过程也是合法,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发回重审之后,如果公诉机关补充起诉了新的犯罪事实,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我的观点是,公诉机关补充起诉的事实,仍然在旧的犯罪事实的范围内”。“他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所以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张冬硕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成员,莫少平因曾代理多起维权人士与异议人士案件而为人认识。张冬硕说:“从发回重审,到重审一审立案,再到重审的一审开庭,再到重审的一审宣判,整个过程确实是非常、非常快,这是我之前确实没有遇到过的。”“这个案子确实是有问题。”一位熟悉案件的人士向BBC中文表示,“原来第一次判15年的时候就给他做无罪辩护,它迟迟判不下来。大连中院逐级请示到最高人民法院。然后最高人民法院下了一个批函,就说给他判15年。这个实际上最高法院都违法。所以为什么四年多它才下来第一次的那15年那个判刑。那就是说它根本判不下去,就觉得这个案子证据确实有问题。”上述熟悉该案的人士称,“按说二审法院原则上它都不开庭,应该书面审就完了。维持一个原判就完了。而恰恰在这个时候就出现孟晚舟这个案子。一下子形势急转之下,突然间就说二审要开庭。不仅仅要开庭,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西城区司法局一下子就对律师施加压力。‘这个案子特别重视,你们要开好’什么的。”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院倪伟平(William Nee)对BBC中文表示,“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案件,因为匆忙的重审,以及当局似乎故意希望外国记者报道此案。这样做显然涉及一个背景,即他们通常禁止或阻止外国记者报道案件的审判。所以这看起来很古怪。我们当然认为他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当局需要重新考虑这一决定。”张东硕对BBC中文介绍说,他们已经向当事人说明上诉须提及的要点,但程序上得由当事人本人来准备并提交上诉文书。预计谢伦伯格将于下周提起上诉。
谢伦贝格的死刑判决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美国和加拿大迅速掀起舆论波澜。首先受到关注的是死刑判决的时机。中国观察家利明璋(Bill Bishop)形容,“人质外交升级为行刑外交。”利明璋称,在一周前就听说中国当局将重新审判谢伦贝格、并判他死刑的消息。他在推特上表示,“这整个过程都是设好来干预加拿大的司法程序,威胁加拿大释放孟晚舟。”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中国法教授克拉克(Donald Clarke)还撰文称,法庭罕见地主动邀请了国际媒体旁听审判,显然有意提高案件的国际关注度。
克拉克认为,不是每一个加拿大人在中国被捕都与孟晚舟案有关,中国希望公开这场审判背后的动机,可通过两种假设来理解:第一,中国希望借此展示中国刑事法律的流程;第二,中国希望向加拿大就孟晚舟案施压。而上述种种的“不寻常”,以及最近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的公开表态、中国逮捕其他两位加拿大公民的事件,都指向后一个假设,让人很难相信一切都只是巧合。克拉克指出了此案的多处不寻常:首先,被捕、审判与裁决之间存在长时间的延误,谢伦贝格在2014年12月被捕,在2016年3月首度受审,直到2018年11月才获得15年监禁的首个判决。跟这环环的延误相比,重新审判发生得非常快,法庭在上诉裁决后16天就安排了重新审判,并且迅速作出了死刑判决。
其次,发回重审的案例相对少见,根据克拉克的统计,在2017年中国的刑事上诉中,只有2%的案件被发回重审。根据刑法规定,被告人上诉后,上诉庭不能加重原判决,但如果上诉庭不作出裁决,而是发回原法院重审,被告人可能面临更高的处罚。在谢伦贝格的案子中,检察官就提出了新的证据、控诉更严重的罪名,被告人因而被判得更重。克拉克对BBC中文表示,“我以前也见过在我看来不公正的案件,但想不起来任何一个案件如此明显与被告的有罪或无罪无关。据我所知,这是中国外交领域前所未有的一步,是中国的一种外交计谋。”
谢伦伯格被控贩毒。据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第347条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走私在中国通常会受到严惩。中国此前曾处决过犯有毒品相关罪行的外国人。2009年一名英国人因贩毒被处决,引发英国方面强烈抗议,称中国缺乏任何精神健康评估。倪伟平也对死刑本身表示反对。“如我所言,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全面反对死刑。但是,对于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他们应该为最严重的罪行保留死刑。人权理事会基本上将此解释为故意杀人。因此,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或经济犯罪,或同性性行为有关的犯罪等,并不符合达到保留死刑国家的适用门槛。”
《环球时报》社评称:“加拿大和一些西方舆论在第一时间就将此案与孟晚舟事件联系了起来,宣称中方在拿此案向加方施压。这种无理的推测是对中国法律的粗暴轻视。”文章还称:“莫将这次典型的司法判决说成是‘政治判决’,否则,难道特殊政治原因一旦消失,就可以来中国贩毒了吗?那样的评论是会杀人的。”社评还说:“谢伦伯格案在西方很受关注,尽管一些人会歪曲解读此案,但有一个重要信息还是会传递到加拿大和西方:在中国贩毒的风险比在西方高,那里有死刑在等着铤而走险者。中国为执行本国法律不惧外部压力,这个信息同样会被西方公众接收到。”
去年12月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后,中加关系迅速恶化。几天后,孟晚舟被获准保释,但仍然受到持续监视,必须佩戴电子脚环。孟晚舟是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女儿,她在美国被指控违反2009年到2014年间对伊朗的制裁禁令。孟晚舟否认自己有任何违法行为。在她被捕后的几周内,中国拘留了两名加拿大公民–前外交官康明凯和商人迈克尔(Michael Spavor)面临着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控。中国否认对两名男子的拘留与孟晚舟的被捕有关,但许多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以牙还牙”的行动。
而在谢伦伯格案重审判决之际,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周一宣布对内阁进行小幅改组,由大卫⋅拉梅蒂(David Lametti)代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出任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指出,新任司法部长将会参与处理是否将孟晚舟引渡美国的决定。曾任法学教授的新司法部长拉梅蒂宣誓就任后对媒体表示,正因为他有可能参与其中,他目前不会评论孟晚舟案,“但我可以说我们是个法治国家,而这是我们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原则,作为加拿大的司法部长兼检察总长,我必然竭力捍卫法治。”王州迪调任转任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被加拿大舆论视为降级留用。但加拿大广播公司引述内阁成员、政治官员与公务员消息渠道称,调职是因为她性格火爆,难以相处。(转载自BBC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