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英雄警察一哥,为何力主大麻法治化?

9月17日万锦地区的两名国会议员费普真和伍凤仪举行了公众论坛(Townhall),邀请国会议员、联邦司法部长和卫生部长议会秘书布莱尔(Bill Blair)来到万锦,与公众讨论大麻的问题。市民响应颇为踊跃,现场座无虚席,有很多人甚至无法找到座位而坐到了台阶上。提问环节的排队人也排成了一条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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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布莱尔,多伦多可能无人不知晓。他曾经做过10年的多伦多警察总长,在他担任总长期间,多伦多享受到史上最长时期的罪案逐年下降。在此之前他也是一位干练勇猛的警官,专门负责打击犯罪团伙。而一提到犯罪团伙,缉毒就是警方一项重要的工作。布莱尔从警四十年,很长时间都战斗在第一线,可以说抓捕毒贩就是他的主要工作和突出业绩。经他之手,或者是在他的领导之下,查获了无数的毒品,缉拿了上千个毒贩。

布莱尔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缉毒英雄。就以布莱尔从事打击毒品工作如此多年,以及在多伦多这样的全国第一大都市的规模,在打击毒品方面,加拿大可能找不出找不出任何一个其他人的Resume可以与布莱尔相媲美。作为全加拿大最大警局的一哥,以及联邦打击犯罪集团联席会议的主席,布莱尔在打击毒品走私、控制毒品泛滥方面,应该是最有资历的一个人。

缉毒打黑四十载初心不渝:防止青少年接近大麻
按照布莱尔自己的话讲:“如果您不介意,我愿意从我一生相关的经验谈起。我也是一名父亲、一个爷爷,但是您也许听说过,我曾经是一名警察,四十年,做过多伦多警察总长十年。在那一段时间,特别是在担任警察总长的时间里,我的责任就是保护儿童,保障我们的社区安全。我曾担任全国打击帮派犯罪委员会主席十多年,向全国的警局提供建议并帮助他们如何应对有组织犯罪。从警生涯四十年,差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打击犯罪团伙,特别是毒品犯罪。所以这个问题对我一点都不陌生,我有毕生经验。”

但是如此一个缉毒英雄、警察一哥,为何如今却在领导联邦政府大麻“合法化”的工作?

在公众论坛上,布莱尔将缘由一一道来。他首先谈到近期的问题:“我可以告诉大家,在我们所能影响的刑法范围内,我国控制大麻的状况在近20年内有显著的恶化。执法部门意识到,利用现行的刑法惩罚来管理大麻,是如何的困难和具有挑战性。”

布莱尔经常和市民接触。“我和很多为人父母的进行过交谈,父母都为子女的健康担忧,操心他们和什么人在一起,操心他们从什么人那里买到大麻(自然全是从罪犯那里),操心他们在学校的表现,操心他们的未来,他们也会悄悄地告诉我:警长,我们也操心他们被警察立下案底,一个犯罪记录可能会毁掉他们的机会和一生。这触动了健康的心、社会的心,还有就是犯罪记录的影响。政府需要倾听这些人的声音,需要做得比现行办法更好。”

“如果你唯一工具只有榔头,每一件物品都像钉子”
布莱尔有前线工作的第一手经验,知道现在的大麻管理体系已经失败,不能够有效控制大麻。他在当选国会议员之前,就已经看到现行体系的问题,认为用刑事罪案的办法禁止社会上使用和流通大麻已经不起作用。“如果你唯一能用的只是刑罪模式,坦率说你只能是失败,”布莱尔表示。“如果你的唯一工具只是一个榔头,那么每一件物品都像钉子。我们可以做得比这个更好。”

“在这个国家里,我们曾经以规管办法治理酒精,这是另外一种麻醉品。我们控制这项物品可以卖给谁,什么时段可以卖,如何使用。然后犯罪团伙就没有机会从中获利。”

大麻法治化并不是容忍大麻放任自流,而是相反。布莱尔澄清社会一些误解:“有人说,政府所做的只是将大麻合法化。我说这种言论完全未得要领。我们将对大麻进行严格规管,规管这种危险物品的生产,我们将与省市政府合作,建立一个严格规管的分配体系,并给省市政府授权规管市场,实现真正的有案可查,有监管,有人们可以真正遵守的规则–什么地方可用,什么地方不可用,比如我们规定,这个物品不得销售给儿童,如果有销售,将会有真正的后果。因为在现在,给儿童销售大麻的后果基本不存在。”

大麻比香烟更易得,原因何在?
笔者曾经撰文指出,加国少年使用大麻和香烟的比例曾经分别是28%和4%。换句话说,青少年接触“严打”之下的大麻的机会,远远大于法治化规管之下香烟。

笔者认为,Legalization 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一件衣服谁都可以去生产,很多商店都可以去买卖,从来没有人听说需要去Legalization,去宣布一件衣服“合法”。但是酒精不同,香烟不同,只有需要确立不同范围的法治框架、需要进行管理的物品才需要Legalization。所以这个Legalization是“法治化”,加上对这一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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