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有关大麻合法化的C-45法案在众议院通过之后,提交给参议院审读。参议院总共提出了46项修改意见。而联邦政府只打算接受其中的一部分修改建议,拒绝另一些建议。这可能导致参议院与众议院的争辩。根据众议院的程序文件,联邦政府表示难以接受的修改有如下几项:
•明确各省有权禁止在家中种植大麻;
•禁止大麻生产商用T恤和帽子等推广自己的大麻产品品牌。
•建立公共注册机构,登记所有大麻公司的董事、办公室人员、母公司或信托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和股东的姓名。
加拿大有好几个省份,如魁北克省、曼尼托巴省和努纳武特区都希望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在家里种植休闲大麻,包括大麻在全国合法化以后。参议院建议联邦政府在“大麻法”中确认各省有这样做的权利。但联邦政府拒绝了参议院的修改建议。政府在回应的文件中表示,“尊重这样的建议,但是不能同意”,因为各省和地区已经有权限制个人种植大麻。文件中说:“允许个人种植大麻有助于取代非法市场,而这是政府的目标之一”。
6月13日上午总理贾斯汀特鲁多解释说:“专家给我们的最主要的建议之一就是要确保在家中可以种植最多四棵大麻。我们了解到有人对此感到担忧,也知道要对这种做法进行跟踪研究三年的重要性, 届时我们会根据研究的结果决定是否再进行修改。我们需要向更好的方向努力以保护社区“。卫生部长吉奈特·泰勒(Ginette P. Taylor)则提到加拿大允许在家里酿酒和种植烟草, 并说:“ 以前就已允许为了医疗目的在家里种植大麻。 因此,制定休闲大麻的法律也应该与此相一致”。
围绕这个问题的另一项担忧是,如果联邦政府同意家中种植大麻, 而省政府不允许, 那可能会有被禁止的省民提起法律诉讼。今年3月司法部长乔迪·雷布尔德(Jody W. Raybould)在出席参议院委员会会议时曾表示,联邦政府不会阻止各省政府立法禁止在家中种植大麻。但如果有公民要通过司法系统挑战省政府,联邦政府将不会站在省政府一边。魁北克省和曼尼托巴省的省长已经发表联合声明,支持参议院关于家庭种植的修正案,同时表示会“尊重”联邦政府的决定。
参议院还投票赞成禁止大麻公司发布品牌“穿戴物”,例如显示公司标志的T恤,帽子和手机套等。保守党参议员朱迪思·塞德曼认为,允许这种商品就等于给“大麻公司的变相广告开后门,那会是一个漏洞”。她说她特别担心大麻合法化对加拿大年轻人的影响。政府认为,在有关大麻的法案中已经包含了围绕促销广告的限制条款。要求大麻公司公开注册其投资人是为了防止有组织犯罪分子介入到大麻合法后的市场中。这项由保守党参议员克劳德·卡里尼昂提出的修正案, 是为了避免有犯罪团伙会利用离岸避税天堂来合法经营大麻生意。而政府拒绝这项修正案的理由是,大麻法中已有安全许可方面的要求, 而且参议院的建议“将会带来重大的操作困难和隐私问题”。
现在有待观察的是,参议院会怎样回应对其修改意见的拒绝。根据参议院提出了修改意见,众议院需要在今后几天内对这些修改意见进行辩论和投票。然后再交回给参议院。到那时,参议员就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坚持他们的修改建议。虽然以前有先例表明,参议院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接受选举产生的众议院所决定的事情,但这次却有参议员表示要坚持到底。如果参议院继续深究,那就可能会推迟自由党政府原来计划的合法化日程。 因为议会通过了该法案后, 还要获得皇室同意,并将给各省8至12周的时间做准备。另据加通社报道,萨斯卡通市政府正在考虑大麻店注册管理费标准,第一年申请许可证费用$2万,之后每年续延费为$1万加。这比起注册其它商业经营费用只需$125来说,可算是天价了。(文/亚明,来源: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