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没有断流、始终传承下来的只有中国。我们这些人也延续着黑头发、黄皮肤,我们叫龙的传人。”
中华民族的起源离不开中华人文先祖的卓越贡献,伏羲、女娲、炎帝、黄帝等中华人文先祖,是中华民族的缔造者。中华人文先祖与龙有密切的关系,人们将伏羲、女娲、炎帝、黄帝等比龙、称龙,认为他们秉赋、体现、践行、弘扬着龙的容合、福生、谐天、奋进的精神;人文先祖的精神与龙的精神同一。炎黄子孙、华夏儿女,都是中华人文先祖的后裔,人文先祖是龙,后裔自然是龙的传人。
作为概念,即作为一个偏正结构的词汇,“龙的传人”是20世纪70年代末,由中国台湾籍音乐家侯德健通过歌曲《龙的传人》首唱出来后迅速传播,从而被海内外华人广泛使用的。但作为观念,“龙的传人”至晚在距今两千多年的汉代就已经在其时人们的认知中形成,证据是汉代画像石上出现有伏羲女娲的人身龙尾像。伏羲女娲是祖先,龙是神物,将祖先与龙结合,意味着龙已以象征物的面目融入了华夏族的祖先崇拜,也就是说,至晚在汉代,华夏族已认为本民族与龙关系密切,华夏族的传人就是龙的传人。
需要指出的是,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主体–华夏族,即后世汉族崇拜的对象,也是汉族之外众多少数民族崇拜的对象。中华民族的大家庭有五十六个成员。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以龙为标志毋庸置疑。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崇龙、敬龙者有壮、苗、彝、土家、布依、侗、瑶、白、哈尼、黎、傣、畲、傈僳、仡佬、拉祜、佤、水、纳西、羌、仫佬、景颇、布朗、毛南、普米、阿昌、怒、京、基诺、德昂、门巴、独龙、珞巴、蒙古、藏、朝鲜、锡伯、满、土、鄂伦春、鄂温克、赫哲、回等四十二个民族,其他十三个少数民族从成为中华民族成员的那一天起,就程度不同地对龙文化持理解、尊重、欣赏的态度,对龙的容合、福生、谐天、奋进的精神持肯定、认同、弘扬的态度。随着龙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文化标志、信仰载体和情感纽带,各少数民族也都团聚在了龙的旗帜之下,成为中华巨龙的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龙的传人说属于整个中华民族,海内外华人都可谓人文意义上的龙的传人。
龙的传人说最重要的意义,是将龙的中华民族文化标志的身份凸显于世。
一个民族的文化标志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图像徽帜。民族文化标志的形成有不同的途径,形成的时间也有长有短,但一旦形成,就具有意象性、恒久性和不可变更性。中华民族创造和选择龙作为文化标志,花了七八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岁月,它凝结、寄托着历朝历代、亿万中国人的智慧和理想,体现着五分之一地球人的心理认同。其产生时间之久远,认同人数之众多,都是世界其他民族不可比肩的。
龙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标志的重要作用,至少有三:
1) 身份作用。它使中华民族不至于与其他民族相混同。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世界实现了大同,人类不再有民族之分,龙作为中华民族标志的作用随之消亡,但那毕竟太遥远,生活在21世纪的各民族,还都需要标志,中华民族不例外。同时,它也提醒中华民族成员,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说有辱、有损、有害民族形象的话,不做有辱、有损、有害民族形象的事。
2) 凝聚作用。龙标志像一面大旗,能把生活在世界各地的中华儿女招揽、汇聚、团结在大旗之下。龙标志的凝聚作用在国家统一、民族振兴及抵抗外侮方面意义重大。3) 激励作用。龙标志是中华文明和中华精神的体现,是一种有“意”之“象”,人们见象思意、会意,从而对认知、传播中华文明,焕发、弘扬中华精神形成良性推动。(注:“容合”是兼容、包容、综合、化合的概称,文/庞进,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